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企业名称是什么意思?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对于企业名称是什么意思?
  
  一、对于企业名称是什么意思?
  
  企业名称与自然人名称相对,是作为法人的公司或企业的名称,该名称属于一种法人人身权,不能转让,随法人存在而存在,随法人消亡而消亡。法人在以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如签订合同、抵押货款时需要使用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必须经过核准登记才能取得。
  
  ?二、企业名称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构成企业名称的四项基本要素是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1、行政区划是企业所在地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可以省略“省”、“市”、“县”等字,但省略后可能造成误认的除外。县以上的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应与市行政区划名称联用,不宜单独冠用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除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特别条款外,行政区划名称应置于企业名称的最前部。
  
  2、字号是构成企业名称的核心要素,应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是某一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或社会组织的主要标志。除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特别条 款外,字号应置于行政区划之后,行业或经营特点之前。驰名字号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在某一行业或多个行业中为人们所熟知的企业字号。企业有自主选择企业名称字号的权利,但所起字号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不能在客观上使公众产生误解和误认。企业名称字号一般不得使用行业字词。
  
  3、行业或经营特点应当具体反映企业的业务范围、方式或特点。确定行业或经营特点字词,可以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使用一个具体的行业名称,也可以使用概括性字词,但不能明示或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企业经营业务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大类的,可以选择一个大类名称或使用概括性语言在名称中表述企业所从事的行业。企业应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选择行业或经营特点字词,注意避免脱离自身实际业务情况而盲目追求“大名称”。
  
  3、组织形式,即企业名称中反映企业组成结构、责任形式的字词,如公司、厂、中心、店、堂等等。我国企业在组织形式的称谓上为多样化,概括起来,可分为两大类:
  
  (1). 公司类。
  
  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名称必须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词,“有限责任公司”亦可简称为“有限公司”;
  
  (2).一般企业类。
  
  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其名称中的组织形式称谓纷繁多样,如“中心”、“店”、“场”、“城”……等等。组织形式一般不能连用或混用。对一些国际上通用的形式如“××××厂有限公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等,应允许使用。
  
  综合上面所说的,企业名称是属于成立公司必备的一个条件,而且也是一个公司的代表;只有拥有公司的名字在办理相关证件的时候才能得到工商部门的认可,如果有人侵犯公司的名称,那以作为法人就可以要求侵权者承担相应的赔偿。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依据是什么?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依据是什么?目前股权投资是大型企业和集团的主要投资方式,随着企业并购和重组方式不断的出现,企业股权转让也变得异常活跃,股权转让的方式和方法也将层出不穷,股权转让涉及到的所得税风险也有所增加,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依据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逐一讨论相关的问题。一、什么情况涉及到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问题?目前无论是《企业所得税法》还是其他法规均未定义“股权转让”,只是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的第十六条中明确指出股权转让收入...


·企业融资公司融资渠道有哪些
      企业融资公司融资渠道有哪些?市场经济主导的经济特点是各个企业之间的竞争极其激烈,因此,一个企业要想在市场经济中立足必须要不断的改革创新,也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让企业变得更为强大。企业融资的渠道有很多,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那企业融资公司融资渠道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个公司融资有哪些渠道和方式 融资方式,即企业融资的渠道。它可以分为两类: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债务性融资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后者主要指...


·股东会决议成立子公司有哪些规定?
      股东会决议成立子公司有哪些规定? 一、股东会决议成立子公司有哪些规定? 股东会决议成立子公司有的规定包括成立子公司,需要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要股东会作出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


·企业并购的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并购的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一、企业并购的原则 1、依法和依规原则 企业并购引起的直接结果是目标企业法人地位的消失或控制权的改变,因而需要对目标企业的各种要素进行重新安排,以体现并购方的并购意图、经营思想和战略目标。但这一切不能仅从理想愿望出发,因为企业行为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企业并购整合的操作也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在整合过程中,在涉及所有权、经营权、抵押权、质权和其他物权、专利、商标、著作权、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等...


·孕妇主动申请离职公司会赔偿吗?
      孕妇主动申请离职公司会赔偿吗?不会赔偿,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


·公司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
      公司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注册资本,有的多有的相对就要少一些,这是成立公司必须要有的资本。如今,我国对公司注册资本采取的是认缴制,在了解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之前,我们还是要先知道公司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 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


·公司法股东起诉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起诉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股东起诉的规定是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公司和分公司法律责任有什么区别
      公司和分公司法律责任有哪些区别?一般法律中的民事责任先由分公司承担,但最终责任方还是总公司,公司也有承续偿还的责任。而分公司一般协助代理一些事项,根据分公司的现状,承担部分存续偿还等的法律责任。下面由小编来为你具体讲解一下。 一、公司和分公司法律责任有什么区别? 《公司法》第14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


·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一、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一、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


·要怎么样成为隐名股东才能得到公司的认可?
      要怎么样成为隐名股东才能得到公司的认可?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


·如果公司法人代表跑路账能追回来吗
      如果公司法人代表跑路账能追回来吗? 随着日益加快的经济发展,投资理财已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然而,市场有风险,如果所投资或者合作的公司经营不善,投资者就会面临着亏本的风险,更有甚者,法人代表不知所踪。那么如果公司法人代表跑路账能追回来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如果公司法人代表跑路账能追回来吗? 公司法人和股东跑路逃避债务股东逃债的话,那么由有限责任转为连带责任,可以对股东的个人财产进行追索。 1、有限公司破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