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欠钱不还怎么办去哪里起诉?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欠钱不还怎么办去哪里起诉?
  
  (一)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他人欠钱不还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若是无法协商一致,就可以起诉,在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诉讼保全。
  
  (二)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
  
  债务纠纷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可以到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一般讨债时的证据应符合什么条件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付款付息凭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三、欠钱不还报警有用吗
  
  欠钱不还,报警一般不能解决。报警解决的一般是治安违法或者犯罪行为,但是欠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所以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该纠纷。
  
  因为借贷关系产生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报警的话警察只会调解处理。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采取协商与诉讼的方式解决。
  
  通过上文的内容,我们应该已经知道了欠钱不还怎么办去哪里起诉。任何欠钱不还的民事纠纷案件,法院在审核后,发现证据充足的,那么一般都会受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债权人来说,欠钱的民事纠纷诉状,是需要提交给债务人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若是提交错误,是会增加债务纠纷处理的时间的。
  
  


·被强迫打借条应该怎么办
      被强迫打借条应该怎么办1、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即以受到“敲诈勒索”而报警,警方的办案结果的调查结论可以作为解除欠条(借贷合同)关系的证据。2、行使撤销请求权,受害者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最长不超过五年。不过该撤销主张,需要举证借条的出具是受到胁迫,该证据比较难以搜集。3、在对方提起诉讼时积极应诉,就出借人是否实际支付借款等方面予以抗辩。二、如何举证被胁迫写下借条1、被胁迫写下借...


·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 其实民间借贷在日常生活当中是比较普遍的一种现象。虽然说民间借贷过程当中也会发生一些资金的流转问题,但是您一定要知道,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性质是绝对不一样的,即使发生了违约,双方承担的法律后果也不一样。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 民间借贷就是一般的借贷行为,受法律保护;非法集资是指不具备条件的组织、机构、公民,以承诺高额回报来向公众筹集资...


·公司自我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自我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的盈利方式有多种,一个公司不单单仅靠自己的业务盈利,有时候也会有公司自我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这是为了对公司进行集资,那么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很多规定,我们可以通过下文去了解一下公司发行债券的程序以及公司债券的发行时间,对相关知识的了解以确保公司活动的顺利进行。 一、发行公司债券的主要程序 1、作出决议或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


·婚姻期内男方借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期内男方借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婚姻期内男方借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期内男方借钱算夫妻共同债务的。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借钱,只要另一方没有追认,而且属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也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视为是借款方的个人债务。 二、共同债务的清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


·刑法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什么
      刑法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什么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本罪主体。二、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违法发放贷款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注意考察以下几点:1、行为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如果行为人并未直接违反国家规定...


·借款人死亡还能索要欠款吗
      有句俗语说“人不死债不烂”,其实这只是人们对债务人道德上的要求,毕竟债务人还债也是受法定时效保护的,为此,不少人就有了这样的疑问,即如果借款人死亡的债权人还能继续索要欠款吗?换句话说,债务人死亡的还能讨债么?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借款人死亡还能索要欠款吗 根据《民法典》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


·离婚协议书无财产无债务应该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无财产无债务应该怎么写? 一、离婚协议书无财产无债务应该怎么写? 写明双方的基本的身份信息、双方是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同意离婚,买有共同财产,然后在协议中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等问题即可。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吗,需要共同偿还吗?
       一、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吗,需要共同偿还吗?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进行偿还的。但是如果是其中一方由于赌博、涉黄、购买奢侈品的债务,对方是不需要共同偿还的。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二、共同债务的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


·债务人能起诉债权人吗
      债务人能起诉债权人吗 一、债务人能起诉债权人吗? 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 1、对债务数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数额。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应予受理。 2、债务人对本人所负债务数额有异议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如债权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而债权人又不起诉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由法院确认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数额。 二、企业债务纠纷的法律程序 1、选择管辖法院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


·终止双方的债权债务的原因
      终止双方的债权债务的原因 债权债务关系的终止: 1、债的履行,即清偿,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从债务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权人方面说,为履行;从债的消灭上说,为清偿。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 2、债的解除。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灭。双方协议终止债的,债即因双方的协议而消灭。 3、抵销。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


·一、婚内债务婚内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
      一、婚内债务婚内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也就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