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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件的借条法律认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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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描件的借条法律认可吗有效,但是效力低于原件。在对方否认的情况下,复印件不会被法院采纳为证据;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事实依据。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1、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据此,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借条中的债务人员应该约定还款时间,如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应该在自己的权益受侵害之日起,3年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要求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债务纠纷案件,索要自己的欠款,保护自己的债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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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合同一般是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自然是为了可以贷款而签,当然贷款合同也可以算作是借款合同当中的一种。而对于这样的合同,也要先成立了之后才能生效,之后才可以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那么贷款合同成立条件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经由要约、承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合同关系,表明合同订立过程的完结。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同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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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怎样防范欠款纠纷? 一、应该怎样防范欠款纠纷 欠款预防机制应当贯串始终,而不应临阵磨枪、临时抱佛脚!企业可以做到: 1、掌握合同起草权,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前提下,预置利己条款; 2、争取担保,欠款不能清偿时,由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或拍卖、变卖抵押物优先受偿; 3、尽量采取先款后货方式或者先定金后发货的交易方式,必须采用先货后款方式的,应当固定和保存交接手续; 4、有证据证实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丧失商业信誉时,应当中...


·催要借款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有哪些?
      催要借款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有哪些? 一、催要借款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有哪些? 催要借款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有书面材料,如催收通知,证人证言、电话录音、短信等。 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请求(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 二、诉讼时效中断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


·协议离婚后信用卡债务如何处理
      协议离婚后信用卡债务如何处理?信用卡债务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但此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除非该第三人知道此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


·对于未成年借条有用吗?
      对于未成年借条有用吗? 一、对于未成年借条有用吗? 如果未成年人在八周岁以下的话,该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写欠条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欠条自然没有法律效力。 如果未成年人在八周岁以上的话,那么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可以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此时如果欠条的内容是他所能单独承担的,那么该民事活动属于有效民事活动,欠条是有效的。但是欠条的内容不是他所能承担的而需要监护人的支持的话,那么...


·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合理吗
      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合理吗离婚时,夫妻双方要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债务进行分割。共同债务的分割与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差不多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些特例出现。那么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合理吗?债务的分割原则又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文。一、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合理吗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也是首先遵从自愿原则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各自的承担份额。协商成功的情况下,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是可以的。但...


·赌博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赌博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即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为了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欠的债务。 而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哪些
      单从名称上来看,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其实是很相似的,这也导致不少人无法准确进行区分。但其实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之间还是有很多差异,那到底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哪些根据本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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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和条件是怎样的 一、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 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债务人是无关的。这并非说无任何关系,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虽不涉及债务人,但转让合同生效,依照合同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必须与债务人有关。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由此规定可以...


·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在实践中,如果债务纠纷的双方决定诉讼解决纠纷的话,那就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要想尽办法证明案件的事实。那在具体诉讼中,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是什么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债权纠纷中债权人应该如何举证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责任。能够证明借...


·属于夫妻一方债务有哪些
      属于夫妻一方债务有哪些 一、属于夫妻一方债务有哪些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是指由举债人个人承担偿还义务的债务,与配偶无关,包括婚前个人债务和婚后个人债务。 (一)婚前个人债务 婚前个人债务,是指截止领取结婚证之时,一方在之前所举之债,无论如何也不会成为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婚前债务主要包括: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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