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做取保候审担保人后果有哪些?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做取保候审担保人后果有哪些?
  
  ?一、做取保候审担保人后果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系保证人协助被告人逃匿,或者保证人明知被告人藏匿地点但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对保证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证人应当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保证义务,不履行保证义务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保证人不履行保证义务的,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首先,如果被保证人有未经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司法机关传讯时不及时到案,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行为,保证人没有及时 向执行的公安机关报告的,由执行的公安机关作出决定,对保证人处以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指出的是,对保证人的罚款,只能由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作出决定。
  
  至于罚款的数额如何确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应当根据被保证人违法情况的严重程度、保证人的责任大小及其经济状况来具体确定。
  
  其次,如果被保证人有前面所 说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是互相串通,比如互相串通干扰证人作证,帮助被保证人逃跑的,等等,对于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规定追究保证人的刑事责任。
  
  二、取保候审担保人反悔怎么办?
  
  取保候审担保人不愿继续履行保证义务或者丧失履行保证义务能力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保证人的申请或者公安机关的书面通知后三日内,责令被告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通知公安机关。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期间,保证人不愿继续履行保证义务或者丧失履行保证义务能力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保证人的申请或者公安机关的书面通知后三日内,责令被告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通知公安机关。
  
  取消担保的方式,是向取保候审的机关出具申请书,要求取消担保。
  
  三、取保候审担保人可以更改吗?
  
  可以进行更改。
  
  对于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保证的,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情况发生变化,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发现保证人不愿意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之日起三日以内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判拘役收监吗?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判拘役收监吗?取保候审后判拘役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缓刑,不用收监;如果不适用缓刑,要收监,但之前被关押的期限要算入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到期后会不会在上网追逃
      取保候审到期后会不会在上网追逃对于犯罪情节不是特别严重、且不会造成社会伤害的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后可以通过取保候审,在监狱外随传随到就行。但是取保候审只有一定的期限,到期后嫌疑犯没有去报到,取保候审到期后会不会在上网追逃呢?下面我们为您作简单介绍。 一、取保候审到期后会不会在网上追逃? 取保候审到期后不会在网上追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如果没有什么事,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解除...


·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一旦被关押,如果具备法定条件即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避免待在看守所或者监狱,人身自由不会受到太多的限制。那么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中对人身的强制程度较轻的一种,适用取保候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60条、第65条、第75条的规定,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取保候审吗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只要符合条件。在以下情形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


·取保候审适用对象有哪些,怎样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适用对象有哪些,怎样申请取保候审 一、取保候审适用对象有哪些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取保候审适用对象,怎样申请取保候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向公安机关提出。 公安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


·聚众斗殴能取保候审吗
      满足条件的就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


·批捕以后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
      一、批捕以后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不过,如果...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应具备的条件如下: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


·取保候审期限的法律规定细则
      

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
由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在实际执行中一旦被采取就难以撤销,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长期受到限制,无法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不利于案件及时终结,也不利于打击犯罪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有损于法制的权威和严肃性。为此,本条第1 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六个月。"...


·监视居住到期要取保候审是否可行?
      一、监视居住到期要取保候审是否可行?监视居住期满后是可以改取保候审期的。以下意见和建议供参考:1、解除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说明行为暂时还不构成犯罪,但是警察不一定就必须结案,也可以继续进行侦查调查的;2目前警察没有证据证明你涉嫌犯罪,不会对你怎么样的,只要你就是目前警察调查了解的事实,没有其他违法行为,你应该是没有什么事了。3、关于办案期限,不逮捕的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在批捕之后能取保候审吗?
      一、批捕之后能取保候审吗?批捕之后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轻,没有必要逮捕,对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期徒刑比管制、拘役更为厉害,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重,如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