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立房产遗嘱公证程序规则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立房产遗嘱公证程序规则是什么?立房产遗嘱公证程序规则是:1、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2、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3、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1、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2、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二、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对于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1、公证人员具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遗嘱人有权申请公证人员回避。2、公证人员应当向遗嘱人以及公证遗嘱的意义和法律后果。3、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当代社会处分自己的财产完全是合法的行为,如果在生前将自己的财产留下遗嘱,可以进行继承。当然在发生继承的过程当中的话,如果说想要的对房屋遗嘱进行公证,可以提交身份证件材料申请公证。
  
  
  


·房贷没还完人死了房贷怎么办
      房贷没还完人死了房贷怎么办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如果房屋贷款人有遗产继承人,那他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继承其贷款债务。贷款人的遗产应当被用来偿还其生前债务和应缴纳款。对于超出其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


·房产代书遗嘱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房产代书遗嘱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一、房产代书遗嘱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立遗嘱人: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汉族,现住 ,身份证号: 。 现因为立遗嘱人年事已高,为避免后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因此乘现在精神清醒特立以下遗嘱: 一)关于本遗嘱 1、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 3、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


·房产遗产继承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房产遗产继承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吗?房产遗产继承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之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据此,在继承开始后,各继承人对被继承的房屋开始享有物权。本案中属于对共有房屋的分割,请求权的基础是物权请求权。根据通说,物权是一种绝对权,是对世权,对物权的分割不适用诉讼时效。二、房产继承的条件是什么?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


·“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认购书”是买家与发展商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它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有关司法解释里却有这样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因此,“认购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要看其具体内容,不能一概而论。在这里,要特别提醒的是,在订立涉及诚意金、订金或定金的条款时,要注明在支付首期购...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如何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婚前房产如何分割?1、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男方为了讨好女方,将房产登记在女方一方名下。离婚房子归谁?此种情况比较麻烦,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


·在农村房产继承有时效吗
      在农村房产继承有时效吗?房产继承没有时效,但房产继承纠纷有时效限制。继承时限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至遗产分割完毕时结束;遗产分割完毕,继承人认为遗产分割损害其利益的,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三年内;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


·房屋抵押的程序是什么
      房屋抵押的程序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 (一)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


·买房子首付多少最合适
      买房子首付多少最合适 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各个城市略有不同。首套的话,公积金贷款2成、商业贷款3成;二套住房多为4成。非普通住宅又有差别。在贷款前,你要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公积金是职工的一种福利,贷款的利息比商业贷款低很多。商业贷款一般是可以和公积金一起,做成组合贷款,如果你要贷很多款,但是你的公积金余额有不多,这时可以组合贷款。确定自己的公积金后,就...


·协议拆迁,房子拆了置换安置房卖了,被拆迁人该怎么办?
      一、 协议拆迁,房子拆了置换安置房卖了,被拆迁人该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是先补偿后拆迁的,房屋被拆迁了,但安置房却被卖了的,被拆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国法律规定的是“先补偿 后拆迁”的原则,大家来看相应的法律条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合同怎么办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合同怎么办现如今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房东和租客对于房屋租赁的时间也是有规定的。一般合同到期以后,理论上来说双方的某种责任和义务就已经正式结束。不过有些租客实际上在生活当中也遇到过到期以后,虽然继续租房但是没有签订合同,那么如果真的遇到,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合同怎么办呢?一、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合同怎么办?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双方没有再签订合同,但实际上一方交租金,另一方提供住房,双方形成无固定终止期限的租赁合同,双...


·一、没有分完房产老人可以立遗嘱吗?
      一、没有分完房产老人可以立遗嘱吗?老人可以立遗嘱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具体的法规如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