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赔偿与量刑的关系是怎样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刑事赔偿与量刑的关系是前者可能影响后者,在目前我国的法律及司法政策下,刑事赔偿只是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予以考虑。具体量刑情况如下:1.酌定量刑情节的规定我国《刑法》中有关于从轻、减轻和免于处罚的量刑情节规定,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法官可依据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裁判具体刑罚,虽然酌定量刑情节不是刑罚明文规定的情节,但对于量刑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酌定量刑情节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犯罪的手段;(2)犯罪的侵害对象;(3)犯罪造成的损害结果;(4)犯罪的时间、地点;(5)犯罪的动机;(6)犯罪后的态度;(7)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 其中,犯罪后的态度不仅仅是对犯罪事实的供认或者对犯罪行为表示忏悔之后的痛改前非之决心,更要看犯罪行为人有无在其能力范围内积极补救犯罪后果的行为表现。积极退赃、赔偿被害人的损失等行为,既是积极悔罪的表现,也是减轻犯罪社会危害性的一个方面。因此,有人把犯罪人在犯罪行为发生后能够退赃、赔偿、取得被害人原谅等事实界定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罪后情节。2.司法解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4 条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发布的《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9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这些司法解释对于被告人的悔罪态度与赔偿行为都予以肯定,明确规定可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由此可见,多年前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肯定了适用“赔钱减刑”的合理性。3.刑事司法政策的规定死刑是以剥夺犯罪人生命为目的的极刑。随着社会的发展,限制死刑已成为世界的共识,甚至在许多国家,废除死刑已经成为现实。在我国,保留死刑是国家的一贯政策,但随着司法的发展,我国已将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并且本着宽严相济、少杀慎杀的刑事司法政策限制死刑。除非严重威胁国家、公共、公民安全的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一般不予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于普通犯罪,通过“赔钱减刑”的疏导,可促进被告人及其有条件的亲属主动积极赔偿,以获宽待,这符合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也均衡了国家、被告人与被害人的利益。各种刑事罪名的设置,主要是为了减少刑事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即处罚并不是主要的目的,对于那些主动将获得的违法收入赔偿给受害者,或者是直接交给审理此刑事案件的国家机关处理,那么就可以认为其有悔过现象,故此是可以适当减刑的。
  
  
  


·刑事诉讼近亲属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近亲属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二、刑事案件亲属可以出庭作证吗《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根据该规定,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私闯民宅打人是什么罪?
      私闯民宅打人是什么罪?公民的住宅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能非法的闯入他人的住宅,否则的话就会被认定为私闯民宅罪。然而,现实中有的人不仅私闯民宅,同时还有打人的行为。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此时私闯民宅打人是什么罪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私闯民宅打人是什么罪1、私闯民宅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中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


·逮捕后改拘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逮捕后改拘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逮捕后改拘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检察院批捕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还是有可能被判拘役的。拘役是刑罚的一种,是否判处拘役,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综合全案确定;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二、拘役与管制和行政拘留的区别1、拘役与行政拘留虽然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种类之...


·新刑诉法认罪程序规定是什么?
      有人说,人生而为善,但这世间仍存在有大量的恶,有些人犯罪后畏罪潜逃,即便是怀着懊悔与内疚去度过一生也不愿意站出来去认罪与赎罪,针对这部分屡教不改的恶人,新刑诉法中就有针对于有关认罪程序规定的相关问题的解答,问题包括:新刑诉法认罪程序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的回答吧。 一、新刑诉法认罪程序规定是什么? 被告人认罪,作为适用简化审的前提,就产生了实体上程序上的特殊意义。意见的出台主要为追求迅速审判的目标,因为审判效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刑事...


·认定适用减刑的标准是什么
      虽然说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为自己争取减刑的机会,但并不代表所有的罪犯都是可以被减刑的,这要看罪犯是否满足了法律中规定的适用减刑的条件才行。因此也就要先对适用减刑作出认定,那司法实务中究竟要怎么来认定适用减刑呢?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适用减刑 1、可以减刑的条件: “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


·团伙绑架罪能判几年
      对于团伙绑架犯罪的,一般都是按照法律对绑架罪的量刑进行处理的,而我国《刑法》中是没有团伙绑架罪,也就不能说团伙绑架罪能判几年了,只能是团伙绑架犯罪能判几年,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绑架罪判几年 刑法第239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勒...


·轻伤二级判刑还赔钱吗?
      轻伤二级判刑还赔钱吗?轻伤二级判刑还赔钱,因为判刑的话,它是属于我们检察机关提起的诉讼所需要进行的责任承担,它是刑法的规制范畴之内,但是赔钱它是属于民法的范围,两者是不同的,一个类型规定的,一般情况下1000元到上万元的赔偿都是有可能的。二、相关知识:1、轻伤属于自诉案件,如果你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2、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轻伤)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3、针对你的损失你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


·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如今在社会上,各种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我们一不小心可能就会被骗,对此情况,我们国家的法律也在与时俱进,对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也在不断变化,集资诈骗罪的犯罪类型有比较特殊,受害者往往是众多群众,所以国家队次的规定更加严格,那么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2017有什么变化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集资诈骗罪量刑 (一)个人犯集资诈骗罪的刑事处罚 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犯集资诈骗罪,情...


·刑法修正案八贪污受贿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八贪污受贿方面的规定是什么?我国历来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行为保持严厉打击,在刑法中也有受贿罪这个罪名。针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我国刑法也在不断进行完善,并于2011年出台了《刑法修正案(八)》,那么刑法修正案八贪污受贿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罗列的一些条文具体学习下。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


·犯强奸罪怎么判刑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强奸罪怎么判刑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3)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4)二人以上轮奸的;...


·我国刑法对于未遂犯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于未遂犯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该处罚的适用中,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1.对未遂犯刑法原则上规定了从宽原则。因为行为毕竟没有造成刑法所规定的犯罪结果。因而对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对未遂犯采取得减主义。3.对未遂犯是适用从轻处罚原则还是减轻处罚原则,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由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