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遗产和赠与得税哪个高?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遗产和赠与得税哪个高?
  
  我国暂时还没遗产税和赠与税,从而不会存在哪个税费高一些。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的话,动产无偿继承;不动产无偿继承并免交契税,要交一定的手续费。
  
  二、房产继承过户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找房屋评估部门对房屋评估
  
  继承人要自己找相应的有权威的房屋评估部门对要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主要从房屋的房龄、楼层、地段等进行。
  
  评估之前,要先说明是进行继承产权的评估,这样评估价会比市值少25%左右。若自己不找评估部门进行评估,接下来的公证部门自己会按照市场价进行评估,反而不划算。
  
  2、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
  
  房屋评估后,带着评估报告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同时继承人需要随身携带上以下资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被继承人的遗嘱原件、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
  
  在生活中,办理继承公证是最容易让一家人出现分歧的地方,尤其是继承人不止一个的时候。
  
  3、进行房屋测绘
  
  通常被继承的房屋的原房产证有房屋测绘平面图,就不需要重新请测绘公司测绘了。
  
  如果房产证为老旧的房产证,上面的测绘图为钢笔印记,房管局无法提取图片,就需要重新测量。另外,如果房屋面积存在争议,也需要重新测绘,以便进行房屋登记。
  
  4、到房管局办理继承登记手续
  
  携带继承证明文书、房产证、房屋测绘图等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向工作人员领取一份《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将资料提交。
  
  随后办理人员进行受理,核对并发送回执。等所有材料都审核完成之后,就会向继承者发放,已经更改过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其他情况的处理
  
  很多房屋的继承都在继承公证环节有分歧,最后继承结果是经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的,这时还需要提供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如果在房屋测绘时发现有改建的部分,还需要有相关部门的报建审核书。
  
  三、房屋继承过户的费用是怎么样的?
  
  
  1、评估费
  
  按照评估价格的5‰收取,评估价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来收取。
  
  2、继承公证费
  
  收取费用为评估价的2%,继承公证费不足200元的按照200元来收取。
  
  3、房屋测绘费
  
  小于100㎡的每份50元。
  
  4、房产继承过户办公费用
  
  查册费100元,200元登记费,权证印花税5元。
  
  5、契税
  
  如果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不用交契税。否则缴纳1.5%的契税。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产和赠与一般都是利用不同的方式来处理自己的财产,不管是哪一种方式都不会缴纳各种的税费,这都是属于无偿的获得,所以,个人的财产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但一定要确保此财产是属于个人的才可以进行处理。
  
  
  


·财产继承人财产是怎么分配的?
      财产继承人财产是怎么分配的?财产继承人财产是由根据遗嘱来分配财产,不存在遗嘱的情况之下,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平均分配。主要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捐赠与要去哪里办?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捐赠与要去哪里办?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捐赠与要去公证机构办理。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


·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附条件
      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附条件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效。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继承遗产分配原则都有哪些
      继承遗产分配原则都有哪些 一、继承遗产分配原则都有哪些 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 ①份额均等原则。 按《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②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 我国《民法典》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


·妻子和父母谁是第一继承人
      要是丈夫不幸身亡,那么其妻子和父母谁是第一继承人?这关系到实际的遗产继承问题,因此很多人都比较关注,而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要先知道我国关于第一继承人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妻子和父母谁是第一继承人 妻子和父母都是第一继承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遗产是指死者生前的留下的财产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遗产是指死者生前的留下的财产,它是一种可继承的,可按照死者的意愿进行分配的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在死者死亡时所赔付给权利人的赔偿金,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根据我国的《民法典》,遗产是指死者死后留下的个人财产,死亡赔偿金则是发生在死者死后的一种收入,所以它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并且死者也无权对死亡赔偿金进行分配。但死者的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除死者的合理医药费外,还可以向侵权人索取经济损失等费用。死亡赔偿金是由侵权人赔付给死...


·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小三的孩子属于私生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由于很多人认为私生子是见不得光的,因此对生父的遗产也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不过,从法律层面来看的话,到底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作为私生子又享有怎样的权利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所谓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 ?《民法典》...


·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一、继承顺序 适用法定继承时,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 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②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第一继承人 (一)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 ①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


·一般是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一般是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劳动部下发的《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对个人账户的继承问题规定: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余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什么不同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什么不同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2、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


·妻子死后第一继承人是谁?
      妻子死后第一继承人是谁?妻子死后第一继承人是丈夫、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