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离婚子女由谁抚养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父母离婚子女由谁抚养
  
  1、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放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品行不端,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哺乳期后的离婚子女抚养子女若已过哺乳期,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定,如双方经济经济能力、个人素质、家庭环境、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组或者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另外,根据我国司法实践,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情形也应当纳入考量因素之中。
  
  3、已满10周岁子女抚养的问题若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已经可以从事与自己年龄相符的法律行为了,当父母双方对于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子女的决定对于法院确定夫妻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将有较大的影响作用。
  
  


·是先离婚还是先争取抚养权
       一、是先离婚还是先争取抚养权 在协议离婚中,需要先协商好抚养权才能办理离婚,在诉讼离婚中,判决离婚和抚养权的归属会同时判决,没有先后之分。 离婚主要有2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如果双方对子女抚养权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没有办法协议离婚,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二者并没有必然的先后关系,法院判决离婚的同时,根据相关事实对...


·给孩子抚养费多少适合
      若你在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未成年孩子的话,此时就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抚养费。但此时该给孩子抚养费多少合适呢?这就让不少父母犯难了,给多了自己不够,给少了又觉得亏待子女。下面,我们带来相关资料,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给孩子抚养费多少适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


·宣告婚姻无效有时间限制吗?
      众所周知,合法的婚姻是需要依据法定程序,到专门的婚姻登记局登记结婚,拿到结婚证才算合法婚姻。其中有一些情况有可能会造成婚姻无效,婚姻无效针对已经登记结婚的夫妻需要到法定机构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才能正式接触婚姻关系,那么宣告婚姻无效有时间限制吗?无效婚姻虽然欠缺法定要件,但婚姻当事人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而结婚登记又具有确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所以只有法定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审查确认才能宣告欠缺法定要件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在我国,有权宣告...


·家暴轻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
      家暴轻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生活中由于各种民事纠纷的现象,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对这种行为实施处罚,家庭暴力也是属于民事法律中的一种,他也存在这对他人故意伤害的要件,那么家暴轻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家暴轻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家暴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得不到被害人的谅解书,不会从轻处罚...


·夫妻离婚保险财产是怎么分割的
      有些人在婚后会为家庭财产投保,这样在发生意外情况的时候,即使造成了财产损失,那至少自己也是可以获得一定赔偿的。但对于这个家庭保险财产,毕竟也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因此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分割就是必须的。那通常夫妻离婚保险财产是怎么分割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保险财产是怎么分割的 什么是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家庭的共有财产(包括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这类保险都有一定的保险期限,一般为1年,即从...


·什么情况下法院不准予离婚
      在什么情况下法院不准予离婚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二、离婚律师可以全代理吗不可以。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庭。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


·夫妻双方签订的生育契约有效吗?
      1、当夫妻在行使生育权发生冲突时,应首先推定夫妻双方并未签订生育的契约,如果一方认为有此契约,则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此契约的存在。其次,在夫妻行使生育权出现冲突的情况下,一旦认定生育契约的存在,则会对反对生育一方的生育权构成极大的限制,并且他或她可能迫于赔偿的压力而不得不面对自己并不希望出生的孩子,这样对孩子的成长也可能不利,不符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要求,因此举证责任应由认为存在生育契约的一方承担。 那么,如果在妻子未告知丈夫...


·涉嫌构成婚姻诈骗判多少年
      没有婚姻诈骗罪这一罪名,利用婚姻进行诈骗的定罪名为:诈骗罪。二、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要分清利用婚姻索取财物或者欺骗对方结婚等不道德行为。如果构成诈骗罪,量刑的因素很多,自首、犯罪情节、诈骗金额、返还犯罪所得、立功等。所以单单根据你说的诈骗3万,不能肯定回答具体刑期。情节轻的判缓刑,重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三、诈骗罪量刑1、犯本罪的,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注意哪些
      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注意哪些一、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注意哪些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 、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如闵行)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


·存单质押签字需不需要夫妻双方都签字
      存单质押签字需不需要夫妻双方都签字存单质押贷款是一种越来越流行的贷款方式,存单持有人可以把自己的存单作为质押物质押给银行用来获取贷款。不过如果存单持有人是一位已婚人士,那么他的存单质押签字需不需要夫妻双方都签?下面我们就为您回答。一、存单质押签字需不需要夫妻双方都签首先需要看存单是不是属于出质人的个人存单,如果是个人定期存单质押就不需要配偶签名。只要本人填写申请书。抵押率90%,最低利率应该是基准利率打9折。但是婚姻法规定,对于新增家庭...


·子女赡养老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尊老爱幼是我国传统美德,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等父母年纪大的时候,子女也要尽到赡养的义务。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经常看到有的不孝顺的子女不赡养老人的事情,这样不仅有违社会公德,也违背了有关法律规定。那么,子女赡养老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子女赡养老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