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更改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更改吗很多人都在问,公司注册资本可以更改吗?关于这个问题,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无可厚非的,也是要经过很多程序之后才行,还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审批通过之后才行。大概的流程,将为你简单介绍,具体的,还要看看实际情况。
  一、公司注册资金的更改
  公司注册资金的更改的手续都是基于法律,所以,我们还是要先大致了解一下和这方面有关的规定。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1、增加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四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2、减少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五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二、减少和增加注册资金的详细流程和相关手续
  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减少注册资金,另一种是增加注册资金。(1)公司减资登记需要的材料 1、投资者申请书;(原件) 2、企业董事会决议;(需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原件) 3、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减资决定);(原件) 4、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或章程修改决定(独资企业);(原件) 5、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审计报告(内有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原件) 6、国税、地税部门出据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原件) 7、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需由董事长签字,并盖章)(原件) 8、省级以上报纸减资公告;(原件) 9、通知债权人回执;(原件) 10、验资报告复印件; 11、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12、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 13、原企业合同章程及批复; 14、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5、公司减资公告的格式及登报公告需要的材料 ××公司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 万元减至
  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减资登报公告需要到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办理 公司减资公告需提供的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2.公司减资股东会决议。(2)公司增资分为两种情况:A,企业被动增资——公司注册时是先到20%,在注册后两年内补齐剩余的80%注册资本;一些项目对资金有要求。B,企业主动增资——企业实到资本和注册资本一致的,企业通过增资扩大注册资本。 公司增资流程: 1、按原出资比例股东将要增加的资本划入股东个人账户 2、公司开立临时验资账户 3、将要增加的资本以投资款形式从股东的个人账户转入公司临时验资账户 4、将相关单据收讫,会计事务所开具验资报告 5、将增资资本从公司临时验资账户转账到该公司的企业基本账户 6、变更相关证件。 7、刊登公告的报纸原件(登报公告电话010-52677288) 增资后的相关变更: 需提交下列文件,去注册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协议作价的协议书; 5、公司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说了这么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以及流程和相关手续介绍的已经很详细了,但是具体问题还是得具体分析,光是理论上的分析还是远远不够的,但是至少公司注册资本可以更改吗这个问题已经解决,如果你觉得还有什么没有讲到的,想知道更详细的情况,请咨询。
  
  
  


·公司法关于股份制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关于股份制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我国有两种典型的公司,分别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有就是有限责任公司,两个公司的设立方式还有经营方式不同,所以名称也就不同。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都是要设立公司章程的,公司章程的设立由股东全体决议内容。那么公司法关于股份制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


·离婚时公司股权该怎么处理
      公司股权属于夫妻财产中比较特殊的一种,因而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具体需要对公司股权进行分割,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处理的,当然要是离婚夫妻可以协商除了公司股权也是很好的,那究竟夫妻离婚时公司股权该怎么处理才好?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股权属个人财产,只分收益不分股权。 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是指用个人婚前财产或者婚后约定归个人所有的财产投资的股权。这部分股权本身属于个人财产,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此产生的收益,比如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是怎么规定的?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公司的形式包括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等等。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以出资额作为股份所设立的公司,注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注册资本要达到500万元以上,同时,它对发起人的人数有一定的要求,那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是怎么规定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作一个详细了解吧。 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


·有限公司能减少注册资本吗?
      有限公司能减少注册资本吗 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是必须履行相应程序,主要包括内部决策程序、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债权人保护程序和变更登记这五个步骤,下面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制定方案 根据《公司法》第44条的规定,由董事会制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应当包括:减...


·发改委企业拆迁安置费用包括哪些?
      发改委企业拆迁安置费用包括哪些?近年来,国家在产业结构上不断调整,对于一些高耗能企业进行拆迁淘汰,而发改委则是指导企业拆迁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对于企业而言,面临拆迁安置的时候会得到政府补偿,那么发改委企业拆迁安置需要支付哪些费用?我们通过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了解一番。一、企业拆迁安置会获得哪些补偿1、土地、房屋价值补偿土地房屋价值补偿主要包含两方面,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土地区位补偿价指的是被拆迁人合法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非法集资企业行业常见的方式有哪些
      非法集资在很多情况下,都是通过企业的名义进行的。不过,既然其本质是属于违法的,那么,必然就存在一定的漏洞。而且,我国司法机关其实对于非法集资常用的一些手段其实已经总结出了一定的规律。如果您能够及时了解的话也不至于上当受骗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非法集资企业行业常见的方式有哪些? 一、非法集资企业行业常见的方式有哪些?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


·孕妇主动申请离职公司会赔偿吗?
      孕妇主动申请离职公司会赔偿吗?不会赔偿,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是如何规定的?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改善,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之后,人们有更多的时间进行理财。股权投资是一种常见的理财方式,由于股权投资的风险性是比较高的,故而有些单位会在经营范围内提供咨询服务。你是否知道,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一、股权投资管理经营范围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股权投...


·公司经营权反担保抵押可以么?
      公司经营权反担保抵押可以么? 一、公司经营权可以进行反担保抵押么?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


·子公司设立条件都有哪些?
      子公司设立条件都有哪些? 子公司是附属于子公司的,子公司同时也是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子公司设立条件和其他的公司设立条件一样,应当提交各项材料,包括核准申请书、登记申请书、委托代理人、公司的章程证明书等等材料。下面我们来为您普及一下子公司设立条件。 一、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母公司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


·审理企业改制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审理企业改制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就我国目前市场上的企业形式而言,虽然不具有繁杂性,但企业若想改制为另一种类型的企业,产生的纠纷还是比较多的。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并颁布了审理企业改制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参照该法规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 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3〕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