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拆迁部门强制征地官司怎么打?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拆迁部门强制征地官司怎么打?
  
  一、拆迁部门强制征地官司怎么打
  
  1、当地政府征地是否有省级政府或者是国务院的批准征地文件,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征地就是从根本上违反了法律。
  
  2、在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的文件的情形下,政府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的话,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征地补偿是否及时、足额的发放到失地失房农民手中,是否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进行的征地活动。
  
  二、非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遇到强制征地拆迁怎么办
  
  1、沉着冷静面对,从容平和应对;强制拆迁多为突发状况,作为当事人来说面对此情此景时心理上一定会感到愤怒和委屈,难免作出理性之外的过激行为。但遇到这种事情千万不要冲动以暴制暴,要尽量平复自己的心态,以免对自己人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害。要想到违法之事定要通过合法手段去解决,寻找专业的拆迁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违法者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没必要以伤害自身为赌注。
  
  2、通过法各种律途,依法请求赔偿。径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强拆,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可以申请行政裁决、诉讼、民事诉讼、要求组织听证会等等,合法方式处理纠纷。
  
  


·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量刑标准是3年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条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 合同编号: NO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说明 1、本协议文本签约之前,协议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 2、为体现协议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协议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协议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协议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协议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的内容。 3、本协议文本中涉及到...


·我国省道348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有一些普通老百姓对于政府的征地补偿的这件事情的理解太过于简单了,就像是我国的省道348,从微山到鱼城的整个范围内全部都属于省道348,所以可见此省道国家在修建的时候的占地面积是非常大的,但有些人只知道38省道可能是要征用自家土地的,然后当然就非常关心我国省道348征地补偿。 我国省道348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有法律效力虽然我国分有集体土地,但是集体土地仍然为国家所有,公民只能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在农村如果想要使用宅基地就需要申请拿到集体土地使用证,得到了土地的使用权后才能对土地进行使用,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有法律效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依法办理的证件,应当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土地使用证》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


·征地补偿款多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款多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当我们自身遇到征地情况时,最关心的问题自然是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标准以及征地的安置问题,一般情况下对于征地的安置问题处理都是非常简单的,但是关于征地补偿的问题,很多人就会想要去了解征地补偿的标准,根据标准去了解自身的征地补偿有没有受到利益侵害,那对于我们来说征地补偿款多少? 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


·土地使用证能补办吗
      1、当土地使用证毁损或者遗失时,土地使用证持有者可以申请补办土地使用证,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土地登记机关报告其丢失或损坏土地使用证的情况。农村村民应当向其所属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第二,土地权利人在土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已经灭失。第三,土地权利人应当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在媒体上的申明原件,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的副本,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证书,受委托人身...


·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原则适用情形有哪些?
      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原则适用情形有哪些?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在合同法中,却有不同规定。发生合同纠纷时,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却是一般规则。那么,确认合同履行地就是解决管辖问题首先要做的工作。合同履行地如何认定呢?2015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对合同履行地作了具体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公务员有吗?
      征地补偿公务员有吗?如果公务员的户口还在家,并且仍然是农村户口,如果被征的土地还有他的份额,就应该有补偿款,否则没有。而公务人员不是农村户口,也不是农村经济组织的成员,无权享有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款和征地补偿安置费,是给予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如果公务员原属于农村经济组织的成员,有宅基地并存在附着物(房产等)被征地拆迁的,对于附着物的补偿属于公务员本人。二、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怎么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互换的流程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互换的流程有哪些? 一、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制度 按照我国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可以使用拍卖、招标、双方协议的方式。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可以使用出售、交换、赠与的方式。 (三)土地使用权出租:指土地使用者...


·异地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我们知道夫妻异地离婚的,只能以诉讼方式进行,而在向法院起诉离婚之前,当事人最好事先了解一下异地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同时有需要准备好哪些材料,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讲述。 一、起诉离婚必须携带的证据有哪些 到法院起诉离婚,在立案时,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两份、结婚证复印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便法院进行核对。 因结婚证丢失或损毁等原因无法提交的,应当到登记结婚的民政部门开具结婚证明材料,证实双方...


·信用卡诈骗受理地在哪?
      信用卡在生活中的使用是很常见的,但是信用卡诈骗不仅需要有关部门的监管还需要持卡者自己有所防范,而在信用卡的使用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被诈骗的现象,一旦发现了信用卡被诈骗那么信用卡诈骗受理地在哪呢?我们这就和您来了解一下。 一、信用卡诈骗受理地在哪? 1、低于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由事发地所属的派出所受理。 2、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由事发地所属的刑侦部门管辖。 最简单的办法是在事发地拨打110,向110说明具体情况后,会有警察出警处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