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农民可以补偿多少钱一亩?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农民可以补偿多少钱一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在农村改革试验区稳妥开展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引导有稳定非农就业收入、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的农户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有偿退出方式分两种:
  
  目前在改革试点的农村中,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永久退出土地承包权,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交还村社集体后,流转给大户统一经营。这就是等于彻底放弃土地了,以后土地不会再和你有一点关系。
  
  二.长期退出土地承包权,有的农民采用“折中”办法,不直接退地,但将土地剩余承包期限内的经营权“一次性”转让给农业大户。这一类不属于永久退出,和土地流转差不多,只是一直流转到土地承包截至的年限,不用流转一年或者三年。
  
  二、永久退出最需要注意的几点:
  
  农民自愿。这个是极其重要的,一切都要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意见》当中也明确说要农民自愿。所以当出现逼迫农民的现象,咱农民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一点大家一定要记住,是自愿!
  
  三、在城市要有生存的资本:
  
  永久退出眼下来看你是能得到几万块钱,但是现在钱不抗花的,这是我最常说的一句话,你要考虑好今后如何生活,当你进入城市后,我国现在是否有能力完善所有社会保障制度,还是一个未知数,所以你只能靠自己,而你自己是否能在城市体面的生活,将会决定着你的未来。
  
  土地改革是农业改革非常重要的一个举措,现在还无法看到会产生何种副作用,不过内心总有一丝不安,咱农民在选择退出的时候,也要仔细思量好,再做决定。
  
  


·养老保险转移异地需要什么
      养老保险转移异地需要什么 一、养老保险转移异地需要什么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养老保险转移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表。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具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土地使用证没有四至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证没有四至是什么意思?拥有土地使用证的人都会发现,很多的土地使用证上面都有四至这两个字,很多人不清楚它到底代表的是什么意思,我们知道,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接下我们将带领您一起解决有关土地使用证没有四至是什么意思呢?的相关问题。一、土地使用证上应该包括什么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


·婚前土地补偿款离婚时能否分割?
      离婚的话财产如何分割?离婚的话财产需要按照平等的原则来分割从立法目的解释来看,土地补偿款的实质是对失地农民今后的一种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不属于《婚姻法》解释(二)对共同财产作出的规定种类。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从一定程度上讲,它是农民最大和最后的保障,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土地补偿款实质是对失地农民这一特定身份人群的一种生活保障,是失地农民今后生活的主要依靠。对于没有结婚证而起诉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


·合肥征地补偿细则是什么
      合肥征地补偿细则是什么在日常生活当中,一提到征地,您比较关注的问题就是关于征地补偿的标准。您的土地被国家和政府在规划过程中拿去使用的时候,按照国家的政策是需要向老百姓发放征地补偿的。各地的政府会在国家的规定的大体框架下,对征地补偿的具体细则进行规定,征地补偿的细则是依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的,那么合肥征地补偿细则是什么?合肥征地补偿细则是什么?一、补偿规定1、因建设需要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发展改革、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取得途径是什么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取得途径是什么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二、以协议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方式目前基本不采用)协议出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的有关事宜的一种出让方式。它主要适用于工业项目、市政公益事业项目、非盈...


·土地使用期限允许超土地使用证多少
      土地使用期限允许超土地使用证多少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而我们个人只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当我们队对土地拥有使用权时,土地使用证就是给我们以正确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凭证,但是国家也对个人土地使用的期限有所规定。那么国家对土地使用期限允许超土地使用证多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


·怎么异地起诉离婚,异地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很多家庭因为生活而分居异地工作,但是往往因为分开太久,夫妻之间的感情也慢慢由浓变淡,逐渐破裂,慢慢走到离婚的地步。离婚的时候因为双方各处异地,而这个时候您就会关心,怎么异地起诉离婚,异地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我们简单介绍下,还有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异地离婚应该如何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


·民事诉讼请求所在地法院是怎样规定的
       民事诉讼请求所在地法院是怎样规定的 (1) 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级别管辖是在我国法院系统内部确定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的法律制度。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是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一般而言,由于我国基层法院设在县一级行政区,因此,大量的案件由基层法院受理。 (2) 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


·中国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
      中国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 按照我国目前的发展速度,像征地这样的事情,肯定将来您都会遇到。尽管国家征收了您的土地,但是都会有相应的征地朴偿金。这一点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和单位都不能强拆。对于中国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将在以下的资料中为您作出详细的介绍。 中国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 中国征地补偿标准: 随着各省市征地工作的加快进行,为了使农民得到保障,无后顾之忧。在我国都实行有偿征地。国家政府根据农民土地用途及土地...


·村民征地补偿款申请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村民征地补偿款申请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村民征地补偿款申请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村民征地补偿款申请的相关规定主要是: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


·征地拆迁行政调解案例都有哪些?
      征地拆迁行政调解案例都有哪些? 随着经济的发展,用地面积的不断扩大,征地拆迁越来越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有些“钉子户”不愿搬出自己居住多年的家园,因此搬迁户与拆迁方之间会出现好多纠纷和摩擦。那么出现纠纷和摩擦后该怎么办呢?下面就由为您讲解一个征地拆迁行政调解案例。 一、案情介绍: 其于2004年左右从同村居民处购置一地块(持有国土证书)并修建了面积500余平方米的房屋,用于居住、租赁及开设企业。因委托人多年在外工作,未收到征地公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