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家析产子女扶养纠纷怎么处理?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分家析产子女扶养纠纷怎么处理?
  
  一、分家析产子女扶养纠纷怎么处理
  
  财产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被继承人死亡,其近亲属依据死亡人生前留下的遗嘱,没有遗嘱的按法律规定而发生的、由继承人依法无偿占有该财产的活动;而分家析产,是家庭成员间的矛盾、纠纷或其他原因,不愿意再继续共同生活在一起而对家庭中的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处分的活动。
  
  首先,应区分家庭共有财产和老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两种不同性质的财产区分开来之后,分别进行继承活动和分家析产活动。
  
  其次,两种财产的性质也完全不同:
  
  1、 继承是继承死亡人生前的合法个人财产,如死者生前合法所有的动产与不动产等;
  
  2、分家析产的财产是指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创造、共同享有的财产。
  
  再次,在继承和分家析产活动过程中,对财产的处置方法也不同:1、继承。按遗嘱内容或按法定继承顺序进行; 2、分家析产。按人口和其他标准平均分配。
  
  二、抚养纠纷中的法律适用等问题
  
  (一)首先,在涉外离婚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由于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解决的关键还在于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所以,如果中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的,其关于子女的抚养权的纠纷如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以及父母探望权的相关事务都适用我国法律进行处理。
  
  (二)其次,根据中国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抚养权问题,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
  
  (三)最后,在实践中,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一般由国外一方抚养,如果相反在国内的也是一般由在国内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
  
  


·自愿离婚的程序怎么进行
       自愿离婚也就是我国说的协议离婚,通过这种方式离婚的,也是有严格的程序要求。那您知道自愿离婚的程序是怎样进行的吗?而要是发现配偶患有精神病的话,此时又该怎么离婚?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自愿离婚的程序怎么进行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其程序如...


·国家赔偿中级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申请国家赔偿,他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因为这是需要经过申请,受理,然后才能够得到赔偿的。并且申请国家赔偿有着严格的条件要求。但是普通老百姓,他们其实并不清楚国家赔偿中级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一、申请国家赔偿期限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


·在我国,国家的一些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几乎都有单位分配
      在我国,国家的一些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几乎都有单位分配的房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房。所以说在生活当中,实际上有一部分人的公房的房产是闲置的,您也有可能将单位分的房子往外进行出租。关于这个问题,很多人就会存在这样一种疑问,在我国单位分的房能出租吗? 一、在我国单位分的房能出租吗? 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1994年4月1日施行)第一章第六条这样规定:“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对所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负有保护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起诉离婚牵扯第三者吗,有第三者的离婚诉讼怎么判?
      由于在古代我国严格限制离婚条件,所以古代离婚案例还是比较少的。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频发,大部分是女性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原因有很多,不同的原因法院对于夫妻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判处是由很大区别的。在这诸多原因之中,起诉离婚牵扯第三者吗? 一、起诉离婚牵扯第三者吗? 夫妻是否离婚是当事双方对自己生活方式一种选择,只有当事双方或者期中一方有权做主,与任何第三方无关。 二、有第三者的离婚诉讼怎么判? 按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法律上离婚后还可以申请补偿吗?
      法律上离婚后还可以申请补偿吗 法律上离婚后还可以申请补偿的。 夫或妻一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一)相对方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严重过错行为; (二)请求方无过错; (三)相对方因该严重过错行为而导致夫妻离婚。 [说明]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需具备下列构成要件: (1)相对方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而请求方无过错,此为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条件。根...


·宣告婚姻无效概述
      宣告婚姻无效概述 宣告婚姻无效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序,被宣告无效的婚姻即认定为自始不存在。自实行无过错离婚之后,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况便很少发生,但在大多数州,仍可以下列理由而宣告婚姻无效:歪曲事实或欺诈、隐瞒事实、无法达成共识、拒绝或无能力履行婚姻义务等。 1、宣告婚姻无效概念 宣告婚姻无效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序,被宣告无效的婚姻即认定为自始不存在。自实行无过错离婚之后,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况便很少发生,但在大多数州,仍可以下列理由...


·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夫妻在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中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不同的,其中协议离婚可以完全由当事人协商来分割财产,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法院分割财产的时候就有一定的原则。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随着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常常涉及生产资料。因此,分割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生产资料应尽可能地分给从事生产和经营的一方,对另一...


·离婚后自动放弃产权证明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离婚后自动放弃产权证明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内容:二人共同购买位于 .房产,原...,现二人对此房产协议如下: 1、房产登记在 一人名下, 放弃此房购买权; 2、二人协议补偿问题或自己约定 注意:写明,自愿放弃某处,与李建共有的房屋财产,自己的那一份,此后无论何时何地,不得所要该房屋的所有权和部分所有权署名 日期 3、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地点; 年 月 ...


·协议离婚的应该如何分割财产
      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只要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那其实都是需要作出分割处理才行的,否则无论是哪种离婚都是不会准许。那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此时离婚夫妻应该怎么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协议离婚的应该如何分割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财产类型:银行存款(包括工资、经营性收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


·不得起诉离婚的情形
      1、 离婚诉讼,婚姻关系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提出,但对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定不予提出。《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作出这样限制男方在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时不得提出离婚,主要是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出发,有利于减轻女方的精神、经济负担,有利于胎儿、婴儿的成长、照料,作为丈夫,在妻子有上述情形时提出离婚,不仅侵犯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的人身权...


·新婚姻法女性在离婚时怎样争夺抚养权?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可以选择解除婚姻关系,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权的争取是重要的一个环节,孩子归一方抚养的话,另一方需要支付一部分的费用。那么,女性在离婚时怎样争夺抚养权?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 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