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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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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建筑工程?
  
  一、什么是建筑工程?
  
  建设工程纠纷贯穿于建设工程的自始至终,建设工程的参与者,对于有效的避免和妥善的处理建设工程纠纷,常会感到力不从心。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建筑工程法律事务部成立了专门服务于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的专业建筑律师团队,将部门法律服务产品更进一步的细化到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造价控制、工程保险、融资信贷、工程索赔、竣工结算等各个专业层面,以专业的眼光,团队的协作,解决建设工程实践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
  
  二、工程建筑律师的职能有哪些?
  
  1)、工程质量控制与验收
  
  在工程质量控制与验收领域。
  
  1、参与审查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
  
  2、参与审查工程竣工验收;
  
  3、参与处理质量事故;
  
  4、处理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关问题。
  
  2)、造价控制、工程索赔与竣工结算
  
  在造价控制、工程索赔与竣工结算领域。
  
  1、参与施工图会审,根据施工图变化情况,提出必要的造价增减报量;
  
  2、协助委托人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
  
  3、督促承包单位及时签证,做好索赔资料的积累、保管;
  
  4、提示施工企业审查或签发开工报告;
  
  5、参与施工过程中工程.详细内容。
  
  3)、工伤与建筑安全事故处理
  
  在工伤与安全事故处理方面。
  
  1、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2、按照规定程序,对伤者进行鉴定,提起工伤认定申请;
  
  3、根据劳动部门认定提请劳动能力鉴定,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及伤残鉴定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4)、催收欠款与税收筹划方案
  
  在催收欠款与提出税收筹划方案方面。
  
  1、通过各种争端解决方式,妥善处理工程款拖欠纠纷;
  
  2、提供涉税法律咨询,分析涉税法律风险;
  
  3、进行涉税合法审查、涉税利益谈判、税收合法筹划。
  
  5)、涉外工程专项法律服务
  
  在涉外工程专项法律服务方面。
  
  1、对于涉外施工施工企业,提供全程法律咨询和服务;
  
  2、在BOT项目中,评估项目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在准确识别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后,对这些风险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进行风险管理;
  
  3、借鉴FIDIC合同条件,努力弥补施工合同中的缺陷和漏洞,完善建筑施工合同
  
  6)、建筑企业法律顾问
  
  建筑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我所建筑工程律师团队可为国内外建筑企业提供建筑企业设立、建筑资质取得和升级等专业法律服务。在建筑企业法律服务领域。
  
  1、提供建筑业业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为管理层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帮助;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帮助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问题,向管理层提出法律建议或意见;
  
  4、参加有关会议,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5、进行员工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
  
  


·一、没有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随时辞职?
      一、没有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随时辞职?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随时辞职都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


·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对自己有利?
      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对自己有利? 主体及相互间关系不同。工伤发生在劳动关系中,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公伤发生在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之间,这种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带有行政属性。确定待遇的依据不同。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行政法规确定。公伤待遇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能否参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工伤可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公伤不可参加工伤保险,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


·承包合同是劳动关系吗?
      承包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基建产品的活动中,约定该产品的价格,并且通过谈判,商定,通过合同形式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且合同一旦生效,双方当事人都应遵守规定履行义务。那么承包合同是劳动关系吗? 一、承包合同是劳动关系吗 · 我们从劳动关系的本质属性来看,由于劳动关系存在着从属性,劳动者实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并为其提供劳动,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就应认定为劳动关系。为了解开人们对此的多种看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


·法律规定怎么算平时加班工资?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节假日加班费需依法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是否给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是否给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是否需要给单位补偿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二、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


·一、深圳劳动法工资怎么算?
      一、深圳劳动法工资怎么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说明了,月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所以...


·员工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吗?
      员工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吗不可以。企业应当与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法律的严格约束下,现在用人单位都比较注意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在实务中,有的企业对于员工出于各种目的而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不知如何处理。不签订劳动合同对企业来说危害极大。所以,企业一旦用工,一定要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要严格...


·不签订劳动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一些用人单位铤而走险,为了减少企业的人工成本,不顾法律的明文规定,不按规定与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往往难以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进而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合理地维护,这也对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今天就来了解一下不签订劳动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


·辞退员工可以争取哪些赔偿
      辞退员工可以争取哪些赔偿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


·劳务派遣员工工伤辞退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员工工伤辞退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劳务派遣员工工伤辞退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劳动者工伤补助金,然后再根据劳动者的工龄补偿工龄赔偿款;如果劳动者被鉴定委员会评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力,那么公司是不能辞退劳动者的,一定要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工龄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


·哪些情形下单位可辞退员工
      现实中,不管是员工自己辞职的,还是单位辞退员工的,此时都可以认为是其想要解除与对方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需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其中,哪些情形下单位可辞退员工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形下单位可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即《劳动》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过错解除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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