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并不一定就是一半。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另外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男方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如婚前购房但共同还贷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所以婚前或婚后加从法律效力上并无区别。
  
  如果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无论哪种方式房屋产权均应以最后产权登记为准。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或者房产证加名字时最好各方能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进而避免矛盾。
  
  二、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除另有约定或法定属于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以外的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的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依该条规定的精神,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这样理解:
  
  1、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方面着手。“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取得的财产”。
  
  2、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性质着手。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公有的财产”。
  
  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需要注意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或一方死亡之日止的期间。
  
  2、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是指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并不只是财物的实际得到。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具体财产的取得有时是同步的有时则是先后发生的。因此在划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关键是取得该项财产所有权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体取得的财产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利的才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房屋分配如何评估?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的相关手续之前,需要就家庭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协商达成一致,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合意的,则应提起诉讼由法院审理后判决,作为普通家庭共有财产中价值最大的房产,在离婚分配时一般采取房产权属归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产所有权人根据房屋价值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补偿,那么,离婚房屋分配如何评估呢? 一、房产价值如何评估 离婚案件中,法院分割房产,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的依据,而非购房时的价值。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习惯以购买时的价格计...


·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出卖人、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 )(以下简称合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以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买受人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与出卖人签订面积及房款差异结算协议,并结清相关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不予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此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均...


·离婚房产如何估值,房产如何分割?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是比较高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首先需要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一般来说,争议最大的共同财产即为房产,由于在房屋购买后,会出现物价上涨,导致房屋贬值、增值等现象,故而在离婚时,需要对房产价值进行估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如何估值? 一、离婚房产如何估值 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 。 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离婚房产评估流程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


·将房产质押给个人可以么?有什么程序?
      将房产质押给个人可以么?有什么程序?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难免遇到资金周转难的问题,现在向银行申请贷款也不太容易,所以很多人会和他人借钱。当然,借钱就得有担保物,有些人提出将名下的房产质押给个人,来获得资金的支持。那么这种方式行得通么?又有哪些程序呢?我们就这个您关切的话题在下文进行了阐述。一、房产质押给个人可以么?个人之间可以房产抵押,房产抵押权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就是俗称的个人。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能分给孩子吗?
      世界上许多人离婚之后需要对房产等相关的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情况下如果离婚的时候拥有子女的还需要对子女的相关事项进行妥善的安排,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人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能分给孩子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能分给孩子吗? 是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送给孩子的。根据男女双方最终是否协议离婚分为两种情形:(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这也是现实中程序最...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应该怎么写?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应该怎么写?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一、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 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说话要和气,...


·两限房其实质是商品房,因为其价格低廉,对于低收入群体具有非常
      两限房其实质是商品房,因为其价格低廉,对于低收入群体具有非常大的吸引力,两限房十分抢手。故国家对于两限房的申请条件规定的很严格,并且对于享有两限房者的权利也做出了限制。北京平谷两限房可以买卖吗?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两限房申请条件。 在北京申请两限房,单身须年满30周岁才能申请。已婚家庭无年龄限制。不管你父母户口是否在北京,都不可以带父母,因为现在的政策是:申请人只能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一起申请。简单的说,你...


·最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最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最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


·买房不能贷款能否要求退房
      买房不能贷款能否要求退房 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交了定金,或者是已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却因政策变动导致购房者不能贷款,购房者能退房吗?能否退房需要结合购房者的实际情况才能做出判断。1、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的处理情况。对于已签订认购合同而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打算解除认购合同的购房者而言,主要的问题集中于定金能否收回。依《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


·向银行贷款买房要符合什么条件
      现在房价这么快,普通老百姓没有几个可以现钱买房的,很多人都是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买房的。那么,公民在向银行贷款买房时,通常要求符合什么条件才行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向银行贷款买房要符合什么条件 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 2、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 65 岁、女士不超过 60 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农村户口和非农户口有哪些区别?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是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所有的,所以不能购买卖,但是在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是可以买卖的。那么关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呢?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农村户口和非农户口有哪些区别?  1、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应当对农业户口人员给予安置补助,非农业户口人员一般没有农村村民资格,不能享受农村村民待遇,因而不能得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  2、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