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征收山林多少钱一亩?每亩补偿标准是多少?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国家征收山林多少钱一亩?每亩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农村山林征收多少钱一亩?
  
  具体征收补偿情况,应咨询当地政府。
  
  二、林地补偿标准每亩价格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中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反馈内容
      中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反馈内容 监护人同意书 监护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电话:与出行者的关系: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电话:与出行者的关系: 出行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监护人(父亲姓名)/(母亲姓名)知道且同意(出行者姓名)于2013年4月29日至2013年5月4日独自/与(同行人)一同赴日旅游,在日旅游期间(出行者姓名)可自行照顾自己的生活、旅游等诸项事宜,并保证其在日期间遵守当地法律法规,按时归国。 特此说...


·事实婚姻的认定2023年怎么操作
      事实婚姻虽然与同居关系有很大的相似之处,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其实我国对事实婚姻还有一定的保护,而对同居关系就是不提供保护的 ,甚至还规定同居关系是非法的一种关系。现实中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是很重要的,那么事实婚姻的认定2018年该怎么操作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事实婚姻的认定怎么操作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


·一、夫妻婚后财产约定AA制是属于合法的吗?
      一、夫妻婚后财产约定AA制是属于合法的吗? 合法的;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可以约定aa制,但是建议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保留。约定好之后,各自的财产当然可以自由支配。这是法律赋予你们的权利。但是还是应当适当考虑家庭建立和发展的方向,不能随意支配导致增加另一方的支出。 二、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孩子才一岁能判给女方吗?
      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孩子才一岁能判给女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


·一、湖北省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一、湖北省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多少?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数额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


·两个子女离婚抚养权如何确定?
       一、两个子女离婚抚养权如何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


·离婚男方拒绝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男方拒绝抚养权怎么办? 可以变更抚养权,并重新分割财产,并要求抚养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如果要变更孩子的抚养...


·同一女性不止与一个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女的犯重婚罪吗?
      一、同一女性不止与一个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女的犯重婚罪吗?同一女性不止与一个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女的犯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


·一、分居两年自动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支付?
      一、分居两年自动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支付?分居两年是不存在自动离婚的,对于子女抚养费应当由双方协商后认定,由不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支付给有抚养方。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必须向司法机关进行诉讼解决,另外首先要合法的解除婚姻状态,分居不管多长时间都不会自动离婚。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


·因受胁迫而结婚,婚姻有效吗
      因受胁迫而结婚,婚姻有效吗被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否有效取决于受胁迫的一方是否在相应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般情况下,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对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则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定撤销婚姻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撤销婚姻登记后,则婚姻自始无效。二、胁迫婚姻谁可以申请撤销有权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人只能是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人。这是由...


·男方有外遇如果离婚女方能否得到精神赔偿费
      男方有外遇如果离婚女方能否得到精神赔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