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老人去世后没有继承人遗产怎么处理?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老人去世后没有继承人遗产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老人去世后法定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确定遗产无人继承,并且老人也没有写遗赠,没有签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老人的遗产可根据实际情况收归国家或村委会。但前提条件是老人名下有可以被继承的遗产,如果没有遗产或债务已经超过遗产数额,也就不存在遗产继承的问题。
  
  


·一、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法律依据的依据是什么?
      一、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法律依据的依据是什么? 财产继承顺序划分为三个等级且是由民法典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民法典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


·可以强迫夫妻一方放弃产权继承权吗
      可以强迫夫妻一方放弃产权继承权吗 一、可以强迫夫妻一方放弃产权继承权吗? 不能强迫他人放弃财产继承权,受强迫放弃财产继承权的声明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关于放弃继承权的规定有哪些? 《...


·适用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适用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有的国家,被代位人的范围较广,如日本民法规定,被代位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而法国、韩国、加拿大、保加利亚等国,被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是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


·起诉证明非婚生子女继承权手续?
      起诉证明非婚生子女继承权手续有哪些 一、起诉证明非婚生子女继承权手续有哪些?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 (1) 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 (2) 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3) 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 (4) 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


·半路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半路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根据民法典,配偶、父母和子女是第一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第二继承人。遗产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的相关规定:1.第一继承人继承后,第二继承人无继承权,继承份额和比例也就不存在。2.按同一顺序继承继承人的份额相等。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同等继承权。如果继承人之间有共识,遗产的继承份额就可以不平等。3.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妥善照...


·商业保险继承人可以改吗?
      商业保险继承人可以改吗?可以,1、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可以被变更。因为受益人是以被保险人死亡为条件产生的权利人,因此法律赋予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的权利。被保险人可以在保险有效期内变更人身保险受益人。被保险人可以撤销原指定的受益人和增加新的受益人,还可以变更受益人的受益份额和受益顺序。2、一旦原来指定的受益人被撤销,原指定的受益人就丧失了受益人的身份。发生多次变更的情况时,保险人以最后一次变更为准。《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


·胎儿是否有遗嘱继承权?
      胎儿是否有遗嘱继承权?胎儿是有遗嘱继承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8条规定遗产分割应保留胎儿的份额,胎儿出生为死体的,所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综上,腹中胎儿享有法定继承权,应保留其应得的份额,若胎儿出生后不幸为死体,所保留的份额,由胎儿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继承。二、继承权的主体包括哪些人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


·一、老人没有立遗嘱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一、老人没有立遗嘱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


·公证处放弃继承手续费多少?
      公证处放弃继承手续费多少?放弃继承公证处收费标准是按照每件几十元到几百元个人的价格来进行一个收取1、可以在外地到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的;2、申请办理放弃财产继承权声明书公证通常需要提交如下材料:死者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等);财产权利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折、存款证明或者公积金证明等;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申请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3、可以到单位,或者是死者的单位为你出具亲属...


·一、遗腹子能继承父亲遗产吗?
      一、遗腹子能继承父亲遗产吗?1、遗腹子能继承父亲遗产,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腹中胎儿是需要预留遗产份额的,应从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中扣回。2、遗腹子指怀孕妇人于丈夫死后所生的孩子,就是孩子出生时父亲已经过世的孩子。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3、应当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抄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


·法定继承人证明找谁开?
      法定继承人是指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的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者,法定继承人按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想要依法获得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人就需要提供法定继承人证明等材料。那么法定继承人证明找谁开呢?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怎样规定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一一解答。 一、法定继承人证明找谁开? 法定继承人就是继承法规定的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或者第二序列继承人死者兄弟姊妹,死者爷爷奶奶,死者外公外婆。开具亲属证明,就可以证明你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