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复婚与再婚有什么不同?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复婚与再婚有什么不同?
  
    婚姻法对复婚与再婚的区别作了新的规定,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探讨复婚和再婚在定义、对象、前提、程序等方面的不同吧。
  
    一、复婚和再婚的定义不同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再婚是指已丧失配偶或已离婚的一方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再婚亦是一种法律行为。
  
    二、复婚与再婚对象不同
  
    复婚的对象是原来的配偶,而再婚的对象并非原来的配偶,而是新的对象。
  
    三、复婚与再婚的前提不同
  
    复婚是以双方曾经缔结婚姻即曾是夫妻为前提。根据《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由此可见,离婚后的双方再次结婚,重新做夫妻才是复婚,不然就可能成为再婚。而再婚的前提是之前的离婚行为有效,且并无不能结婚的限制情形。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则构成重婚。
  
    四、复婚与再婚的程序不同
  
    再婚的程序和结婚的程序一样,唯一一点不同是需要审查当事人先前离婚行为的有效性;复婚的程序和结婚程序相似,必须是男女双方出于自愿,不是强迫或他人的干涉。但是有两大点不同:①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②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这个司法解释同样适用复婚和再婚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行为。再婚和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因此在新缔结的婚姻前,财产仍然为独立。
  
    婚姻是人生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很多人对于婚姻也是特别的重视。复婚虽然不同于再婚,但是二者都是对美好婚姻的一种追求。理清重婚和再婚的不同,同时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起诉离婚需要身份证吗 婚外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我们发现无论是在协议离婚中,还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其实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交一定的材料的,而一般在协议离婚的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里面就包括了当事人的身份证,那要是起诉离婚需要身份证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需要身份证吗 1、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的写法以及应当注意的问题,在《如何书写离婚起诉状?》中已有陈述。2、身份证。只需要带原告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即可。3、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只需要带一本结...


·被告女方同意离婚辩护状有哪几个部分组成
      被告女方同意离婚辩护状有哪几个部分组成被告女方同意离婚辩护状由序言、正文、结论三部分组成。辩护状,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二、辩护状要注意的问题:1、是关于态度问题。辩护人从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角度,提供法律上的意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帮助审判机关弄清案情,从...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全文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全文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


·孩子抚养费不付怎么办
      孩子抚养费不付怎么办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父母离婚也要给孩子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 (一)协商解决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在夫妻离婚时或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各种联系方式,比如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对孩子抚养费的支付进行协商。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另一方需要支付多少...


·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现阶段,在生活中会遇到很多突发情况,这其中不乏国家机关的失误或面对紧急情况迫不得已的举动。这就涉及到了国家赔偿。那么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将就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的问题来进行详细的回答。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收到侵害。 一、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一)解读“违法” 违法归责原则中的违法形式,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表述,理论界也有不同解释。违法的理论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违法,是指致害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


·国家赔偿法赔偿方式的种类有哪些相关规定?
      我国国家赔偿的设置本质上是为了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完善相应的责任承担制度,能够让公民的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有权利申请国家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我国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方式主要为支付金钱的方式,让我们来详细介绍国家赔偿法赔偿方式的种类吧。 一、国家赔偿法赔偿方式的种类 国家赔偿方式,是指国家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形式。我国国家赔偿法第25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


·青岛离婚诉讼注意事项是什么
      夫妻双方在日常的婚姻关系当中,总是避免不了有一些磕磕绊绊。双方能够克服在婚姻生活当中遇到的一些困难是最好的,但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夫妻双方在经过协商以后,针对离婚的事情双方各持己见的话,那么只能通过诉讼来打离婚官司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青岛离婚诉讼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青岛离婚诉讼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1)准备好诉讼证据;对多数的当事人来说,都是第一次诉讼,并没有收集、整...


·二婚离婚的财产怎么分?
      二婚离婚的财产怎么分?二婚离婚的财产是可以按照婚前协议当中的约定内容进行一个执行分配,有婚前财产协议书的,现在再婚夫妻双方一般都有自己个人的婚前财产,为了避免日后因财产发生分歧,或者离婚时财产分割发生矛盾,故而再婚结婚登记前对各自的婚前财产协商,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预防万一。这种形式在城市比农村较多。如果离婚时婚前财产按照协议执行,减少了因分割财产的婚前财产的处理矛盾。婚后财产的分割,那不用说,按照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没有婚...


·在网上登记结婚有效吗?
      在网上登记结婚有效吗所谓虚拟婚姻,是指在虚拟的网络上进行结婚登记、并领取虚拟结婚证所缔结的婚姻关系。虚拟婚礼则是以网络为场所举行的婚礼,可以通过在虚拟社区、BBS中发帖回帖的形式进行,或者在聊天室里发言的形式,还有在网络游戏中角色扮演,以及通过语音和视频的形式进行。虚拟婚姻虚拟婚礼,是指双方通过互联网相识、相知、相爱,并相约缔结虚拟婚姻、举行网络婚礼的行为。如果双方感情进展顺利,将来就有可能在现实中缔结婚姻。现实婚姻虚拟婚礼,则是指双方...


·如果要强制探视子女可以吗?
      子女一般都是父母的重心,当父母分开之后孩子归属于一方,另一方有责任承担一定的费用,并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如果这一方拒不承担相应的责任,或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允许,都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接下来让我们了解一下关于强制探视子女的一些情况吧。 一、对强制探视的规定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该规定,对探望权赋予了...


·离婚小孩可以共同抚养吗
      离婚小孩可以共同抚养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证明两个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话,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