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需要哪些证明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分居2年是法定离婚的条件之一,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
  
  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
  
  两个必须要件是:
  
  1、因感情不和;
  
  2、分居满两年的。
  
  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分居有两种类型:
  
  第一种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
  
  第二种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满两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离婚的理由。
  
  二、夫妻分居证明
  
  (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自己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5)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三、分居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2、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以上就是我们对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看法以及一些大概注意点,夫妻离婚还有许多小的知识点,我还没做仔细的讲解,如果你还想要知道得更多,您请到网站咨询在线律师,他们将为各位做更专业的讲解,为您解开心中的疑惑。
  
  


·一、民事调解书离婚后财产给孩子可以吗?
      一、民事调解书离婚后财产给孩子可以吗? 民事调解书离婚后财产给孩子是可以的,父母离婚,父母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获得的共同财产,与子女无关,子女亦无权取得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除非,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监护其财产。 二、离婚房子留给孩子可以吗 只要双方协商,认为可以的,那么法院予以支持。 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在婚姻里出轨后引起的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法律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具体分析如下: (一)...


·离婚前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前转移财产是违法的行为。夫妻一方为了能够在夫妻财产分割时,避免分割某些财产,将财产进行转移,目的是完全占有该财产的违法行为。为了避免这样的行为对自身利益造成损害,因此还是需要搞清楚究竟常见的离婚前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前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1、转移已有银行存款;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或其中一方的存折;3、转移一般物品;4、私自出售房屋;5、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等。 二、如何应对对方离婚前转移财产 1、搜集所有存折线索,...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4、看有无禁止性结婚的疾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


·分居多久可以判离婚的评判标准
      或是为了生计,或是为了前途,或是起了争执,夫妻间都会以分居的形式处理。但是分居在婚姻中是极为不利的一件事情,分居久了可以判离婚,那么分居多久可以判离婚呢?本次就由我们我来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分居多久可以判离婚? 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


·夫妻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有什么效力
      我们从小接受到的教育是为人要诚实,做人要忠诚。夫妻之间如果一方出轨,就很可能导致婚姻的崩溃。但如果悔改的,结局可能正好相反当对出轨反悔的,很多时候另一方都会要求签订忠诚协议,那夫妻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有什么效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夫妻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有什么效力 1、“忠诚协议”不可过分加重对方责任,否则可能导致无效。按照您的说法,你们的协议中约定,如果一方出轨,则另一方要失去自己的全部财产。这样的约定过分加重了出轨一方的责...


·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看。在离婚案件中
      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看。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


·离婚协议书怎么补办
      什么时候需要补办离婚协议书呢?通常是夫妻将离婚协议书丢了的情况下,此时补办离婚协议书要到办理婚姻登记的部门进行,那到底离婚协议书怎么补办?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怎么补办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


·夫妻离婚一方犯过罪怎么判决抚养权?
      离婚一方犯过罪怎么判决抚养权?这种情况一般孩子给没有犯罪的一方,根据相关规定,通常2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会判决由女方抚养,10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尊重孩子自己的意见,而对于2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下的孩子,父亲和母亲均有权要求抚养。通常2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会判决由女方抚养。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


·按照规定涉外婚姻要怎么离婚
      在我国涉外婚姻也只有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


·双方起诉离婚多久可以结案
      在我国,离婚是很正常的事情了,相爱结婚,不爱了离婚。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国家对于婚姻法这一方面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离婚是两个人的事情,有人愿意有人不愿意,那么双方起诉离婚多久可以结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双方起诉离婚多久可以结案? 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上法院起诉离婚过程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如女方做原告,男方做被告,就到男方的户口所在地起诉。若两人均不在户口所在地居住,而在其他地方住满一年,则可以在该地的...


·沈阳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夫妻双方离婚一定是走到了生活不下去的地步,可是离婚就涉及到了财产的分配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分配。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一般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可以结局,实在解决不了交由法院判定。抚养费是由没有孩子的一方支付的,那么我们看看沈阳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