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破产需要多久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申请破产需要多久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在面临破产时,公司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破产申请要按照流程来处理,每一个流程都有时间的限制,破产申请需要多久以及每一个步骤的时间限制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申请破产需要的时间
  《企业破产法》1、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2、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3、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4、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5、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6、第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7、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破产申请受理
  
  1、破产申请的主体
  (1)“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3)清算人,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破产申请的撤回
  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以前”请求撤回申请。
  3、由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债务人提出申请的,除提交申请书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包括企业的担保情况、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等)、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材料。
  4、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
  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及时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同时指定管理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5、对申请裁定有异议
  上诉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申请人对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公司在申请破产之前要把所需要的材料等准备齐全,在进行破产申请的每一个流程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材料,申请破产需要多久要根据我们在申请时进展的顺利程度而言,进展不顺利时都会有一定的时间延长。我们可以聘请律师来协助我们以保证申请能够顺利的完成
  
  
  


·企业破产了债务谁优先
      企业破产清算,应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债务:(一)破产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二)劳动债权。(三)破产人所欠税款。(四)普通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


·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什么意思?
      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什么意思?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就是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 ,申请执行人作为债权人参与破产清算,申报债权的意思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2)被执行人或者有关被执行人的任何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3)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二、征询当事人是否移送破产审查的意见是怎么样的?执行案件承办人采取财产调查...


·破产财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破产财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企业在进入宣告破产程序后,此时需要对企业的破产财产作出一个界定,然后才能知道具体可以用于还债的财产有多少。那么实践中破产财产的界定是怎样操作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破产财产的具体规定,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外,最高人民法院《贯彻〈破产法〉意见》第六十条、第六十五条和《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破产规定》)的第六十四条至条七十条也进行了详细规...


·申请破产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


·企业新破产职工补偿内容是什么?
      企业新破产职工补偿内容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职工可以获得补偿的范围...


·公司破产清算时间及内容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时间及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破产清算时间 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 ...


·破产的有限公司法人个人财产怎么区分?
      破产的有限公司法人个人财产怎么区分? 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是公司系拟制民事行为能力主体,称为法人,公司和股东对外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即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是公司法人人格的体现,也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股东与公司是完全独立、分立的民事主体,股东的资产不属于公司资产,所以,公司债务不能要求股东清偿。 如果房屋属于公司财产...


·不属于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不属于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损失有哪些 1、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减少金额; 2、处置清算财产过程中取得的财产变卖收入小于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发生的损失; 3、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和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增加金额等。 二、流动性损失 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企业各类利益持有人(interest holders)手中的金融凭证 (债券、银行债务、商业信用和股票等)面临两类损失:一是因公司市价下跌遭受的面值损失;二是金融工...


·连带债务人其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怎么办?
      债务关系中可能会关系到多个债务人而形成一种连带债务关系,处于这种关系中的债务人需要一起偿还共同的债务,但是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债务人都有能力去履行自己的债务,更有可能债务人在未履行之前就已经破产了,那么,连带债务人其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怎么办?连带债务人其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怎么办?《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


·一、 公司破产对股东个人财产有影响吗?
      一、 公司破产对股东个人财产有影响吗?公司破产和股东没有关系,公司破产后一般不会对股东有影响,公司破产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此外,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法》第一...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的时候需要对公司注销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的时候需要对公司注销,公司注销需要办理。公司办理注销,一般要求公司提交一些材料,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对注销的股东会议决议书。下面是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的相关内容,请您阅读。 一、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的要点 1、时间、地点、参会股东等常规决议内容; 2、写清楚注销的原因(比如到期了,或者依法如何如何等),并写明全体股东同意; 3、写清楚下一步如何办理,比如清算等事宜,同样写明全体股东同意。 4、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