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人伤交通事故怎么理赔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有人伤交通事故怎么理赔
  
  在后续伤势情形较为稳定时,再开始与对方协商后续赔偿事宜。
  
  在交强险来的范围内,只要肇事车辆被认定有任何责任,受伤者可以先在交强险中可以获得理赔,此时是无须计算双方责任比例的,超过交强险的部份,再由有责任的人依照须负担的比例理赔。
  
  交强险赔偿限额: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一般来说,可向有责任的人求偿的项目大致如下: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亲属护理也可主张赔偿)、源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此外,后续若衍生出,经过鉴定后被认定符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的状况时。若真如此,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理赔流程大致可分为
  
  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1、出险:发生事故。交通警察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并根据调查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重要证据,并送达双方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载明了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并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并对调解的期限及协议的执行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2、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3、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4、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5、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6、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7、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交通事故人伤情节不严重且不构成犯罪违法的情况下,双方是可以进行协商解决的,理赔协商达成一致就可以,不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只能报警处理。走理赔的情况下,当事人只要打保险公司电话就可以,自己不用去处理。
  
  


·一、小的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怎样计算的?
      一、小的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怎样计算的? 1. 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


·车祸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车祸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吗一般来讲,在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中,只有在受害人构成残疾乃至死亡的情况下,才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得到相应赔偿金额。所以,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受害者在出院后应该到专门的伤残鉴定部门进行评定,如果构成残疾,就可以由受害者本人或者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要求残疾精神损害抚慰金。二、车祸精神赔偿金如何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逃逸行为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逃逸行为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机动车醉驾怎么处罚
      机动车醉驾怎么处罚 一、刑事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交通事故对方主要责任的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对方主要责任的怎么赔偿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好的,可以起诉要求赔偿。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上费用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双方事故责任确定,你承担次要责任,一般需承担30%的责任,对方承担70%的责任(该部分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


·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要什么条件
      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但此时需要当事人提出相应的申请,并且还有其他的条件要满足。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要什么条件?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是什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共同申请,在查明交通肇事事实及原因、分清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有关人员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对交通事故...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会改判吗?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管理部门会第一时间到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调查,以调查后的结果来做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交通管理部门对责任进行划分之后,会向当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会改判吗?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会改判吗?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


·福州交通行政复议规定是怎么样的?
      福州交通行政复议规定是怎么样的?交通违章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办法:1、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有异议的,需携带车辆驾驶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至违法信息采集地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若违法行为采集机关为辖区大队派出所,则向各分局或各大队申请;若采集机关为福州交巡警支队巡逻勤务大队,则向支队申请。2、申请行政复核、复议要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


·一、最新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最新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受害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2)死亡赔偿金(60周岁至74周岁的受害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交通技术的进步
      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交通技术的进步,道路上面有越来越多的机动车随之而来的也有越来越多的机动车肇事的事故。一般出现的事故之后都会有交警或其他部门来进行处理,对责任进行认定。这是目前来讲最公正的方式。但是在生活当中,由于交警的认定问题或者是交通事故的特殊性,很可能第一次的责任认定是有问题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对于交通事故进行再次认定。那么对于再次认定有什么样的条件了?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可以再次申请?由谁来申请?申请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法院对交通事...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