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房东商铺租房合同有效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二房东商铺租房合同有效吗?二房东商铺租房合同并不是都是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法律规定是什么?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对合同无效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条是否说明承租人就无权转租呢?法律如此规定其本意是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的情况下,赋予出租人享有解除合同选择权。为了防止承租人在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利用租赁物转租渔利,搅乱市场价格;也为了防止承租人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租赁合同转移的是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目的也是为了使用、收益,所以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承租人依租赁合同取得租赁物后,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出租人不得进行不当干涉。所以承租人进行转租,是取得收益的一种方法,也是在租赁合同目的范围内应有的权利,不应该加以否定。所以应当认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在未对租赁物是否可以转租时,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转租,并不属于无权处分,而是正当行使收益权,转租合同应为有效合同,仅出租人才享有解除其与承租人租赁合同权利。只有出租人与承租人已经明确约定承租期内承租人不能转租时,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转租,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本质上为恶意,属违约行为,才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出租人不予追认,转租合同才为无效合同。现实与生活当中,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是需要弄清楚转租的一些情况的,比如说如果是转租人员的话,那么需要弄清楚原来的房东有没有同意,在没有同意的情况之下转租的这个合同也是无效的,发生纠纷的时候也不能够得到保障。
  
  
  


·如何理解商品房限售政策?
      随着人们经济能力的提升,人们的经济收入得到了增长,自此,人们开始致力于购买房屋,所以层一度咋社会上掀起了一场购房热潮,虽然这使得房屋售价上涨,但是同时也增加了购房压力。故而我国政府机构实行了商品房限售政策。 一、如何理解商品房限售政策? 限售政策与限购、限贷政策在时间上和持有、交易环节上有着本质的不同。在交易环节上,限购、限贷政策本质上是抑制购房需求端,加高了购房人的门槛,抑制了部分购房需求和投资投机需求,而限售政策本质上是抑制了房产供...


·婚前房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自从婚姻法修改之后,婚前房产还是婚后房产的认定就变得非常重要了,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其实是不知道如何认定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婚前房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1、婚前一方出资,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 。在这种情况下,此房应属于出资一方婚前个人财产。2、婚前双方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是因双方达成婚后共同居住的目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一方...


·无偿取得房屋的合同有效吗?
      无偿取得房屋的合同有效吗?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可以随意撤销或解除的合同,不是违约也不需要承担法律...


·如何了解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要想确保购买房屋安全无误,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是购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购房前对所购房屋的产权有清楚的了解,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防止上当受骗。那购房者应该如何了解二手房的产权状况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了解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1、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以及其他证件。产权证件是确定收房人具备出售标的物的基本要素。其他证件包括: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签订合同的最好授权委托书要进行公证)...


·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怎么赔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以后
      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怎么赔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均不能随意和擅自解除合同,但是,在符合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情形下,出租人即出租人是有权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以前解除合同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可以分为以下两类:(一)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提前在合同中约定了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或者是双方在履行合同规定的过程中形成约定解除合同的新合同,那么在这两种情况下,当发生了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出租人...


·租的房子热水器坏了谁负责
      租的房子热水器坏了谁负责 一、租的房子热水器坏了谁负责 在租赁期间出租房热水器损坏,如果合同没有具体约定谁负责,一般都是由承租人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因为房子已经租赁,使用坏的,必须把热水器维修好。 如果不维修,房东肯定会从押金中扣除维修费用,可能扣除的比自己请人维修的费用更高。为了避免更大损失,承租人应自觉维修好。 二、租房哪些方式是比较靠谱的 1、通过中介公司。通过中介公司找房可以迅速找到适合的房子,一般手续都会...


·借条没钱还可以拍卖房产吗?
      借条没钱还可以拍卖房产吗?借条没钱还可以拍卖房产,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与其协商拍卖抵押房产,协商不成的,银行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银行应优先以借款人的抵押房产实现债权,保证人承担补充的还款担保责任。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


·离婚时房产升值的怎么分
      近年来不少人加入了炒房大军,随之带动的就是房价的不断上涨。通常离婚时房产升值的,会对升值部分的分割产生争议,那离婚时房产升值的怎样分割?离婚时房产贬值的,贬值部分由谁承担又会出现争议,那离婚时房产贬值的如何分割?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时房产升值的怎么分 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 该房产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由房屋产...


·一、如何计算二手房的折旧费?
      一、如何计算二手房的折旧费? 房屋折旧是房屋价格补偿的形式,即房屋的折旧费。折旧费是指房屋建造价值的平均损耗。房屋在长期的使用中,虽然原有的实物形态不变,但由于自然损耗和人为的损耗,它的价值也会逐渐减少。这部分因损耗而减少的价值,以货币形态来表现,就是折旧费。确定折旧费的依据是建筑造价、残值、清理费用和折旧年限。 (1)建筑造价是核算折旧费的基础,由建造中必要的物质消耗、劳动报酬和税金、利润所组成,是住宅经营中的进货价。 它只应是...


·婚姻法房产共有的情形有哪几种?
      近年来,婚姻法在对于婚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婚姻法对于房产有着很详细的说明,婚姻法房产共有的情形有哪几种?分别有所具体的什么情况?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婚姻法房产的几种情形,请您详细阅读。 一、恋爱期间合伙买房 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付首期款,并以两人名义办理抵押贷款,实际只有男方在还贷,后来双方分手没有结婚。房屋如何分割? 1、对内关系,是按份共有,以双方实际出资额确定比例份额。 2、对外关系,均为房屋共有人,房屋的出租,出售均需两...


·一、婚前付房产首付婚后离婚如何分割?
      一、婚前付房产首付婚后离婚如何分割?如果没有协议,房子产权应该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的房贷应有女方一半,其中婚后还贷部分的增值女方也有权力分割。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