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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辖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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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管辖约定不明怎么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当管辖协议对法院约定不明时,被告住所地法院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此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也进一步规定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据此,管辖法院的确认应遵循以下方法进行确定:1、有无约定合同履行地(包括交货地)→无→由被告人住所地法院和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管辖。2、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是否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任何一方即可,包括原被告)。3、约定的合同履行地不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是否实际履行→实际履行→该合同履行地法院。4、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不论合同是否实际履行,该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5、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未实际履行→该合同未实际履行地法院。6、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7、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二、合同中约定管辖条款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在法院的审级上,协议管辖只能对一审案件进行约定,当事人不得对二审法院的管辖进行选择。否则这种约定就是无效的。2、在纠纷的类型上,协议管辖只能对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其他诸如人身纠纷不得协议管辖。3、在协议的方式上,协议管辖必须以书面形式,口头协议无效。4、在法院的选择上,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和发生争议的纠纷具有一定的联系,具体而言,协议选择的法院只能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如果当事人为了某种目的,选择一个与纠纷没有任何关系的法院管辖,则这种管辖约定是无效的。5、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对于应当由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如果选择由中级或者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则这种约定就是无效的。同样,对于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和继承遗产纠纷等属于专属管辖案件,其管辖约定亦属无效。综合上面所说的,全同管辖的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来进行处理,而对于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的一般就会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来进行处理,只有拥有管辖权的法院才会依法的受理,所以,案件在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这样才能好保障受害方的权益。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特点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银行保函是中标人从银行开具的保函,额度是合同价格的10%以内;履约担保书是由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实体公司或社会上担保公司出具担保...


·仓储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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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对合同生效的条件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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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主体由什么构成?
      合同的主体由什么构成(一)自然人,它既包括本国的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自然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作为合同主体,但是本人不能单独签订合同,需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才能生效。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签订与本人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合同,对于超出本人年龄和智力的合同,需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才能生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签订合同。(二)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


·无催告合同解除的诉讼时效有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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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的时候找律师可以起到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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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合同未签署日期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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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居间合同违约时应怎么处理?
      签了居间合同违约时应怎么处理? 居间合同是一种由买卖双方协商后签订的诺成合同,当签了居间合同违约时,买房者和卖房者往往由于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而产生分歧。当签了居间合同违约时,究竟哪方为过失方,如何划分责任?我们整理了有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签了居间合同后违约怎么办 违约合同一旦发生,其当事人没有得相应的赔偿是可以起诉对方的,需要在起诉书中列明相关的违约事实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资料,要注意形成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具体步...


·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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