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留置权与房屋租赁留置权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很多朋友有过出租房屋或者租房的经历,租房是要签订租赁合同的,如果当你的权利受到侵犯时该怎么办呢?这其中可能就要涉及到留置权的问题。您可能会问什么是留置权呢?什么又是房屋租赁留置权呢?将在下文中作出详细解释。
  
  一、留置权含义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留置权的发生可基于不同的合同关系。留置权是:当债的一方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财产的一方有权扣留物品并享有对该物品的优先受偿权。留置权人留置的财产应当与债务金额相当。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而且,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同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二、房屋租赁留置权
  
  按照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给付报酬并于使用(收益)完毕后返还原物。如果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赁费用,出租人可在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留置承租人的相应财产。
  
  三、留置权适用范围
  
  留置权在我国民事活动中的适用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应当接受承揽人制作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折价或变卖,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后,剩余的返还给定作方。当然,有的承揽合同采取留置定作物方式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损失时,还可以适用违约责任,追索定作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二,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如果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不给付报酬达一定期限,建筑安装单位可对建设项目实行留置,行使其留置权。当然,由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具有极强的计划性,建筑安装单位在行使其留置权时,注意不能与国家计划相冲突,否则不能行使。
  
  第三,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将保管物折价或变卖,以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清偿其保管费。
  
  第四,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按照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应将托运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收货人,托运人应当给付规定的运输费用。如果承运人将托运的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托运人在一定期限内始终不给付运输费用,那么承运人可将托运的货物留置,折价或变卖求偿。
  
  第五,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按照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给付报酬并于使用(收益)完毕后返还原物。如果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赁费用,出租人可在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留置承租人的相应财产。
  
  第六,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按照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一定的委托事务,委托人应补偿受托人因完成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并给付一定报酬。如果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不履行其义务达一定期限,受托人可将其占有的委托人的物品或有价证券留置,从中求偿。
  
  由上文可以看出,留置权大多出适用于各种合同,比如房屋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建筑安装承包合同等等,而有关于留置权的法律知识还是比较实用的,因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多了解一些相关知识可以更好的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比如了解了房屋租赁留置权,在涉及到房屋租赁的时候可以更好维护我们的权益。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
  
  


·买房怎么变更合同?变更合同有哪些方法
      众所周知,我们在购置商品房时都需要签订购房合同来保证购房这一行为的有效性。但是很多时候,在我们签订合同后会发生很多意料之外的事情,需要变更合同。那么,买房怎么变更合同呢?下面请看我们的解答。 一、买房变更合同事项方法 购房合同变更包含两种情况: (一)预售登记前合同变更 购房者欲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如新的买受人需按规定办理相关公证的应提供相关公证书。 如果购房时采用了一次付款方式则址分容易办...


·房屋网签租赁备案材料有哪些
      房屋网签租赁备案材料有哪些?(一)书面租赁合同;(二)房屋所有权证书;(三)当事人的合法资料;(四)城市人民政府限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认可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注意以上证件材料请准备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时候,需要房东本人及承租人一同前去进行办理。二、房屋租赁合同包含哪些内容?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包括很多,具体而言有几个方面是必不可少的。(一)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


·结婚买房写谁的名字比较好?
      不知从何时开始,中国的年轻人结婚前一定要有房,但是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买房越来越难难,所以最后的房子大多数都有家中老人的支持。四个老人加两个新人,也不知道谁出的钱多,最后房产证上也不知该写谁的名字。因此我们总结此文来解答各位对结婚买房写谁的名字这个问题的困惑。 一、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


·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
      生活中,租房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房屋租赁登记的,但有时也会要求进行登记。那么承租人租赁房屋后,是否需要登记,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相信很多人都不甚了解。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一、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 近年来,房屋租赁日渐成为常见现象,但出租人将产权有争议的房屋出租,出租房屋成为社会问题多发地带,私下出租房屋逃避税收等现象也日益严重,为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杜绝非法交易和私下交易,我国实行了...


·农房被强拆怎么办
      如果是非法强拆,可以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一定要第一时间对强拆实施现场进行摄影摄像,以保留现场实况这个有力证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


·有房贷离婚时怎么处理?
      有房贷离婚时怎么处理?一般情况下,房屋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此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共同财产是由离婚双方协商处理的,房贷是属于双方的共同的债务,也是应该由双方先自行协商好是其中的一方偿还还是离婚后也是继续双方一起还,并且要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如果双方不能自己解决的,由法院判决后,决定了房屋的归属权后,由那个获得房屋归属的继续还贷,并且要给另一方的在房屋中,给出的首付或是婚后还贷的部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


·父母的独生女能继承房产吗?
      父母的独生女能继承房产吗?父母的独生女能继承房产,只要不存在丧失继承权情形即可。在我国目前继承实务操作中,遗产继承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公证的方式,另一种是通过诉讼的方式。公证处在办理继承公证时严格要求继承人出示各种证明文件,有些证明文件难以提供,从而无法通过公证的方式办理继承;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继承;然而,诉讼的方式办理继承,必须有明确的其他继承人作为被告,而独生子女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无人可告,导致无法办理遗产继承。二、独生子女继...


·离婚之后房产分割依据都有哪些
      在对离婚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其中关于房产的分割一般都是很重要的,毕竟现在在我国房产的价值很大,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自然双方都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通常夫妻离婚之后房产分割依据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依据一:该房产是对方婚前一次性购买的 我们经常接到当事人的咨询,其中之一就是咨询婚前房产的法律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考虑如下:(1)如果在领结婚证之前,男方或女方依自己的名义购买房产,并一次性付完全款,则离婚时该财产应...


·容积率的概念
      

 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设物除外。这个比值越小,意味着小区容纳的建筑总量越小、居住生活质量就会越高。建筑密度:是指建筑覆盖率,即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一般来说,常见的以6层砖混住宅为主的小区,应尽可能选择容积率较小的。
计算公式: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当建筑物层...


·买房子需要些什么证件 (一)全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买房子需要些什么证件 (一)全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1、已婚: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2、单身: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二、手续:一次性付款,一般直接到售楼处交钱就可以(包括各种税费的钱),剩下的售楼处可以代办,就等着拿产权证。 (二)贷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1、已婚:结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卡流水(一年或者半年,银行不同,需求不同)、身份证、配偶的身份证、配偶的户口本、配偶的结婚证...


·离婚房产没过户该怎么办理?
      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房产可以说是最主要的一个。在房产的处理上,通常拿到房产的一方会按照市价给另一方补偿。双方签了财产分割协议后,就要办理房产的过户了。只有过户到自己名下,房产才真正属于个人。那么离婚房产没过户该怎么办理?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离婚房产没过户怎么办理? 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