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房产留子女怎么立遗嘱?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父母房产留子女怎么立遗嘱?1、父母双方要将房产留给子女可以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自行写下书面遗嘱或者由父母双方口述,见证人书写遗嘱内容,最后父母双方以及见证人均在该份遗嘱书签字,该份遗嘱就发生了法律效力。2、当然经过公证的遗嘱,其效力最高。依据《中哈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3、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二、遗嘱必须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从我国法律规定来看,一份有效的遗嘱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必须具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完全是出于自愿,按照自己的真实意图制作的,而并非是受他人的欺骗或胁迫而订立;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的内容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悖,处分的仅仅是遗嘱人个人的财产。其中,必须注意的是,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必须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这份遗嘱将会被认定是部分无效的;4、遗嘱必须具备法定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书面遗嘱和录音遗嘱。遗嘱要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需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并在代书遗嘱上签名。综合上面所说的,父母对于自己的房产要留给子女的话,是可以利用订立遗嘱的方式来进行分配,但要如何订立就要看自己是如何选择的,不同的情况所存在的形式就会不一样,对于这份遗嘱也要在父母死亡了之后才会对遗产进行分配。
  
  
  


·父子房子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现在很多年轻人的住房都是父母给予的,父子之间房屋过户分为赠与过户和买卖过户。实际上,双方通过赠与过户的方式比较多,因为会省去大笔的税费。那么父子房子过户需要哪些手续?下面我们结合两种过户方式来具体和您讲一讲。 一、父子房屋赠与过户的手续 1、普通赠与过户流程 亲属间房产过户可以通过继承方式或遗嘱继承方式变更房屋权属。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新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婚姻既是滋生美好的爱情的温床,也是毁灭爱情的坟墓。很多人步入婚姻殿堂的时候满目春色,幸福快乐,也有很多人不得不黯然神伤,惨淡收场,走向离婚。婚姻是具有双面性的,你无法驾驭它,就只能被毁灭。那么,新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一、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


·南宁房屋二次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宁房屋二次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对拆迁补偿的咨询和帮助请点击目录下的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二、拆迁补偿的分类 拆迁补偿大多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 (一)土地性质分类 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以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无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无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分割是怎样的与房产证什么时间拿下来无关系!主要是购房款属于婚前付款的,不管是全额付清房款还是按揭付款,那些付款凭据保留好,那是付款人这方的婚前财产证明,不分割。房产分割出涉及到婚姻法规定的财产分割规定外,还受到国家房产登记规定、各地方房产限购政策等约束。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可以按照以下法律规定予以处理。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如果夫妻...


·被冻结离婚房产分割是否违法?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会对房产进行分割,可以协议分割,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给双方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那么,被冻结离婚房产分割是否违法?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被冻结离婚房产分割是否违法? 不违法,但处于查封状态的房屋无法完成产权转移、变更手续,只有解除查封以后,权利人才可以对其行使所有权。也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二、离婚房产冻结是如何进行的 1、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


·农村房屋买卖定金退还案例的情形,不适用罚金的情形
      支付定金是担保的一种方式,在债务人实际履行债务时可将定金直接当做需支付债务的一部分。若债权人违反了应该履行的义务时,会出现定金退还或者是罚双倍定金的惩罚。在买卖合同中,那些情形是在农村房屋买卖定金退还案例中会出现的呢? 一、房屋买卖定金退还纠纷 1、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我国合同法第 115条对定金是这样规定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作为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买到不能买的房屋,
      作为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买到不能买的房屋,否则就可能会使自己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那究竟哪些房屋不能购买的呢?相对于不能买的房屋而言,市场上更多还是可以购买的房屋,但即便是可以买的房屋,它也是有风险的,那购房者该怎么化解购房风险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哪些房屋不能购买 具有下列情况的房屋买卖将受到限制: 1、违法或违章建筑(如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2、房屋使用权不能买卖,房屋产权有纠纷...


·对于夫妻财产、尤其是房产的权属认定和离婚分割规定
      对于夫妻财产、尤其是房产的权属认定和离婚分割规定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女方认为婚前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共有财产是极大的不公,男方认为婚前购买的房产大多是父母出资或支付首付,女方没有参与权属份额的依据,有的男方还会在购房时加上父母的名字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买房子加上父母的名字如何办理呢?一、买房子加上父母的名字如何办理在房产证上加上别人的名字,也就是是增加这个房子的共有权人,共有三种方式:析产登记、买卖或赠与。关于析产登记一般是指原本为一个...


·北京购房资格条件是怎样的
      近年来,北京出台了房产限购令,这令我们广大的在北京工作的市民就更加惆怅了,那么要想在北京买套房,定居下来,具体自己需要什么样的资格才具备在北京买房的条件,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北京购房资格条件的具体规定。 一、北京购房资格条件的相关规定 根据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名下无住房的非北京市户籍家庭在京购房,应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连续5年缴纳社保的认定标准为: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0个月缴纳养老保险,且提出申...


·出租房屋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现实中,不管是买卖房屋还是租赁房屋,此时其实都是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而我们一般称之为需要注意的问题。要是不引起重视的话,那很有可能会因此给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那实践中出租房屋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


·寿县房屋拆迁补偿
      寿县房屋拆迁补偿 一、寿县城区(寿春镇、八公山乡)范围内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搬迁费等标准 (一)搬迁费 1、住宅房: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元/㎡标准计算。 2、非住宅房: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元/㎡标准计算;有重机械的按重机械所在房屋建筑面积增加12元/㎡。 (二)征收住宅房临时安置费标准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8元/㎡标准计算;超过协议规定的临时安置期的双倍支付;货币补偿的付6个月临时安置费。 (三)征收非住宅停产停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