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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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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如果租赁合同20年到期时,双方当事人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并不终止原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法律规定视为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当事人形式了不定期租赁关系,这种状况称之为合同的“法定更新”;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租赁合同,当事人可再订租期为20年的合同,此称“约定更新”。二、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租赁房屋的用途,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要求,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可以。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不同的分类。简单地可以将其分为居家、公司、美容、餐饮等等。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租办公用房需要注意什么?
      租办公用房需要注意什么? 一、租办公用房需要注意什么 租赁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法律问题 1、注意签订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办公用房的租赁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至于租赁期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得超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且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2、注意所租赁的房屋的用途 ...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损失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损失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损失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房屋差价损失的确定,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相同区域内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的差额予以确定,也可通过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或向专业机构进行询价予以确定。 对于认定差价损失的时间点,则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


·一、什么条件房子法院不能拍卖?
      一、什么条件房子法院不能拍卖?没有完全产权的房子法院不能拍卖,如农村村民自建房、小产权房、公租房等。房产查封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的途径把被告所属名下的房产查封,被查封后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等手续的,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强制执行查封后,被告还可以住那套房子,但是不能转让房子了,就是对这栋房子的权利进行了限制,不能转让、赠与给他人了。房屋可以被法院多次查封。人民法院查封房地产,应与案件诉讼、执...


·公司租房付的违约金多少钱?
      公司租房付的违约金多少钱?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二、租房违约如何赔付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


·借名买房合同有效么?
      随着房产的不断增值,有些各种原因自己无法购房的人,为了能够购房,真是挖空了心思,甚至想出了借他人的名义买房的办法。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吗 借名买房的变通方式实际上存在很大风险。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在借名买房的情况下,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对外公示的房产所有权人是实际出资人的父母或子女,即“名义产权人”,而实际出资人则是“实际产权人”。如...


·买卖二手房中必须注意什么事项
      很多购房者看中二手房价格比商品房的价格便宜,因此就很匆忙的决定购买二手房。需要注意,虽然二手房在价格上面便宜,但实际存在的问题也是比较多的,这就要求在买卖二手房中,当事人能够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否则自身利益就会受到损害。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


·婚前买房需要公证吗,婚前买房需不需要公证
      在实践中,国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处理涉外及涉港澳台房产的法律行为、事实必须办理公证。为此,不少都想要知道未婚夫妻婚前买房是不是也是如此。那么,婚前买房需要公证吗?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婚前买房需要公证吗 在实践中,以下婚前房产没有必要去作公证: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现在的民法典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


·一、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二手房中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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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子中介费用标准是什么?
      买卖房子中介费用标准是什么?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2、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3、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4、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5、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6、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二、买卖房子时中介的作用是什么?1、房屋中介的地位和作用是通过加强行业管理、规范行为和职业操守道德,提...


·一、夫妻公证房产共同财产吗,合理的吗?
      一、夫妻公证房产共同财产吗,合理的吗?夫妻公证房产算共同财产的说法是不合理的。如果房产是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就属于个人的财产,这与是否进行了公证没有任何关系;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的财产。二、建议去作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公证为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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