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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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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已经去掉了“前十日”三个字。并且,法院经审查决定批准证人出庭作证的,会事先通知;未经法院通知,证人不得擅自到庭,当事人也不得擅自将证人带到法院等候出庭作证。二、证人出庭作证支出的费用由谁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从而要把握的情形有:(一)、证人出庭作证支出的合理费用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当事人除向法院缴纳诉讼费外,还应当缴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偿费。根据该规定证人出庭作证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偿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实际支出的费用为准,但不宜过高。生活费用,应按照当地人均生活消费水平计算。误工补偿费,应按照证人的工资或参照同行业的标准计算,无业的可参照证人当地生活水平标准计算。(二)、证人出庭作证所支出合理费用的预交。法律规定费用由举证方当事人预交,这是证人出庭作证所支出合理费用预交的一般原则。1、证人主动出庭为一方当事人作证,由举证方当事人预交。2、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传唤证人出庭作证,由申请方当事人预交。3、证人自愿出庭作证或法院依职权主动传唤证人出庭作证,法院指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预交。法院指定当事人预交证人出庭费用时,还应考虑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如果举证方当事人确实无能力预交证人出庭费用,法院可以指定对方当事人预交。证人出庭所支出的费用,证人应直接向法院领取。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证人是法庭的证人,只对法庭负责,而不对任何一方当事人负责,证人只在法庭上就所知道的案件事实,做实事求是的陈述,以便于法庭查清案件事实,作出正确裁决。(三)、证人出庭作证所支出费用的承担。证人出庭作证所支出的费用,法律规定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综合上面所说的,证人就是属于知道整个案件实情的人,对于此人如果要出庭作证,那么就必须先要由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起,只有法院通过了之后才能依法的进行受理,但对于证人所给出来的证言就必须要合理、合法,这样才能作为判决案件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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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走遗忘物算是盗窃罪吗?
      在社会生活中,因当事人的疏忽将所有物遗忘的行为常有发生,通常情况下,将遗忘物顺手拿走的行为屡见不鲜。遗忘物与普通盗窃行为的最大差距在案件中心的物件性质是否依旧从属于原所有人,分别拿走物品的人的行为也有很大不同。那么究竟什么是遗忘物、盗走遗忘物是否算作是盗窃行为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什么是遗忘物? 法律定义:非基于物权权利人的本意脱离权利人的占有。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


·抢夺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岁
      在我国并非所有的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之后都是会被认定构成犯罪,然后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就年龄上来看,没有达到规定的年龄规定,此时不能认定构成犯罪。而在精神状态上来看,如果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话,则也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那对于抢夺犯罪,法律中规定的抢夺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岁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抢夺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岁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二、抢夺财物一定构成抢...


·收养弃婴又遗弃是否构成遗弃罪?
      收养弃婴又遗弃是否构成遗弃罪? 孩子父母理应应该是父母有义务和责任去承担,我们也经常遇到收养孩子的情形,收养之后就有义务和责任去抚养孩子,各位难以理解的是在收养孩子之后又将孩子遗弃,这种情况法律中也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那收养弃婴又遗弃是否构成遗弃罪?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收养弃婴又遗弃是否构成遗弃罪 要按实际情况来定,有遗弃罪嫌疑。 二、遗弃罪认定标准 一、立案标准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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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共同故意犯罪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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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抗税罪进行认定 与妨害公务罪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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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中缓刑的对象包括哪些?
      虽然可以对罪犯适用缓刑,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对所有的罪犯适用,毕竟缓刑是一种很有利的刑事处罚制定,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只有针对那种罪刑比较轻的才能适用。究竟法律中规定缓刑的对象包括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的对象包括哪些 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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