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犯罪人监外执行好请假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刑事案件犯罪人监外执行好请假吗好请假的,只要监狱机关走请假流程就可以,以下是请假需要注意的问题:1、请、消假管理。无正当理由社请假区矫正人员一律不得离开所在辖区,如遇特殊原因,矫正人员必须亲自到所辖司法所请假,填写请假条,一周内的由辖区司法所批准;一周以上含一周的,由辖区司法所填写外出审批表,报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批准。经批准后方能外出。未经批准请假外出的一律给予警告处理。2、保外就医人员管理。要求保外就医人员每季度做一次病情复查,提交一份身体检查证明及病例。每年做一次身体全面检查。保外就医人员外出就医请消假按其它矫正人员请消假管理进行。对于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22-27条规定及监控手机长时间关机、欠费的,司法所应当报请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给予警告。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人员受到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将做出收监处理。缓刑、假释的矫正人员受到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将做出收监处理。1、监控定位手机的管理。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必须办理监控定位手机;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每两天用手机短信的方式,报告自己所在的位置及在干什么。区局社区矫正科将不定期的进行抽查,一但发现关机、欠费及越界的情况,各司法所要在一天之内,对矫正人员发生的问题做出处理,并上报区局社区矫正科。对于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22-27条规定及监控手机长时间关机、欠费的,司法所应当报请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给予警告。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人员受到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将做出收监处理。缓刑、假释的矫正人员受到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将做出收监处理。二、监外执行与缓刑的区别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这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并不是所有的犯罪人员都可以进行见外执行,首先当事人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一般是怀孕或者是哺乳期的妇女会进行监外执行或者是犯罪人员有疾病需要外出治疗的,在或者是犯罪人年龄已经满七十五周岁的,不是以上情况都不可以实行监外执行。
  
  
  


·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的事情常常发生,但不是所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的。在司法实践中,只有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行为才构成犯罪。那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该如何对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进行认定呢,具体的认定标准又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千元至5千元为起点;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 3、敲诈勒索公...


·浙江省诈骗罪量刑幅度是如何规定的
      现如今诈骗的行为可谓是多种多样的,而我们应该提高自身的防骗意识,这样才能尽可能的减少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而现实中,一旦认定行为人构成了诈骗罪的,肯定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在不同的地区,对诈骗罪的具体量刑幅度规定的不一样,您知道浙江省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 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


·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判刑
      目前对于公民的个人信息,经常出现信息泄露的情况,对于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一定要给予一定的惩罚。我国对于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判刑是多长时间呢?我国也出台了相应的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和法规,对于再次出现这种情况的案件一定要严惩。 一、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定罪量刑? 对于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作出了判决是最高可判7年。 据介绍,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取消“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诈骗罪报案书范文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世界生活中您都知道如果欺骗他人并且以占有他人的财产为目的是会构成诈骗罪,因此很多人都想要知道诈骗罪如果想要报案的话需要如何进行,那么诈骗罪报案书范文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诈骗罪报案材料范文 公安局刑侦法治处: 报案人特向贵处举报被举报人李××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 报案人: 被举报人: 二、涉嫌犯罪事实: 20××年××月××日左右,犯罪嫌疑人李×...


·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可能涉嫌犯强迫卖淫罪。当然,如果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则不构成本罪,对此,需要严格把握。另外,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不特定的公民,包括女性和男性,并非像您所认为的那样仅限于女性。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叫强迫卖淫罪 (一)强迫卖淫罪的概念 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二)强迫卖淫罪的构成特征...


·刑诉法39条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诉法39条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


·如何对非法侵入住宅罪量刑处罚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以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干扰,与社会关系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非法侵入住宅行为严重侵犯他人隐私权,涉嫌犯罪。那么,此时该如何对非法侵入住宅罪量刑处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什么是非法侵入住宅罪 (一)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概念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无理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为。 (二)非法侵入...


·法律规定侵占罪有哪些特征
      侵占罪是对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这三种特定对象进行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侵占罪与贪污罪都具有意图将自己合法控制的财物变成自己非法所有的特性,致使二者常常混淆。那其中侵占罪有哪些特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侵占罪有哪些特征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从定义上看,侵占罪具有以下特征:(一)构成特征1、侵占罪侵害的客...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诈骗罪要多久
      非法集资破坏了不少家庭的和谐,是我们深恶痛绝的犯罪行为。我们知道,非法集资是犯罪行为,法律对于相关的犯罪行为是有明确的惩罚的。在惩罚之前就是要进行审理的。那么,关于审理非法集资诈骗罪要多久?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非法集资诈骗多久结案 案件侦查终结后,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


·一般要怎么认定走私贵重金属罪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行为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贵重金属,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的,则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现实中还需要对此罪作出认定才行,那一般该如何认定走私贵重金属罪呢?我们马上为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走私贵重金属罪 1、客体要件 贵重金属,是指具有高价值性或稀有性的金属,一般的非贵重金属或虽为贵重金属但尚未为国家禁止出口的,则不能构成本罪对象。对非贵重金属进行走私的,亦不能以本罪论处。应当...


·醉驾最为刑事犯罪行为,需要经过法院审判量刑定罪。在诉讼中,必
      醉驾最为刑事犯罪行为,需要经过法院审判量刑定罪。在诉讼中,必须有充足的、完整的证据链,才可以定罪。而证人证言是一种重要的证据。如果证人能够出庭作证,经过法官、当事人、公诉人的提问、观察等,证人证言可能更容易被法官采信。醉驾预审需要证人到场吗? 一、 醉驾预审需要证人到场吗?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除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特殊情况外,证人应当亲自到法庭接受询问,否则将承担证人证言证明力弱的风险。证人如果没有特殊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