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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撤销受胁迫婚姻登记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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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撤销受胁迫婚姻登记关系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据以上法条规定,撤销婚姻可向登记机关申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首先,向婚姻登记机关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二)当事人持有: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三)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处应当受理,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婚姻登记处对不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其次,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条件:1、主体是受胁迫的一方;2、时间是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申请撤销胁迫婚姻应提交什么证据胁迫结婚时受迫方申请撤销该婚姻关系需要提交的证据如下:1、提交自己不是自主想要与其结婚的证据;2、提供胁迫自己与其离婚的证据;3、提供对方与自己不合适需要撤销该婚姻的证据等。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因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受胁迫一方可以向民政局或者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如果胁迫方采取了暴力手段,还可能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要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当事人在受到威胁而结婚时,其缔结婚姻关系的行为并不是出于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这就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规定,因而法律赋予受胁迫的一方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使受胁迫的一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自己是否与对方结为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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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这是民法典就离婚时夫妻间权利义务延伸而形成的一项权益保护制度。请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已经以书面方式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即夫妻双方已选择了约定财产制来分配夫妻财产。(2)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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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是平分吗
      现代社会里面,人们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尤其是在离婚案件里面,因为婚姻关系中存在着很多的法律问题,也事关两人的切身利益,离婚时对财产的分配既可以协议进行,也可以进行诉讼,那么夫妻离婚财产是平分吗?我们来了解下。 一、离婚财产分割方式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


·一、未成年人能否起诉增加抚养费?
      一、未成年人能否起诉增加抚养费?可以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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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支付的抚养费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支付的抚养费,是本人收入的20-30%。如果月收入4000元,一般情况下,每个月给1000元的抚养费是比较合适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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