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代位继承抚恤金判决为遗产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代位继承抚恤金判决为遗产吗?代位继承不可以对抚恤金认定为遗产,抚恤金、丧葬费不是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是公民在死亡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在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同时,公民只有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前提下才能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行为,取得财产所有权或其他合法债权,而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时才给付的,不是基于公民死亡前的民事行为而取得的。二、死亡抚恤金的作用是什么?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给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性质是对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经济方面的帮助或抚慰,是用于优抚和救济死者近亲属,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是对死者近亲属精神痛苦的一种抚慰。对于死亡抚恤金的处理可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并应适当照顾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对于代位继承的具体情况,应当根据继承的具体财产范围来进行处理,继承人是可以在遗产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的继承处理的,但涉及到抚恤金的认定上,由于并不属于遗产的范畴,所以即使有异议也是不可以进行继承处理的。
  
  
  


·遗嘱中的继承权可以剥夺吗?
      遗嘱中的继承权可以剥夺吗所谓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对自己的财产预作处分,并在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公民不仅可以通过设定遗嘱的方式改变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而且还可以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把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法》规定遗嘱自由的同时,对遗嘱自由又作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比如: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由此可见,公民立遗嘱时不...


·遗嘱效力确认与继承诉讼区别
      遗嘱效力确认与继承诉讼区别 遗嘱的效力确认只需要到公证机关进行效力确认,而继承的诉讼是要通过诉讼审理的方式,由法院决定继承的份额的。 1、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 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3、审查 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


·夫妻如果是二婚第一继承权是谁
      法律上第一继承人是谁1、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1)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2)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2、父母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


·遗嘱继承诉讼费的承担问题由谁承担?
      遗嘱继承诉讼费的承担问题由谁承担?诉讼费用的承担由法院判决,原则是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各方当事人就案件达成了调解协议且就诉讼费也达成了协议,则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见。“遗产继承诉讼费由谁出,一般情况下在民事案件中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但在继承案件中往往每个继承人都可能会继承到相应的财产份额,这种情况就要根据各自继承的财产份额来分担相应的诉讼费用二、遗产继承诉讼费谁承担诉讼费用的承担由法院判决,原则是由败诉方承担。如果...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健在财产怎么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健在财产怎么继承?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健在财产不能继承。一般情况下继承都是属于被继承人,已经死亡。在继承法里有说到,如果子女想要继承父母的房产,只能是等到父母死亡之后才可以继承;如果父母的身体很好,还健在的话,想要得到父母的房产,一种是父母主动提出赠送给子女,另一种是父母通过买卖的方式卖给子女,只有这两种方式才可以过户到子女的名下,但具体就看父母与子女之间是怎么沟通决定了。二、房屋通过赠予的方式过户,需要缴纳什么费用?1、公...


·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几种2023
      ?一、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几种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①份额均等原则。按《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②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我国《民法典》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


·继子可以继承生父的遗产吗?
      一、继子可以继承生父的遗产吗? 继子可以继承生父的遗产,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排除儿子继承权或儿子没有丧失法定继承权的情况下,儿子仍能依法继承原父母的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


·一、老人的养老金死后可以继承吗?
      一、老人的养老金死后可以继承吗?养老金死后可以继承。《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二、哪些人可以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未形成抚养继承权法律规定是什么?
      未形成抚养继承权法律规定是什么?所谓继子女就是妻与前夫或者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由于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没有血缘关系,而是姻亲关系,因此在一般情况下,继子女无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但是,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就享有继承权,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这是我国法律对于拟制血亲适用规则的规定。可见,继承纠纷处理是以继子女无权继承为原则,以有权继承为例外。本案中因继子女与被继承人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故继子女未能获得...


·能否与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能否与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不可以与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这种协议规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


·孕妇如何多继承遗产?生活困难的人如何多继承遗产
      女性在怀孕期间,如果丈夫去世的话,此时也是会涉及到遗产继承问题的。但此时本身怀孕的妇女就比较辛苦,日后生下了孩子也需要养育,就想多继承遗产。那么孕妇如何多继承遗产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孕妇如何多继承遗产 (一)胎儿也有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保留的份额应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这一规定说明,胎儿是有继承权的。但是,继承法赋予的胎儿继承权是有附加条件的。在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