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政府征用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政府征用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政府征用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
  
  1、搬迁费补偿标准
  
  被征收住宅房屋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下的,搬迁费每户按500元补偿;4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20平方米增加补偿100元(不足100元按100元计算);但补偿最高不超过1000元/户。
  
  被征收非住宅房屋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下的,搬迁费每户按400元补偿;5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50平方米增加补偿400元(不足400元按400元计算)。
  
  2、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
  
  被征收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为:城区范围以内12元/平方米/月,城区范围以外6元/平方米/月。城区范围以内每月临时安置费不足1500元/户的,按1500元/户计算;城区范围以外每月临时安置费不足900元/户的,按900元/户计算。
  
  3、提前搬迁奖励标准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搬迁期限内,按规定的奖励期限提前签约并交房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城区范围以内奖励标准为:第一奖励期内奖励200元/平方米,不足30000元/户的按30000元/户计算;第二奖励期内奖励80元/平方米,不足12000元/户的按12000元/户计算;超过第二奖励期搬迁交房的,不予奖励。城区范围以外奖励标准由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予以明确。
  
  4、未经登记建筑补偿标准
  
  对未经登记建筑属附房或未被认定为合法建筑或已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视搭建时间分别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在2010年7月1日《(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日期)前搭建的,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进行补偿;在2010年7月1日后搭建的,按残值补偿300元/平方米。
  
  5、特殊特困补助标准
  
  对在征收项目范围内常住户籍且为实际居住的大病、残疾、贫困、高龄等特殊特困被征收对象,以计户规则确定的户为单位给予一定的补助(补助标准详见附件)。根据补助类别确定相应的补助金额,补助金额可累计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户。补助对象及金额需在征收范围内公示无举报或无异议后予以补助。
  
  6、征收以标准租金租赁的直管公房
  
  (1)住宅类直管公房。产权人与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的,对产权人和承租人分别以住宅类房屋市场评估价格(不含装饰装修评估值)的20%和80%进行货币补偿;并对承租人参照个人所有房屋征收安置政策进行产权调换。产权人与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对产权人进行产权调换安置,产权人与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2)住宅类直管公房改作商业用房。经认定为“住宅类直管公房改作商业用房”,并经产权人认可的:产权人与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的,对产权人和承租人分别以商业用房市场评估价格(不含装饰装修评估值)的30%和70%进行货币补偿;对承租人不安置商业用房,按住宅类直管公房征收政策予以安置。产权人与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对产权人按住宅类直管公房征收政策进行补偿安置,产权人与承租人重新订立住宅类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补偿标准以政府下发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为准)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以上就是有关征收补偿的具体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当结合实际的房屋征用情况而定,特别是涉及到具体的房屋补偿项目的认定上,可以根据当地政府的具体政策依据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当地的拆迁管理部门。
  
  


·房屋抵押要注意怎么办理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办理房屋抵押只要签订了合同就万事大吉了。其实,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不等于就取得了房屋抵押权。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有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房屋抵押权才真正成立。那么什么是房屋抵押登记,房屋抵押要注意怎么办理?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房屋抵押登记? (一)房屋抵押登记的概念 所谓房屋抵押登记是指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屋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 房屋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


·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办
      在房屋买卖当中,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一方仍然拒不履行协议条款,或者找出各种理由不履行协议,那若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办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办 1、如果对方虽然违约,但不是蛮不讲理,态度也不是极为蛮横,有协商的意愿,有的还表示只要改变一些交易条件,就同意继续履行协议。 2、如果合同中确有约定不明的地方,应当和对方认真协商,重新达...


·房屋转租协议应该怎么写
      进行房屋转租也是房屋租赁中很常见的一种行为,而一般转租的一方都是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将剩余房屋的租赁使用权转移给另外的人。此时也是需要实际签订转租协议的。那您知道房屋转租协议应该怎么写?我们提供相关范本一份,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房屋转租协议范文 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转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


·选择房屋户型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肯定还是想要选一套比较好的房屋,这样日后自己住的舒心,也不会产生太多的麻烦。而中国人在选房的时候比较讲究,对房屋的户型要求也相对较高。那通常选择房屋户型的标准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房子的户型好,晴朗的天气,白天所有房间不需要开灯,光照也充足;往房间里摆放基本尺寸家具,不妨碍人走动;不借助通风设备能自然通风。 通常有5条基本标准: 1、整体形状方正 整体形状方正的意思,不是整套房子是一个完整的方形...


·房屋出租方与房屋承租方在就房屋租赁达成一致的时候应共同签订《
      房屋出租方与房屋承租方在就房屋租赁达成一致的时候应共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以保障彼此的权益。那么这个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呢?我们为您提供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简单范本,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子女继承的房产证有遗产税吗
      子女继承的房产证有遗产税吗若是办理房产证时不登记在子女名下,在子女根据法定程序继承时需要作为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人进行缴税。若办理在子女的名下的房产证则不需要缴纳遗产税。二、房产的遗产税是多少1、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被继承人遗产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对于代位继承的,可比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给予扣除。继承人中有丧...


·如果房子是在两个人结婚之前共同花钱买的
      如果房子是在两个人结婚之前共同花钱买的,但是在相关的证件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离婚之后这个房子应该属于谁问题是很复杂的。如果说。写名字的这个人他不说另一个人拿钱了,这个时候从法律上就不容易将这个房子也给没写名字的这个人一部分。除非再买房子的时候有一个相关的证明。第二、如果两个人在结婚之前其中一个人先为买房子付了一笔钱,在结婚之后两个人共同还剩下的钱,相关证件上的名字是在结婚之前付钱的这个人。这个时候如果两个人离婚的话,房子是属于在结婚之...


·二手房过户纠纷房东不过户怎么办
      二手房过户纠纷房东不过户怎么办两种解决方法,一种要求房东协助过户手续,另一种按合同约定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损失。如果他还是不愿意过户可以适当协调,还不愿意可以走法律程序。二、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


·房屋的购销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的购销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过20年。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已经超过20年的话,人民法院不会再保护权利人的权益。二、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列明的条款:1、当事双方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如果由委托人办理的话,需要出具委托人的上述信息;2、合同的标的,即这栋房屋。需要包括以下所述的内容:房屋所在位置;房屋的面积,其中需要标明使用面积和分摊面积;房...


·楼房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抵押贷款流程:1.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资料。2.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3.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4.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5.贷款本息结清,办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续。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内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贷款基础资料档案一般包括三部分: 一、银行信贷业务档案。包括各级行制定的贷款规章制度;贷款计划的测定和指标的核定、分配、执行等资料;贷款登记总簿(参考格式六)、贷款发放回收登记明细簿...


·应该怎么写房屋租凭合同
      房屋租凭合同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基本都会实际签订租赁合同,这样不仅仅是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同时也能对双方的行为产生约束力。那您知道该怎么写房屋租凭合同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