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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子女共同赡养共不共同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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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子女共同赡养共不共同享有继承权?共同赡养老人的子女一般应当共同拥有继承权,如果老人遗嘱明确不共同拥有继承权,应当按照遗嘱执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法定继承子女,均享有继承权权,遗嘱不共同分割财产的,按照遗嘱执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有关继承人百范围及顺序中,第一二三款的规定,遗产按度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专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由此可见继承子女,均享有继承权如果没有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办理3、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4、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5、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6、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第一顺序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平等。7、如果父亲有遗嘱,按父亲遗嘱内容进行继承。8、《民法典》相关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未尽赡养义务还有继承权吗《民法典》规定,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如果未尽赡养义务,而未有上述行为之一,所以不能剥夺他的继承权,若子女为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或对被继承人尽的赡养义务相对较少,在分配遗产时应适当少分综上所述,《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子女拥有均等分割财产的权利,赡养义务与继承权没有直接关系,分配遗产时,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于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股权继承公证要哪些材料
      按照法律和公司内部的制度规定,要是允许对股权进行继承的话,那么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就可以继承其在该公司的股权。一般进行股权继承的都需要办理公证,那么股权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股权继承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2005年10月27日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增条款第76条对股权继承做出明确规定。该条款包括两层含义: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


·继子女代位继承
      继子女代位继承 1、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中,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具体而言,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 (1)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2)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3)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4)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


·一、继承人对遗嘱有争议怎么办?
      一、继承人对遗嘱有争议怎么办?死者死亡之后,继承人开始办理继承。如有继承人对于继承有异议,可以在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二年内提出诉讼。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如果遗嘱有效,按遗嘱继承;如果遗嘱无效,遗产按法定继承由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割。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


·继承公证处亲属关系证明应该怎样办理
      继承公证处亲属关系证明应该怎样办理 一、继承公证处亲属关系证明应该怎样办理 拿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派出所查档确定关系后就可以开的,如果户口都在不同地方,去父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那里才可以查到最原始的户口资料,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找不到,就要去医院做亲子鉴定,然后再到派出所开证明。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


·孙子是否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
      孙子是否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孙子是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的,根据我国的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死亡者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法律制度。发生代位继承应具备4个条件: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2、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


·一、分遗产立遗嘱夫妻都可以参加?
      一、分遗产立遗嘱夫妻都可以参加?分遗产立遗嘱夫妻都可以参加,从实质意义上来说,共同遗嘱必然是指共同遗嘱人将其共同一致的意思通过一个遗嘱形式表示出来,形成一个内容相互关联的整体遗嘱。一般来说,共同遗嘱有四种表现:1、相互指定对方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2、共同指定第三人为遗产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遗产多为共同财产;3、相互指定对方为继承人,并约定后死者将遗产留给指定的第三人;4、相关的遗嘱,即形式上各自独立、实质上相互以对方的遗嘱内容为条件的...


·一、遗产再婚配偶继承比例是均等的吗?
      一、遗产再婚配偶继承比例是均等的吗? 遗产再婚配偶继承比例是属于均等的;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所谓“一般情况”是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


·成立代位继承的要件都有哪些
      成立代位继承的要件都有哪些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称为代位继承。这是一种法定的继承方式,《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由此,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1、 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 能作...


·母亲去世后外婆有继承权吗?
      母亲去世后外婆有继承权吗? 一、母亲去世后外婆有继承权吗? 有继承权的,对于母亲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外公外婆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母亲遗产的继承权。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袭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几个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分配是怎样的
      几个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分配是怎样的 尊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不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都有同等的继承权。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但不能继承其父母的财产,在继承其父母财产的同时,仍然有权继承自己生父母的财产。有赡养能力的子女未尽赡养义务,丧失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或者应当少分或不分。 二、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


·一、死亡赔偿金是否作为遗产?
      一、死亡赔偿金是否作为遗产?从性质上看,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而是对受害者亲属的赔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以上可以看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尚存的个人财产,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死亡赔偿金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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