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电动车定损的流程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交通事故电动车定损的流程是什么?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
  
  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
  
  4、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
  
  二、车辆损失的评估准则是怎么规定的?
  
  (一)车辆损失的评估鉴定
  
  应遵循修复为主,更换为辅的原则进行损失评估,在保证使用寿命、主要性能和外观恢复或接近事故前状况的前提下节约费用。
  
  1、评估中确定更换的零部件和维修工时费,一律按事故发行时当地市市场平均价格水平计算。
  
  2、由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完全毁坏(指修复价格超过该车现行市场价格50%以上的)按事故发生时发生地市场同类型新车的价格水平及该车的成新率计算损失价格。
  
  3、事故受损车辆权严格按照先鉴定、后维修的原则。事故车辆经评估后,车主有权在损失鉴定金额范围内自行选择合乎质要求的修理厂进行修复。在修复过程中发现车辆存在当次事故造成的,但鉴结论书中未有载明的隐损部位廛,由修理厂及车主及时写现书面报告(附照片)通知鉴定机构,待鉴定机构作出补充鉴定后方可继续进行修复工作;离开当地地区维修的车辆不作补充鉴定。
  
  4、凡机动车辆转向、制动、行驶、传动系统损坏的,修复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检测,凭检验合格证到交通事枚处理机关办理手续后方准上路行驶。
  
  (二)道路交通事枚造成财物损失的评估鉴定
  
  1、全新的物品,按事故发生时发生地市场同类物品平均价格计算其损失金额。
  
  2、已使用过的物品,按事故发生时发生地市场同类物品平均价格及该物品的成新率折合计算其损失金额。
  
  3、可修复使用的物品,按照修理费计算其损失金额。
  
  (三)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道路设施、建筑物损坏的评估鉴定
  
  属于能维修使用的,按照其维修费用计算损失金额,属于完全毁坏的,按事故发生时的重置成本计算其损失金额。
  
  由此可见,对电动车或是机动车的定损都应该委托交管部门来处理,而且,电动车如果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的责任,如果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的话,那机动车一方要承担的赔偿比例最多是10%,电动车给机动车造成的损失,要有电动车车主本人赔偿。
  
  


·从公司辞职需要交违约金吗
      公司辞职需要交违约金吗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不需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转正以后的员工如需辞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员工主动离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在现在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违约金支付有两种情形:第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交通事故复核的内容有哪些
      公安交警大队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总是避免不了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要是对认定结果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复核。那么交通事故复核的内容都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复核的内容有哪些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作为肇事者应该积极的抢救伤员、挽救财产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作为肇事者应该积极的抢救伤员、挽救财产,这样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那么在对肇事者进行处罚的时候,才不会那么重。而要是有交通事故逃逸情节的话,则一般会按照交通肇事罪处理,那此时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什么叫交通事故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构成该情节加...


·调解交通事故的技巧是什么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当事人除了可以协商、诉讼外,还可以共同申请由交警对事故进行调解。但此时,调解也是讲究技巧的。那么调解交通事故的技巧是什么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在协商、调解过程中,当事人不能因为是自愿协商就做出无原则的让步和妥协,也不可以因为是调解而放松警惕,因而不进行相关的准备和制定相关的策略。对于当事人来说,其选择调解方式结案的目的就是想以最小的付出和成本来换取最大的收益。而且不可否认的...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量刑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中往往造成的损害结果都是比较严重的,就包括造成人员的死亡和造成特别严重的财产损失。而对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情况,也是要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才能被认定为犯罪的。那此时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量刑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定伤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定伤 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报案,在24小时内就报案。过了24小时,自己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好当然起诉,法庭解决,毕竟当时没有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在证据方面还有时效性方面还是对当事人很不利的。 1、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2、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


·监视居住用不用交身份证?
      监视居住用不用交身份证?监视居住会扣押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居民身份证扣押制度的基本涵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扣押居民身份证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限制犯罪嫌疑人随意离开其居住地,除此之外不能有其他目的。(2)有权扣押居民身份证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


·交通事故的误工赔偿怎么算
      交通事故的误工赔偿怎么算 在追尾的交通事故中,能够证明伤者是具备工作能力的,可以获得误工费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伤者接受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工伤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可以申请赔偿吗
      职工要是不幸受到了人身损害的,认定属于工伤范畴之后,就可以规定申请进行工伤赔偿。工伤赔偿里面包括的项目比较多,那此时在工伤期间产生的交通费,是否也可以申请进行赔偿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 一、工伤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可以申请赔偿吗 工伤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可以申请赔偿。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都可以申请赔偿。工伤交通费赔偿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的规定...


·车祸后如何调解?
      车祸后如何调解? 一、车祸后如何调解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事故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


·车压到实线被别人碰谁的责任
      对方压实线,有违章行为,一般由对方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具体的事故是需要交警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判定事故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