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夫妻一方婚外情构成重婚罪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夫妻一方婚外情构成重婚罪吗?
  
  
  有婚外情不一定是重婚,如果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涉嫌重婚犯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重婚的认定标准:
  
  
  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二、婚外情离婚能要求赔偿吗
  
  
  重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时分割财产和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无过错方应得到照顾。
  
  
  例如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改房,离婚时,如果是过错方取得房屋产权的,过错方应给予无过错方按该房屋市场价一半金额以上的补偿,或对产权按照顾无过错女方及子女作分割。对有证据证实固定资产或其他价值较大的财产,属于过错方购买给第三者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一方有婚外情的行为,在婚姻关系属于过错方,受害人要主动提出诉讼离婚的重婚行为人应当予以赔偿对方精神损害,离婚财产分割需要照顾无过错方。行为人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也要得到民事处罚。
  
  
  
  


·离婚之后死亡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离婚之后死亡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法规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此处的配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法律保护。如果离婚以后,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则就不属于继承人范围的配偶了,因此是不享有继承权的,自然就分不到财产了。 离婚后,原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在解除夫妻关系的同时,就已经完成了财产分割,该人财产的继承与原配偶没有任何关系,也不存在遗产继承问题。 我国现...


·军人离婚申请诉讼离婚程序
      军人离婚案件适用大部分简易程序,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 起诉。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2、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起诉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起诉两种,书面起诉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起诉的,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军人离婚...


·一、法院判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法院判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以下标准处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


·十六岁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
      十六岁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抚养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一、婚外情不构成重婚罪吗?
      一、婚外情不构成重婚罪吗? 是否构成就要看实际的情况; 重婚罪是重复了婚姻关系。这是我国刑法对重婚罪的定义。民法中,我国新婚姻法规定,不再认定事实婚姻的存在,但是在实际审判中,我国目前依然以事实婚姻构成的重婚罪来追究重婚罪者的法律责任。 二、重婚罪的主要情形: 1、有配偶者又与第三人结婚。 这种情况比较容易认定,因为婚姻一方进行了两次结婚登记,属于大家都比较容易理解的重婚情形。 注:分居两年以上的夫妻在未解除夫妻婚姻关系之前...


·夫妻两人分居多久法院才判离婚
      夫妻两人分居多久法院才判离婚 夫妻双方因为吵架等家庭琐事的原因,一方从家中搬出满两年的,是否就算自动离婚呢?答案是否定的。 事实上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一般有三种: 1、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由登记机关收缴结婚证,颁发离婚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均是公民个人婚姻状态的法律凭证 2、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即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3、这是一种是非常态的,即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则婚姻关系自然终止...


·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是不是无效婚姻?
      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是不是无效婚姻?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不是无效婚姻,具体无效婚姻的情形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冒用他人身份证怎么处罚《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离婚案件能否公开审判
       离婚案件也是属于民事案件中的一种,而对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都是进行公开审判的。但有的人认为自己的离婚案件涉及到了个人隐私,因此就想要进行不公开审理。那到底这种情况下的离婚案件能否公开审判?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能否公开审判 对于离婚案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决定公开或者不公开,没有原则上的要求。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我们国家的案子一般是公开审理的,群众可以旁听。离婚案件属于可以公开审理的案件,但是法院在公开...


·军人离婚该怎么办?
      众所周知,虽然军人是职业具有特殊性,但他们还是可以跟普通人一样享受结婚生子的权利,那如果他们要离婚的话,可以怎么办呢?对于军人离婚该怎么办的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军人离婚该怎么办 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军人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新国家赔偿法请求时效是什么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因为一些意外情况,在不受受害人的控制的情况下可能会遇到因为一些国家行为的需要,从而导致了受害人在身体或者财产上遭受了一定的损失,在这个时候国家会给予这些人一定的补偿,也就是国家赔偿,但是国家赔偿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那么新国家赔偿法请求时效是什么样的?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


·起诉离婚的程序和过程是什么
      起诉离婚的程序和过程是什么 一、起诉离婚的程序和过程是什么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