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未婚生子再婚算重婚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女方未婚生子再婚算重婚吗?非婚生育子女之后又与另外他人登记结婚的不算重婚,之前关系定性为同居关系,但之前跟当事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在还没有解除跟当事人的事实婚姻关系之前就再婚的话,就属于重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二、未婚生子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标准有明确规定吗?未婚生子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标准没有明确规定。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以及已满间隔生育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四)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七)民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实际上,在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如果不领结婚证就生孩子的话也属于未婚生子,所以说,未婚生子再婚算不算重婚的这个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已经跟当事人解除了事实婚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单方面怎样申请离婚诉讼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怎样申请离婚是指诉讼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1、审理前的准备。人...


·关于国家赔偿主体涉及哪些方面
      实际上国家赔偿法自从实施以来,确实在生活当中对于监督国家权力是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的,但是,国家赔偿法立法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当中的很多制度上的漏洞到现在也没有进行特别全面的完善。此外,还有很多的民众还不清楚关于国家赔偿主体涉及哪些方面?一、关于国家赔偿主体涉及哪些方面? 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其中:国家机关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赔偿责任主体即赔偿责任的最终归属者。在国...


·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原则有哪些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其实也就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是必须要解决的。那么您知道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原则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1、男女平等原则。 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的情况较多。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她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


·遭遇家庭暴力,受害者应收集哪些证据?
      遭遇家庭暴力,受害者应收集哪些证据? 在家庭暴力中,施暴者只要有暴力行为,就不会是只有第一次。所以,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那么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也会很麻烦。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很不利。针对遭遇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当搜集哪些证据,我们总结出如下的几点供大家参考: 第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


·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变卖财产怎么办?
      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变卖财产怎么办? 一、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变卖财产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


·国家公诉是什么意思呢?什么时候用到
      当身边的朋友犯了很大的罪行时,被检查机关带走,警察会告知家人这个属于国家公诉类按件,情节会比较严重,我们在担心的同时,首先要了解国家公诉是什么意思呢?什么时候用到,下面我们将告知您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好让身边的朋友可以及时避免,预防走上犯罪道路。 一、国家公诉是什么意思?什么时候用到 国家公诉是指我国的检察机关对于比较严重的刑事犯罪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刑事诉讼。国家公诉机关就是检察机关,刑事案件除自诉的以外,都要由检察院起诉。一般...


·一、没领结婚证给女方的彩礼能要回来吗?
      一、没领结婚证给女方的彩礼能要回来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


·婚前财产在婚后取得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吗
      这是对婚前财产婚后收益的分割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变为共同财产,但收益有可能。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结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孳息包括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这里涉及比较复杂的法律术语,为什么法律不直接解释清楚呢,大概就是为了让大家来交律师费吧,好吧,其实是为了给未来的变化保留解释空间),就是原物产生的额外收益,一般不需要刻意经营即可获得。法律并没有对孳息的概念进行明确定义...


·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有哪些区别
      关于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不同的夫妻选择的离婚方式不同,而这里我们也要提醒各位,在选择离婚方式的时候需要结合自身的情况来选择,而不是看哪种方式下简单、方便就直接选择。就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来说也有不同的地方,那就究竟有哪些区别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有哪些区别 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符合离婚的条件,履行必经的法律程序。离婚有两种形式:1、登记离婚(通称协议离婚);2、起诉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


·哺乳期家庭暴力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哺乳期家庭暴力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我们都知道,法律对妇女的婚姻是进行了一些保护的,比如在妇女在哺乳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那么如果是女方在哺乳期间遭受了家庭暴力提出离婚,是否可以向男方要求损害赔偿呢?关于哺乳期家庭暴力离婚的相关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讲解。 一、哺乳期家庭暴力离婚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如果女方在哺乳期间,遭受了家庭暴力,是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


·离婚抚养费怎么算2023?
      夫妻之间,因为感情破裂,最后以离婚的方式,来解决感情问题。离婚伴随着财产的分割以及处理等问题,若双方结婚之后有了子女,那么离婚之后,对于子女的抚养费问题又成了双方之间争论的焦点。那么离婚抚养费怎么算? 一 ?、离婚抚养费怎么算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