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违约金在合同结算时如何处理?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违约金在合同结算时如何处理? 一、违约金在合同结算时如何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违约金作了详细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违约金包括哪些?
   1、法定违约金。
  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法定违约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法律、法规具体规定违约金的数额。
  (2)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固定比率。
  (3)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具体比率由当事人在此幅度内具体商定。
   2、约定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主要有两种情况:
  (1)法律、法规对违约金未作具体规定,完全允许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
  (2)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
   3、混合违约金。
  混合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了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当事人在该幅度内商定具体比率或幅度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是法定和约定相结合的违约金,也称混合违约金。
   三、公司支付违约金注意事项
  1、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后,如果对方坚持继续履行合同,应继续履行,如果确定已无能力履行,则应赔偿对方损失;
  2、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应按"财务管理规定"的经费项目中开支,不得计入成本,接受违约金的一方,应首先将此款用于弥补企业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用自行扣压对方货物及款项的办法来充抵违约或赔偿金。违约责任不能单方确定,要经双方确定,或由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确定。
   四、逾期支付违约金利息怎么计算?
  1、仅要求本金而放弃违约金和逾期利息请求的,只判决本金;
  2、双方对逾期违约金和逾期利息有约定的,当事人对利息有明确请求数额,且不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可按其请求数额判决;
  3、如债权人仅请求借款方返还本金并按约定或国家规定收利息的,计算至起诉日的可按其请求判决;
  4、贷款方请求返还本金及全部应付利息的,应判决至判决确定之日后十日。因判决的确定是个变数,可能因不上诉和上诉而不同;
  5、判决确定后十日之前,当事人自动履行的,在其履行时自动扣除提前的日期的利息,不属于不按法院判决执行;
  6、在判决确定后应该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可以判决加倍罚息。在强制执行时以此执行不属于判决不确定;
  7、对于双方约定的逾期违约金明显过高的,一方提出请求,法院可以依法予以适当调整。双方都未提出的,一般不应调整。
  以上就是违约金在合同结算时如何处理的相关资料。公司合同违约关系到企业发展状况,合同结算时违约金的处理,首先要看合同中的说明,根据合同的种类及违约形式不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大、小也应适情况而定,这也间接说明合同的重要性,所以企业在起草、审核合同的时候切勿粗心大意。
  
  
  


·如果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
      如果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员工在入职之前都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与单位达成协议,并且享受应有的福利和优惠政策,而一般的合同上都会写明工作的年限是多久,但是年限一到且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这就给您介绍一下。 一、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 到期后不续签,随时可以不上,但是单位原因不续签的,需要对你进行补偿的。每工作满一年需要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一个月,不满半年补半个月。公司没有要求你离职的,如果你继...


·什么时候适用合同抗辩权?
      什么时候适用合同抗辩权? 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只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另一方当事人才可能对此进行抗辩,否则“对抗”就无从谈起。那么在合同履行中,什么时候适用合同抗辩权?与此同时需要注意到,抗辩权的行使十分简便,只要单方面地表示拒绝,即可产生抗辩权行使的法律后果,那么具体来说适用合同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什么时候适用合同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


·合同违约损失赔偿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损失赔偿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在平时的生活中您总会和他人签订合同,合同是可以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约定的,其中包括违约金。当产生违约金纠纷而又协商无果的时候,当事人可以进行诉讼,这时需要考虑到诉讼时效。我国关于合同违约损失赔偿诉讼时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


·哪些合同权利不能转让
      哪些合同权利不能转让虽然我国相关法律允许当事人将自己的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人,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进行合同转让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条件,与此同时法律中海规定了一些不能转让的权利。那到底哪些合同权利不能转让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哪些合同权利不能转让合同转让本质是一种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搞活经济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大多数的合同权利可以被转让。但是并非所有合同债权都可以被转让。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社会合同相对性的考虑,...


·起诉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可以吗?
      起诉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可以吗?可以起诉要求解除买卖合同,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发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可以随时走人吗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可以随时走人吗 一、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可以随时走人吗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你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争议,你可以...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主体是谁?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主体是谁?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主体是买卖双方,买卖不破租赁的意思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所以,买卖不破租赁是根据当时的交易情况形成的一种状态,并不需要专门的去签订买卖不破租赁合同。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


·购销合同违约金怎么写?
      购销合同违约金怎么写?购销合同中关于的违约金的条款一般会写明一方违约时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是写明对于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购销合同中双方的具体违约条款该怎么写?(一)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中途退...


·一、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
      一、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1、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


·个人和个人签保密合同生效吗?
      个人和个人签保密合同生效吗?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常常会签订一些保护自己利益的合同,当我们进入一个公司时,会和公司,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自己的合法的权利,当然,我们个人与个人在交往时,有时会涉及到私人利益,有时会签订个人与个人的保密合同,那么,有人会问,个人和个人签保密合同生效吗?下面将为你介绍个人与个人签保密合同是否生效,还有签订合同时需注意的问题。 一、个人和个人签保密合同生效吗? 对个人和个人签订的合同,...


·合同诈骗罪怎样量刑
      说到合同诈骗罪怎样量刑的问题,就不得不提相关法律中关于此罪的量刑标准规定了。但这个时候,除了要依据法律的规定外,还要充分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最终才能确定量刑。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