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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强奸罪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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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强奸罪如何判定?要对未成年人强奸定罪,就必须准确的了解强奸罪的犯罪本质,即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犯罪的对象为妇女,包括未满十四周岁的。行为方式为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只有准确的了解强奸犯罪的构成要件,就能解决大部分未成年人强奸的定罪问题,但同时还要注意不构成强奸罪的特殊情形:(一)、如何正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1、针对的犯罪主体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2、衡量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要同时构成三个要件,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法当罚性。如双方是恋人关系或其他关系发生了性行为,没有强迫,完全是出于自愿,对于这样的越轨行为,我们只能通过道德手段加以纠正。3、必须是偶尔、而且是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解释使用的“偶尔、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是给司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留有一定的空间。二、未成年人犯强奸罪如何量刑未成年人在一般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但是在某些国家的定义上是指未满二十周岁的公民。对未成年人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果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其实施强奸行为,则构成强奸罪,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情节轻微不予刑事处罚的,则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未成年人构成强奸罪和普通人构成强奸罪是一样的,行为结构,模型都是相同的,只不过主体存在不同,一个是成年人,一个则是未成年人,在量刑上可能会稍微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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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诈骗罪被判刑后可以保释吗
      不可以。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判刑结束后,不能申请取保候审,只能申请假释。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


·应该如何对刑讯逼供认定?
      应该如何对刑讯逼供认定? 一、刑讯逼供认定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本罪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谓犯罪嫌疑人,是指根据一定证据被怀疑可能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所谓被告人,是指依法被控诉有罪,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证人不能成为本罪侵害的对象,如果对他们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按暴力取证罪论处。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


·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当行为足以使他人产生性欲的情况下,那么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猥亵罪。而要想以此罪进行处罚的话,则还需要了解清楚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区分猥亵罪罪与非罪的界限。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猥亵罪的构成要件 1、客观方面。 (1)行为对象必须是己满14周岁的妇女,强制猥亵男子以及猥亵儿童的,不成立本罪。行为人故意杀害被害妇女后,再针对尸体实施猥亵、侮辱行为的,不得认定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而应认定为故...


·精神病患者承担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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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辩护律师如何辩护
      针对不同的刑事犯罪,辩护律师都要掌握不同的辩护技巧,这样才能较好的为被告人争取利益。具体说到非法经营罪,您知道非法经营罪辩护律师该如何来进行辩护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可从界定范围辩护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只能适用于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非法经营行为。该条第四项的适用,也不能脱离这个基本前提。因此,对于刑法未明确规定的某种具有一定危害性的行为,若以非法经营罪论处,必须符合以...


·盗走遗忘物算是盗窃罪吗?
      在社会生活中,因当事人的疏忽将所有物遗忘的行为常有发生,通常情况下,将遗忘物顺手拿走的行为屡见不鲜。遗忘物与普通盗窃行为的最大差距在案件中心的物件性质是否依旧从属于原所有人,分别拿走物品的人的行为也有很大不同。那么究竟什么是遗忘物、盗走遗忘物是否算作是盗窃行为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什么是遗忘物? 法律定义:非基于物权权利人的本意脱离权利人的占有。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


·规范的犯罪构成要素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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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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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主体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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