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完合同后业主毁约怎么办?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签完合同后业主毁约怎么办?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意思就是,在书面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合同即成立,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几种无效及可撤销相关情形,其就是一份有效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双方当事人合同正当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在购房合同签订以后,即表示合同成立,房东违约,就应当负相应的违约责任,房主违约之后,购房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主张权利。1、要求业主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是违约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也是非违约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论房主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购房人就有权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2、要求业主支付违约金。合同对方违约的,购房人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房主支付违约金。3、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购房合同签订后,购房人往往要支付一部分的定金,合同对方违约,购房人可按照合同约定及《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向房主主张双倍返还定金。二、签完合同立刻反悔算违约吗合同自当事人达成意合签字即生效。虽然只是才签完合同,但是一旦签到就是有效的,即使立刻反悔也算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对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赔偿。1、完全未履行的介绍不履行,又称完全不履行,是指债务人对自己所负义务根本未履行。具体来讲,是指债务人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或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后能够履行而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行为。前者指履行不能,后者称拒绝履行。[5]二者的区别,主要反映在债务人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的表现不同。前者不履行是因为客观上无履行能力,而不是主观上不愿履行;后者不履行是由于主观上不愿履行,而不是客观上无履行能力。2、不完全履行的介绍除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外,还包括部份履行、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错误等其他违约行为。对于部分履行,债务人可分别按部分履行不能、拒绝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若因部分履行致债权人丧失实际履行利益的,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对履行方法不当或履行地点错误的,债务人可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应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履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行为均构成为违约。如《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提前履行行为,只要不损害债权人利益,不能按违约处理,判断当事人的履行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主要履行行为是否违反了合同规定的主要义务,是否损害了债权人的履行利益,不能一概而论的。当事人在进行相应的约定后都是可以签订相应的合同来约束对方的行为,在合同中也是需要写明约定的具体事宜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信息,只有签到合同才能保障自身的权益,为了更好的保障自身的权益也是可以在合同中写明违约的具体责任,这样也可以避免对方违约而得不到相应的赔偿。
  
  
  


·合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有哪些差异
      在合同关系中,同样是不讲诚信、有欺骗行为,有时候仅会被人定为民事欺诈,但有时却可能会构成合同诈骗的刑事犯罪。那么,在法律上,合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有哪些差异?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合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有哪些差异 本罪也往往同民事欺诈行为交织在一起,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主观目的不同。 民事欺诈是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创造履行能力而为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


·入职后一直不签合同应该怎么办
      在日常生活当中,劳动关系之所以能够得到保护,主要是依据我国各种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保护。这其中劳动关系的签订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法院处理劳动纠纷的重要依据。其实员工在入职以后一定要注意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在下文当中我们将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入职后一直不签合同应该怎么办? 一、入职后一直不签合同应该怎么办? 1、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上班第二个月以后...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法》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合同法中抗辩权的三种相同点
      合同法中抗辩权的三种相同点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一些麻烦,有时候会通过签订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发生问题的时候我们在按照合同执行的时候,往往会有些问题需要讨论,这就涉及到抗辩权的问题了,那么什么是抗辩权,合同法中抗辩权的三种相同点又是什么?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抗辩权的三种相同点。 合同履行中的三大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


·经济合同到期是否需要保存
       在我国的法治社会中,相关的公司和企业在进行一些经济活动或者经济往来的项目中,会签订一些相应的经济合同,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类合同到期后,相关的公司或企业应对这类合同进行相应的保存,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一、经济合同到期是否需要保存 1、关于公司与其他公司签订的经济合同到期后是否还需要保存的问题,从管理体系的角度来讲属于文件和资料管理的范畴,没有很明确地规定,但你所提的合同到期到底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已履行完毕了,还是合同...


·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异同是什么?
      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异同是什么?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异同主要有:1、构成要件不同。《合同法》 规定的是无过错责任,而侵权行为一般是采用过错责任,仅产品、危险、环境污染、相邻关系等责任为无过错责任。因此,当事人以违约责任为诉讼理由的,无需举证对方有过错;以侵权责任为诉讼理由的,则需证明对方有过错。另外,侵权行为的构成必须以存在损害后果为必要,其所引起的侵权责任也以损害为构成要件,而违约行为和违约责任,与此不同,违约责任除赔偿损失以损害为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 (一)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 合同解除; (三) 债务相互抵销; (四)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 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而...


·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基本程序是什么
      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基本程序是什么 抵押是贷款的一个常用方式,但是了解情况的读者应该知道,抵押合同的效力,是登记最高,享有最先补偿顺位。可是很多最开始签订抵押合同的朋友可能不知道具体的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的程序,下面就让的我们为你解答。 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 (一) 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指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指什么?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指在房屋所有权转移之前原来的房屋所有权人和租赁者签订的租房合同,总租房合同的租赁关系,对于后来的房屋所有权人依然受用。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2、《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


·购销合同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购销合同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购销合同是我们生产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类合同,这类合同的一般都有一定的格式,只要我们掌握了这种合同的格式,那么我们在拟定过程中将会节约很多的时间,购销合同格式是怎么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此类合同的格式以供您参考。 购销合同格式范本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


·什么是合同的抗辩权,其特征是怎样的?
      什么是合同的抗辩权,其特征是怎样的? 对于抗辩权,相信您多少是有一定的了解的。抗辩权是一种对抗权,有很多不同的种类,其中合同的抗辩权就是这一类,并且应用是比较广泛的。对此,可能很多人会产生疑问,什么是合同的抗辩权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给您详细的进行介绍一下,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一、什么是合同的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