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在国家鼓励自主创业的大浪潮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投身于自主创业的大部队中。创办新的公司,在公司注册的过程中,必然就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备案这一流程。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详细的公司注册备案所需要的资料,希望能够为更多准备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备案的朋友带来帮助。
  
  一、公司地址备案需要递交的资料如下:
  
  房地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房地产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他能判断房屋合法权属或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
  
  其他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以下10类材料:
  
  1、《接管房地产通知书》(直管房提供);
  
  2、《房地产权属证明书》;
  
  3、《临时建筑同意保留使用证明》;
  
  4、《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和房屋拆迁单位通知被拆迁人的《交付使用通知》(收楼文件);
  
  5、《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6、《宅基地证》;
  
  7、开发商出租新建房屋,合法权属资料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已缴交全部土地出让金的发票;
  
  (3)竣工验收(质量、规划、消防)合格的文件;
  
  (4)《产权具结书》。
  
  8、经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登记所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建设单位通知购房人的《交付使用通知》(收楼文件);
  
  9、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审批的房屋报建批文和《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书》;
  
  10、其他证明房屋来源的有效证明。
  
  二、对特殊情况的解释:
  
  1 、自有房屋(有产权证,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给自己的公司使用,需要出具一份无偿借用给公司使用的证明书,只需缴纳部分管理费与印花税即可,无需缴纳租赁税。
  
  
  2、 属于临时建筑的房屋(无产权证,或者属于小产权房,房屋属集体所有或者自建房屋),只能做临时商用,用此类地址注册公司营业执照是有期限的,并且在备案的时候需要出具《房屋安全鉴定书》《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特别注意:很多朋友一上来就问什么样的房子可以用来当做公司注册地址,这个不是注册代理服务公司所能决定的,主要取决于街道办对这个房子的定性,所以建议您第一时间去街道办询问清楚您的注册地址是否可以用来备案注册公司及可以用途情况。
  
  综上所示,以上就是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备案时所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啦,希望我们的细心整理能够为更多的人来带来帮助。专业律师提醒您,公司注册地址备案只要按流程进行,一般2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
  
  


·?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具体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的公告通知为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


·商品房怎样办土地使用证相关程序是什么样的
      在我国,使用房屋是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则不能使用土地,更不能进行居住或者开发,因此了解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至关重要。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的商品房怎样办土地使用证?具体的相关程序又到底是什么样的?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按照相关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还需要办理相关商品房土地使用证。总证在开发商在盖商品房前已经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该商品房土地的国有土地使...


·如何起草一份征地拆迁协议
      如何起草一份征地拆迁协议 征地拆迁协议 甲方:××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 乙方: 工程全长 公里,在 区(县)境内长 公里,涉及 、 等村镇和单位。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进行相关征地拆迁工作。 文件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依据。 征地放线工作已经完成,甲乙双方已对工程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完成了征地线内、线外地上物等数据的核实,并达成一致意见。 甲乙双方根据 确定了征地单价,并对协议条款进行了协商,双方就征地拆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征地数量...


·惠水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惠水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一、惠水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征地补偿标准是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确定的。 根据我国土地法之规定:征收土地原则是先给予补偿后征收土地,这是为了被征收人的生活保障。被征收人拿到相应补偿款后应给从征收地中搬家,离开征收地。同样,如果在拿不到相应的补偿的情况下,被征收人有权利不撤出...


·取得土地使用权伊春规定的方式有哪些?
      取得土地使用权伊春规定的方式有哪些?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企业和个人只能拿到土地使用权。在伊春市从事商品房开发的企业,在工程建设之前应该拿到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前提下擅自开工,就属于违法行为,企业会受到处罚。那么取得土地使用权伊春规定的方式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伊春规定的方式有哪些?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 一、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1993年11月17日法复<1993>10号发布)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


·地税局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地税局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一、股权转让程序的基本含义 程序上,《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按照这个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该事先将与转让事项有关的信息(包括受让方的情况、拟转让股权比例、转让价格等)向公司通...


·年最新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至渤海二路,南至黄河一路,西至渤海十二路,北至黄河八路。 补偿标准:区片价:65000元/亩;基本农田:78000元/亩;建设用地:65000元/亩;未利用地:52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东至东外环路,南至黄河大坝(南外环),西至西外环路,北至北外环路,除一类区片以外的区域。 补偿标准:区片价...


·甘肃苗圃征地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甘肃苗圃征地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土地来进行经济建设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当原有建设土地不足时,就会向单位或个人进行征地。在我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在被征收土地之后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今天,我们就来看一看甘肃苗圃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中土地补偿、补助费标准、计算方法,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以适应国家经济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甘肃省实施...


·如何解决土地确权承包纠纷?
      如何解决土地确权承包纠纷? 一、何为土地确权?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


·身份证掉了可以在外地补办吗
      在这个时代身份证这个证件是我们经常需要拿出来使用的,所以就会容易出现丢失这个问题,当我们缺少了他,我们在很多的地方都会面临一个或几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身份证掉了可以在外地补办吗,这个问题就会出现在我们的脑海里,接下来就由我们的律师来为您解答。 一、申领居民身份证    居民年满16周岁时,在从生日计算的30天持《居民户口簿》和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大头人像照片,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其他尚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