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抵押合同的条款包括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抵押合同的条款包括什么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4)担保的范围。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53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签订抵押合同未设立抵押,抵押权不成立,抵押人是否仍应承担担保义务?1、法律并未禁止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使用其个人印章订立合同,且实践中亦存在加盖个人印章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如果当事人一方否认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中所加盖的个人印章系其所有、系其加盖的,在对方当事人已完成初步举证责任后,否认的一方当事人应提交相应证据对其主张加以证明,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2、双方当事人签订抵押合同,而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权不成立,但抵押合同成立并生效,抵押人应按抵押合同约定,履行抵押担保义务。当债权人要求抵押人承担抵押合同上的担保义务时,抵押人应以抵押物的价值为限承担责任。抵押合同的订立和抵押权的设定是不同的法律事实,抵押合同的订立在当事人之间创设有关抵押权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属于《合同法》的范畴;抵押权的设定,是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所产生的结果,属于物权变动的范畴。因此,当然应明确区别抵押合同的生效和抵押权的设定。
  
  
  


·债权转让能否由受让人作出?
      债权转让能否由受让人作出?债权转让能否由受让人作出?允许受让人作为通知主体的实益。债权转让通知的目的是防止债务人错误清偿。因应现实需求,在保护债务人的同时,应允许受让人作出通知。受让人所作通知应满足内容、方式等方面的要求,促使债务人产生合理信赖。合理信赖标准固然充分保护了债务人,但矛盾相伴而生:“合理信赖”对于当事人来说并非客观确定之标准,即使受让人提出的证据至为充分,债务人为彻底避免自身风险,仍有可能要求受让人请让与人作出确认或者交由...


·企业向股东无偿借款合同模板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向股东无偿借款合同模板的主要内容第一、借款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给法人的货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个体户和农民的贷款应是人民币。第二、贷款种类。以用途分类来确定该贷款是属于何种贷款,如基本建设贷款、农业贷款、企事业流动资金贷款等。贷款种类不同,利率也不同。第三、借款金额。借款金额是借款合同的标的数额,它是根据借款方的申请,经银行核准的借款数额。借款方需增加借款金额的,必须另行办理申请...


·企业债务包括哪些
      企业债务包括哪些 一、定义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二、内容 1、企业向银行借款—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短期借款(Short Term Loan 或 Short Term Loans)是借款的一种,与之相对的是长期借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认定是怎样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这个罪名并不是特别的清楚,那么,什么情况下才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了?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信贷秩序; 本罪的犯罪...


·债权抵押中抵押权的实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债权抵押中抵押权的实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订债权债务协议,在协议中可以约定抵押物。债务到期未偿还的,可以根据提供的抵押物进行变现偿还,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抵押权的实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 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其次,抵押权必须合法有效。抵押权是对物的价值的支配权,如果不能合法存在,则不享有支配权,也就谈不上优先受偿了。 2、...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2023中是怎么承担的??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中是怎么承担的?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共同承担的。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以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以及有无共享债务的利益为判断标准: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二、最新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定是怎样的?1、夫妻...


·离婚了之前的债务用不用还?
      离婚了之前的债务用不用还?要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对债务分配作出明确规定。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


·拖欠信用卡钱会坐牢吗?
      信用卡是一种有区别与储蓄卡的银行卡,其实也就是提前消费的一种媒介。公民在向银行申请了信用卡之后,使用的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发卡银行和国家的相关规定来操作才行。但现实中有的人却欠了信用卡的钱,也没有及时的偿还。那欠信用卡钱会坐牢吗?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1、如果银行同意分期还款当然是最好的,但如果银行不同意的情况下,建议尽快还钱 。2、如果欠款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


·职务作品归属的约定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一、职务作品归属的约定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4条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作了明确规定,即: 除依《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所规定的情形包括: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


·代位权次债务人抗辩权能否主张?
      代位权次债务人抗辩权能否主张? 一、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可以主张抗辩权 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既然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那么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就有权对债权人行使,否则对次债务人是不公平的。该条文中的“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实际上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次债务人还有...


·怎么防范债权转让的风险?
      怎么防范债权转让的风险?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要求债权人提供催收债权的通知,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往来信函,由律师判断该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从而确定是否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受让人还应自行或聘请律师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如经调查发现债务人住所无法找到同时其财产下落不明的,即使债权转让的对价很低,受让人也不应贪图纸上富贵而签订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