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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行贿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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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山东省行贿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1、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2)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4、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1)行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二、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对于行贿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行贿罪就是用给予钱财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对于此行为只要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数额必定就会承担相应的刑法,对于此罪不止会针对于个人,如果是属于单位行贿的话,那么不仅主要负责任会受到处罚,对于单位也会给出相应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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