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发明专利请求书怎么写?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新发明专利请求书怎么写? 一、专利申请书的定义
  专利是以法律形式保护一种发明的独占权,这种独占权权便是专利权。它是指专利占有者在法定的有效期限内,对其发明享有排他性的使用、销售、制造的权利。专利请求书是申请人为了获得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在申请时所必须提交的技术文书。
   二、专利申请书的种类
  按照专利性质不同,专利请求书可分为三种:发明专利请求书、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
   三、专利申请书的特点
  不论那种类型的专利请求书均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新颖性,申请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必须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公开使用过,也没有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申请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必须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似。这就保证了申请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具有新颖性。二是说明性,专利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及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及其他事项。三是规范性,专利请求书是一种专利申请文件,应当使用统一格式。我国于1980年1月14日,正式成立国家专利局,并于1984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专利局统一制作了各种专利请求书的表格式样,只需按规定正确填写,一式两份。功能与作用专利请求书是一种专利申请文件,它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具有总领作用的核心文件,综合了专利申请的各方面情况,在递交专利申请时,国家专利局按照专利请求书进行核实。要想获得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就必须向国家专利局提交专利请求书,办理专利申请必备手续。
   四、专利申请书的文本结构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表格主要内容:
  1、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要具体、贴切、简短;
  2、主要发明人或设计人姓名、地址,其他次要发明人或设计人在下面栏目中填写;
  3、申请人姓名、地址,可以和发明人一致,也可以不一致,申请人为单位的,要填单位全称;
  4、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地址,代理人姓名;
  5、申请费用及交纳情况,如实填写;
  6、公布、展出情况,保密要求;
  7、申请文件清单,包括:专利请求书、专利申请说明书、专利申请权利请求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等的份数和页数;
  8、附加文件清单,包括:代理人委托书、实质申请请求书、要求优先权声明等。
  9、上述以外的发明人、申请人。
  由此可见,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专利,申请专利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所申请的专利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只有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才能申请专利。以上是对于新发明专利请求书问题的解答。如果您有其他的相关问题的咨询可以联系我们网站的律师,我们的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更专业的针对性的咨询服务。
  
  
  


·侵犯著作权的损失怎么算
      侵犯著作权的损失怎么算著作权当中具体分为了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这些都是可以为著作权人带来经济利益的,因此实践中被有心人侵犯的可能性也就比较多,此时往往会给著作权人造成损害,那么此时侵犯著作权的损失怎么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侵犯著作权的损失怎么算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作了详细的规定,赔偿范围包括: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


·侵犯著作权公安哪个部门负责调查
      侵犯著作权公安哪个部门负责调查 一、侵犯著作权公安哪个部门负责调查? 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的一般是公安经侦部门负责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


·软件著作权受保护的期限有多长
      软件著作权受保护的期限有多长《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软件著作权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续展二十五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五十年。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活动、使用许可活动和转让活动的发生,均不改变该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满后,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该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即...


·实用新型专利怎么侵权判定问题
      实用新型专利怎么侵权判定问题 一、专利法对产品专利的保护是一种绝对的保护 对实用新型进行专利侵权判定比较,一般不考虑侵权物与专利技术是否为相同应用领域,因为实用新型专利权涉及产品发明,而不涉及方法发明,专利法对产品专利的保护是一种绝对的保护。当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采用的是上位概念特征,而被控侵权产品采用的是相应的下位概念特征时,则被控侵权物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二、可以认定被控侵权物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的情形 ...


·商标侵权付法律什么责任
      商标侵权付法律什么责任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


·作品的著作权一般在创作出来之后就会自动取得,不需要在申请。而
      作品的著作权一般在创作出来之后就会自动取得,不需要在申请。而我国法律中对著作权也是作出了较为全面的保护,要是有人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那达到一定程度的就会被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那您知道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吗?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哪些属于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


·图片著作权一般是属于谁的
      图片也是有版权的,而这个版权其实就是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也就是说,图片被创作之时就自动取得了著作权,同时也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但是很多情形下需要对拍摄出来的图片做进一步的加工,这个时候对于图片著作权的归属可能就不太确定了。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一、图片著作权是属于谁的1、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


·专利产品代理合同范文怎么写?
      专利产品代理合同范文怎么写? 在如今的社会上,为了顺应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鲜行业的诞生,社会有需求,就会有相应的行业成立,在如今,很多人想要做一件事时如果对该领域不太懂的时候,就会想到找代理公司然后委托代理人,由专业的代理人替我们完成,那么在我们与代理机构进行合作的时候就需要写代理合同,那么专利产品代理合同范文怎么写呢,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标题:专利代理合同 正文: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二款规定,兹委托_____...


·最高院关于商标法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最高院关于商标法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司法解释在我国是起到一个补充说明的作用,因为在很多的法律制定过程当中可能由于当时的条件限制,并没有想到很多,因此需要在后续的司法解释当中进行补充,作出说明,比如说商标法就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最高院关于商标法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一、最高院关于商标法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第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商标案件: 1、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


·商标侵权行为的几种表现形式
      商标侵权行为的几种表现形式 一、商标侵权行为的几种表现形式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实施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都构成侵权。只是在行为人主观上是善意时,可以免除其赔偿责任。商标法第56条第3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


·超经营范围抢注商标合法吗?
       一、超经营范围抢注商标合法吗? 超经营范围抢注商标在法律层面是没有明确禁止的条文的,但是抢注商标在任何情况和前提下都是不建议也是不道德的一种行为,这会扰乱商标注册市场的稳健发展。 二、什么是抢注商标 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