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只要注册公司能保护商标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只要注册公司能保护商标吗?不能,公司名称和商标名称是不一样的。公司名字是在工商局注册的,而商标是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记。企业名称与注册商标在法律保护上有诸多相同之处,二者都是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区别标志,都是通过法律赋予专用权的办法达到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维护企业信誉、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目的,而且在有些情况下,二者合二为一,如著名的“联想”、“海尔”,既是商标,又是企业名称的核心——字号。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将商标与企业名称予以混淆,二者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区别主要在于:第一,登记注册的依据不同。注册商标是依照商标法规定进行注册,而企业名称则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第二,取得方式不同。在我国,对商标实行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其做法是除按规定某些特定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以外,一般商品的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即注册的享有专用权,未注册的仍可使用,但不享有专用权;而对企业名称,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不准使用,也就不享有名称权。第三,权利特征和内容不同。商标权是工业产权,只具有财产权的特征,不带有人身性,而企业名称权是一种兼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特征的权利。所以,企业名称权一般不允许单独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二、个人怎样注册商标?1、注册准备 选择注册方式: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另一种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服务。在注册前,最好先找一家比较权威的查询公司,进行注册前的查询,以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把握性。2、准备资料,包括商标图样,申请人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递交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商标注册申请书。3、开始申请4、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申请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按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5、申请日的确定,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准。接下来就是商标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三个程序。6、领取商标注册证。注册公司只能说明自己能够以法人的这种名义在社会生活当中从事各种经营活动,商标的注册并不是以注册公司为前提条件的,公民个人也能申请商标保护。但是,没有在国家商标局依法登记过的商标是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的。公司依法注册和公司商标的注册没有任何关系的。
  
  
  


·商标到期后续展会重新发证吗?
      商标到期后续展会重新发证吗? 一、商标到期后续展会重新发证吗? 不需要,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到期前进行续展的,商标局是不会以放新的注册证,旧的商标注册证是继续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1、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


·商标侵权行为具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具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1)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属于同一种类。(2)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3)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


·补发商标续展证明需要多久
      补发商标续展证明需要多久 一、补发商标续展证明需要多久 补发商标续展证明需要十二个月,当商标续展申请通过之后,续展的有效期会从上一届有效期满当天开始计算,而商标的续展可以通过个人办理,也可以通过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保护到期前十二个月内可以申请续展,申请续展通过后,续展的有效期是自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


·发明专利年费的减免规定有哪些
      发明专利年费的减免规定有哪些 不仅是发明专利,还有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专利,这些在获得了专利权后,就需要每年缴纳一定的年费,但是这年费是可以申请减免的。那么发明专利年费的减免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专利年费减免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减缓缴...


·私自使用商标算是侵权吗
      算侵权。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商标法》第5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


·专利权侵权判断原则有哪些?
      专利权侵权判断原则具体有以下四种:1、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最基础的一个原则,要求将被控侵权方案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进行对比,若被控物或方法侵权成立,那么其将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人民法院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对于该原则可以分成三种情况理解:(1)被控物或侵权方案与...


·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流程包括哪些阶段?
      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流程包括哪些阶段? 一、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流程包括哪些阶段? 包括五阶段:受理阶段、初审阶段、公布阶段、实审阶段、授权阶段; 1、发明专利的受理阶段 时间:大约1个月左右 申请人获得专利受理通知书; 如果通过电子提交方式申请专利,一般提交日的第二天即可获得申请日和申请号。 流程: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 → 专利局受理(获得申请日和申请号) → 专利局下发专利受理通知书 → 申请人缴纳申请费(申请日起2个月内缴...


·专利转让需要注意些什么
      专利转让需要注意些什么对于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人,在进行专利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同;3、应把合作放在首位-专利开发的目的,除了是对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对生活有益处和贡献,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市场容量的专利技术,在没有转化为盛会生...


·专利权保护措施有哪些,怎样对专利进行保护?
      专利权保护措施有哪些,怎样对专利进行保护?目前,侵犯专利的情况时有发生,而追究侵权人的责任是一方面,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又是另一方,同时这也是比较重要的内容。那么您知道专利权保护措施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专利权保护措施有哪些怎样对专利进行保护为了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有利于吸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境外投资,更好的开拓国际市场,必须加大专利权的保护力度,综合专利市场的形势,以及侵权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应采取以下保护措施:1、...


·什么情况下专利权终止
      什么情况下专利权终止专利权的取得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而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后,也有可能出现专利权终止的时候。但一般是在规定的情况出现之后,才会导致专利权的终止。究竟法律中规定的什么情况下专利权终止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专利权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权失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


·专利共有权人如何行使权利
      专利共有权人如何行使权利1、约定优先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专利作为一种各专利权人共有的一种私人财产,何时申请,如何处分,理应由他们自己决定,而非法律强制规定。2、专利权共有人单独行使的情形(1)专利权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专利,所得收益归实施人所有。(2)专利权共有人可以不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普通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3、专利权共有人需一致同意行使的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