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形有哪些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法律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并不禁止夫妻双方对其所负的债务进行相关的约定,但这种约定仅在他们之间产生效力,对外(即债权人)不产生效力。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7、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除了上述的前六种情形,《财产分割意见》以概括式的条文作了兜底式的规定,即“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因为实践中的情形多种多样,法律不可能一一列举。对于“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结合实践中经常出现的情况,认为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一方为满足私欲而挥霍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所负之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是否为共同债务呢?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应看其侵权行为有没有 使家庭受益。如果其侵权行为使家庭受益,则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若没有使家庭受益,则应视为个人债务。所谓“受益”应是指物质利益而非精神利益。一般情况 下,一方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可能使家庭受益,如侵占他人财物;而侵害他人的人身权益则多不能使家庭受益。但是,在具体判断时还是应根据侵权行为发生的原因 和行为人所处的环境等综合分析。3、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活动所生之债。被处以罚款,从事犯罪活动被处罚金或被受害人家属追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等。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引起的债务,如果配偶另一方并不明知,或虽事先知道但已表示反对的,此类债务应作为非法经营一方的个人债务来认定和处理。二、以一方名义所欠债务如何认定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第一,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按照《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 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同理,人民法院在作出这些法律文书时,只是为了解决婚姻关系当事人内部之间对于财产的分割以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这与婚姻关系之外的债权人无关,此时人民法院并未对债权人的权利进行审查处理,也没有改变婚姻关系当事人与其他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当然,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婚姻终结时,对家庭债务的划分,关系到夫妻双方的经济利益和经济责任。以夫或妻一方名义负担的家庭债务,有可能属于夫妻个人债务,也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具体的性质归属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别。平常生活中,没有人去刻意区分。
  
  
  


·公司债券发行金额最高是多少
      公司债券发行金额最高是多少? 一、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对比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发行...


·父母离婚债务子女要偿还吗
      父母离婚债务子女要偿还吗1、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债权债务协议书 甲方:电话: 住址: 乙方:身份证: 住址:电话: 丙方:身份证: 住址:电话: 丁方:电话: 住址: 经平等自愿协商,甲、乙、丙、丁四方就债权债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丙方共计欠乙方RMB 万元。 二、甲方自愿将其对丁方共计RMB 元的到期债权(货款)让与乙方。 三、甲方将其对丁方的到期债权让与乙方的目的是为在债权等额范围内代替丙方偿付丙方对乙方的到期债务。...


·借条是机打的好还是手写的好
      借条是机打的好还是手写的好 一、借条是机打的好还是手写的好? 打印或手写的都可以,法律没有规定借条应该是手写还是打字机打印的,只要双方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则借条就会有效,但借条中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


·欠款如何起诉,欠款的解决办法还有哪些
      欠款如何起诉,欠款的解决办法还有哪些?当他人欠钱不还的时候,最便捷的办法就是提起诉讼,让法院来强制其还钱,但是很多当事人在起诉时,往往不愿意聘请律师,但是自身又不知道该如何起诉。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为下文为您讲解欠款如何起诉,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欠款如何起诉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诉的程序主要是以下几点:1、以公司/个人的名义写起诉状;2、...


·众多银行的贷款产品中,邮政贷款怎么样
      众多银行的贷款产品中,邮政贷款怎么样 一、邮政贷款的优点: 1、贷款方式多样:即可申请抵押贷款,又可申请信用贷款,还可申请担保贷款。贷款方式多种多样,可供你多样选择; 2、贷款利率不高:邮储银行直接办小额贷款,会比到其他机构办贷款的贷款利率低一些; 3、贷款额度可变:根据你的不同的需求及条件,可获得不同额度的贷款; 二、小额贷款(农户商户)业务条件: 农户小额贷款是指向农户发放的用于满足其农业种植、养殖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


·夫妻离婚债务要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债务要怎么处理 一、离婚债务要怎么处理 离婚债务的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


·因办理结婚欠的债,离婚时另一方要承担吗
      因办理结婚欠的债,离婚时另一方要承担吗如果系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就该债务的承担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以双方协议为准,但是该约定只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对债权人无效。如果是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通常情况下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应该是各承担一半的份额。《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共...


·一、买卖不破租赁中的以租抵债合法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中的以租抵债合法吗? 不合法,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以租赁形式抵偿债务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所谓买卖不破租赁,系指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229条,即租赁物的所有权被出租人以赠送或出售等方式转移给他人的,受让租赁物的人须继续履行该租赁物上的已经设定的租赁合同。 同时,在抵押关系中,亦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约束。根据物权法第190条的规...


·蚂蚁花呗还款期限是多久
      蚂蚁花呗还款期限是多久?一、蚂蚁花呗还款期限是多久?从收货当日算起,下个月的10号之前还款,如果每月1号签收的话,那么最长免息41天。蚂蚁花呗还款方式有三种:1、第一种方式:通过“支付宝”界面进行还款。登陆“支付宝”官方网站,在“个人支付宝”界面,点击“蚂蚁花呗”栏目中的“查看”按钮。从打开的“蚂蚁花呗”界面中,可以查看到“下载需还款数”,点击“还款”按钮就可以通过账户余额、余额宝以及借记卡快捷还款啦。2、第二种方式:通过“支付宝”钱包...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是如何规定的?
      一些公司可能会由于经营不善,而导致公司会有许多债务,那么我们不禁会提出一个问题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是如何规定的?根据相关的规定来看,尤其是作为公司的股东,应该以全部的责任来承担公司的债务。下面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的规定《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