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本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本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从以上情形可知,员工离职时是否可以得到补偿,跟工作年限是没有必然联系的,能不能得到补偿,要看离职的原因是什么。
  
  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辞职的步骤是怎样的?
  
  第一步写辞职信
  
  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
  
  第二步和主管详谈
  
  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键还得看这一步。在和主管详谈之前,必须准备好离职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时的工作表现还不错,或者是公司的骨干力量,那么在谈话中主管很可能会挽留你,而你必须用得体的语言去应对,想方设法表明你的立场,并坚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辞而别,那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会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
  
  第三步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还没找到合适的接替者的时候,你应该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来了之后,你仍必须将手头的工作交接完毕才能离开公司,以尽到自己的最后一份责任。
  
  第四步人事手续
  
  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你的档案转出。另外还有你的养老关系和房屋公积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转移。假如你已经找到了新单位,那么只要将原有的劳动关系转到新单位即可,假如你是待业或者出国等等,那么就必须咨询有关部门后妥善处理,以免将来你需要用到这些关系的时候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五步 按正常途径来,走的时候要开离职证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时候要看你的离职证明的。
  
  第六步 在辞职前,你就应当做一个有心人,平日就做好业务知识管理。将每项业务的程序与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记录下来,储存在档案或电脑里,这样离职时才可以移转出去。这种做法不但有利于接替者,对你也有好处。任何业务或经验,若不能够加以整理、记录,很难转化成个人财富。这种积累是可以重复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内持续升迁,或取得外界机会的必备条件。
  
  主动离职也不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在公司并没有做错任何事情的情况下,职工个人想要跳槽,想要离职。而且,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职工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正常的辞职的流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下,甚至公司还反过来可以要求员工进行赔偿的。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提前通知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提前通知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提前通知吗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必须提前30日通知,那就要看当地的地方性劳动法规中是否有规定或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没有规定或约定的双方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有规定或约定的按照规定或约定执行。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但是如果这个时候...


·耳聋工伤鉴定的方法标准是什么?
      耳聋工伤鉴定的方法标准是什么听力下降或受损,要先诊断为职业病,才符合条件认定为工伤。主要先到指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具体在那要到职业病防治院或中心咨询。职业病诊断需要看你的工作史、病史、职业病史、工作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等,需要与企业共同进行。诊断书发出后,如果你或企业对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到诊断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对鉴定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再鉴定为最终鉴定。这诊断、鉴定、...


·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多久
      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多久 一、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多久 绿化工程的质保期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主,主要是看合同的约定。 二、绿化工程合同该怎么写 绿化工程合同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


·8级工伤赔偿多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


·劳务费是什么意思,与薪酬有什么区别?
      劳动者在付出了体力或脑力劳动时,可以从相应的单位获得对应的对价,而这个对价也就是劳动报酬。那么您知道什么是劳务费吗?难道这是劳动报酬的另一种说法?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劳务费是什么意思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


·单位受伤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工伤
      单位受伤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发生工伤后,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


·临时工能否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临时工能否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不存在临时工之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


·签定劳动合同后公司不给
      签定劳动合同后公司不给,是违反劳动合同纪律的,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当事双方都有依据,如果不给,是属于单方毁约,应该按照合同法给予受害者一定的经济补偿。签订合同是为了对当事人双方都有制约,所以应该每人都有一份。不给属于单方违约。 签定劳动合同后公司不给怎么办? 签定劳动合同后公司不给,是违反劳动合同纪律的,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当事双方都有依据,如果不给,是属于单方毁约,应该按照合同法给予受害者一定的经济补偿。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买五险一金吗?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买五险一金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买五险一金吗 是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中的五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合同是不能约定排除的,属于无效条款。对于公积金不是强制缴纳的,但在北京是必须给劳动者缴纳。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社保机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工伤伤残人员退休待遇如何?
      工伤伤残人员退休待遇如何?(一)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六级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


·新员工批量入职办理入职手续是怎样的?
      现在有很多大学生或者是在家务农的农民出去上外面工作,由于思想比较单纯,没有什么社会经验。用人单位只要应聘之后,就不知道如何去办理入职手续。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很有可能危害到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新员工批量入职办理入职手续是怎样的?您一起来了解下。 一、新员工办入职要注意什么? 1、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一定要在网上查询这家公司是否正轨: 因为现在的公司多了去了,有的公司纯粹的就是私自开设个办公场所,然后吸引大量的人才。所以你必须要看好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