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双方都想要房子怎么办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离婚时双方都想要房子怎么办如果是在离婚后双方都要想孩子该怎么办呢?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的,法律了也规定了几种可以判决归谁抚养的情形:(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三)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如果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收集一些有利于争取孩子的证据。二、离婚不想要孩子怎么办?哪一方可以提供孩子的教育环境、生活环境比较好的,就可以判给哪一方。当然,你也可以自动放弃抚养权,并表示会支付对方抚养费。如果对方同意,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孩子有对方抚养,你支付抚养费就可以了。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由法院依对小孩成长发育有利的原则确定小孩归谁抚养。三、离婚后可否协议轮流抚养孩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案件时,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孩子究竟与谁共同生活,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无倾向性意见,那么,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孩子。同时,在孩子与一方共同生活期间,另一方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离婚夫妻需要处理的只是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若子女已经成年的话,则实际并不需要对其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此时就包括了抚养权、抚养费以及探视权等方面。而在双方都要孩子的情况下或者都不要孩子的情况下,必然就会产生纠纷,这样的情况下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通过诉讼方式处理孩子抚养问题。
  
  
  


·房产继承过户必须公证吗?
      房产继承过户必须公证吗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 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嘱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因此根据该规定,继承...


·未过户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不管是继承房屋还是买卖房屋,对于当事人来讲,需要实际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那么才能对房屋进行处分,但要是现实中针对未过户的房屋,此时所有人是否可以将其出售给其他人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过户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对于不动产买卖,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经登记的,不动产转让作无效处理。房产转让未经过户,只是说明合同未生效,并非合同不成立。房产转让、抵押,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是房产转让合同生效要件。就未生效的房...


·年南通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年南通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南通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有所差异,可以登录当地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二、《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不是。房屋买卖合同是一个正规的合同
      不是。房屋买卖合同是一个正规的合同,由房管局监制印发的,全称《房屋买卖合同》有黄皮或白皮的,这是正式的购房合同,在买期房时一般和开发商先签个简易合同,名叫购房协议书,公积金贷款一般也承认。《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第二条加强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强房屋交易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核心。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强化房屋转让、抵押、租赁、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房屋中...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并不是一定要等商品房修建好了之后进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允许开发商对商品房进行预售,但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预售条件才行,否则预售的行为就是违法的。而在预售的情况下,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往往是商品房预售合同。那到底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按揭房加名银行会办理吗
      按揭房加名银行会办理吗按揭房在还完按揭之后才可以办理加明。1.需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2.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3.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二、贷款买房要注意什么1.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该对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及支出做出正确...


·房子婚前加名字和婚后加名字有什么区别
      一、房子婚前加名字和婚后加名字有什么区别? 在现实生活中,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并不鲜见,且同为婚前房产,同为增加姓名,婚前加名与婚后加名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婚前房产证加名里的婚前应该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婚前,即领结婚证之前。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结婚后,另一方增加姓名成为房子的共有人。此时由于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加名应视同赠与,需要走赠与(等同二手房交易)程序,需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较多金额的税费。 而婚后加名则不同,...


·投资集资房有什么法律风险
      人生中一项重大的投资就是购买住房,许多消费者花了不小的投资购买集资房,然而集资房没有完备的法律手续,不能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因此实践中容易出现很多纠纷。因此,在购买集资房之前一定要慎重抉择。那究竟投资集资房有什么法律风险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投资集资房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产权没有保证。兴建集资房的单位或个人通常打着合作建房的招牌,却不能提供国土部门批复的合作建房合同,更不能出示预售许可证,出资方权益无法律保障。 ...


·一、如果父母婚后出资买房要怎么公证?
      一、如果父母婚后出资买房要怎么公证?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 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


·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理吗?
      离婚之后连锁出现的问题纠纷一直是解决的难题,在关于财产分割上纠纷不断,一般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双方共有的财产,个人财产不分割还是归个人所有,而房产更多的是贷款购买的,因此在房产分割上更难解决,那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理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夫妻离婚房子贷款处理规定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


·商品房认购书中的陷阱包括什么
      商品房认购书中的陷阱包括什么 一、商品房认购书会有哪些陷阱 (一)开发商在给买受人提供的认购协议书中,一般对预售商品房描述不清,没有将对买受人的重要承诺写入该协议,只是一个简单的楼号,为将来买卖合同的成功签订增加了困难,给买受人套上了一个不平等的枷锁,也为开发商逃避责任留下了伏笔。 (二)在认购协议中,开发商往往注明了买受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均已“阅悉”。这显然是开发商玩的文字游戏,对买受人是不公平的,同时违反了民法上的诚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