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变更合同当事人协议书模板是怎么写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变更合同当事人协议书模板是怎么写的 一、变更合同当事人协议书
  合同履行变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于2011年签订了一份《场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因客观情况变化,经三方协商一致,决定对该合同进行变更,具体约定如下:
  1、甲方同意乙方将原合同项下所有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丙方,由丙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对乙方名称变更予以理解和接受,对本次合同变更不发生影响。
  2、原合同所有其他约定不变,甲、丙双方继续遵照执行。甲乙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终止。
  3、乙方场地内的所有运营设备、合同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都归丙方所有,所有会员等相关事宜由丙方负责。合同一经签订之后,所有相关事宜都与乙方无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本协议一式﹍﹍份,三方各执﹍﹍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
  第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第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
  在有些情况下,变更合同需要经过特殊程序。如民法典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三、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的概念与特征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的主体和内容发生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合同债权或者债务的转让,即以新的债权人、债务人代替原来的债权人、债务人,但合同内容并未发生变化。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保持不变,而对合同的内容予以改变。狭义的合同变更就是合同内容的变更,具体来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以前,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修改和补充的协议,或者依据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合同内容。我国《民法典》所称的合同的变更是指狭义上的合同变更,即合同内容的变更。
  现在您应该有所了解,想要变更合同当事人,需要合同双方签署变更合同当事人协议书,协议书的书写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书写。主要在上文提到的三种情况下可以提出变更合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合同变更需要经过特殊的程序。通过特殊程序审查后,可以获得批准。合同变更主要包括合同的主体和内容的变更。
  
  
  


·一、出租人解除定期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出租人解除定期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1、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如果出现如此情况出租人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同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虽然没有给租赁物造成损害,但...


·当事人做假合同犯法吗?
      当事人做假合同犯法吗?做假合同犯法,但是具体的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可能会构成合同诈骗。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二、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罪是中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新设立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多少?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多少?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补偿,比如说已经工作6个月。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6个月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承揽合同签订流程
      承揽合同签订流程要注意什么 平常我们做生意时,有一些人需要签订承揽合同,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工作成果,因此这种合同的签订是具有承诺性的,所以签订承揽合同时合同双方都要小心谨慎,那么承揽合同签订流程要注意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承揽合同签订流程要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承揽合同签订流程要注意的事项】 我国《合同法》规定承揽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


·订购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订购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市场当中的合作关系是非常多的,涉及到具体的合作的事项也是各种各样的。所以关于合同的具体内容,格式,要求都会存在差异。因为不同的合作关系和交易方式,对合同的条款的要求肯定都是不一样的。有些时候合同当中的条款不能够约定清楚的话,就会为以后的合作埋下隐患。在下文当中,我们特地为您整理了一下订购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订购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


·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合同条款欺诈如何赔偿《合同法》在“违约责任”中,专门设定了反欺诈条款。这是...


·一、出租人因个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一、出租人因个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正确使用租赁物使之损失,属于承租人严重违约行为,为了保护自己财产安全,出租人应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双方的租赁关系。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径行转租,这属于出租人同意;合同未约定转租的,承租人在合同...


·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就已经成立了,但是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它就一定是有效的,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合同即使成立了它也是无效的,那么如果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了?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了解。《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


·有关于保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有关于保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在片平常的生活之中,我们有事会将自己暂时没有地方放的东西交由他人保管,这些有时时很常见、价值较小的东西,但是有时候就会有一些比较贵重的东西会交由专门的人或某个集团公司来保管,这时候,我们双方就会签署一份保管合同了,有时候因为各种原因会造成合同的纠纷,这次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有关于保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有关于保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如约定诉讼管辖法院,只能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


·刀具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刀具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刀具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保证产品为厂家原装合格产品。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客户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铁路运输或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负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按照产品出厂标准...


·租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租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3.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法律允许流通的财产,且不能被消费的特定物。4.租赁合同是主体范围相当广泛的合同.5.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既引起债权法律关系,又引起特权法律关系,即导致承租人获得特权性质的租赁权和先买权。二、租赁合同的期限原则上由租赁协议的当事人约定。然而,为了防止租赁期限过长,使合同双方当事人受合同约束的状况长期不能改变,从而不利于保护当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