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台方办理结婚手续的流程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台方办理结婚手续的流程是什么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二、领取要求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我国的《民法典》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两个人想要合法的生活在一起,就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结婚证。结婚证的办理流程在法律上也是有明确的规定,只需要我们按照规定提交资料即可。在办理结婚证之前,我们还需要对身体做一个全面的检查,为了保障下一代不存在隐患病痛。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定是什么?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定是坚持着男女平等,还有就是要照顾到妇女和儿童子女的合法利益来进行财产的分割。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的照顾。(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数罪的规定有哪些?
      个人隐私任何是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窥探,而国家也有属于秘密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泄露。如今信息传播飞快的情况下,要更加谨慎保护国家秘密,对任何形式泄露秘密的个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保护国家安全。那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数罪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侵犯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一是国家的安全和发展。国家安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主权的完整与安全。当今世界仍存在许多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因此,保证国家秘密的安全,不仅关系...


·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哪些
      在需要申请婚姻无效的时候,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但此时并非任何人都有权申请,此时对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并且因为实际导致婚姻关系无效的情况不同,因此具体的申请主体也不一样。那究竟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无效婚姻如何认定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严格地讲,无效婚姻并不是婚姻的一个种类,它只是用来说明借婚姻之名...


·国家规定非法集资判几年?
      我们您都有一个特点,就是喜欢钱。谁不喜欢钱呢?爱钱之心人皆有之,有钱就能过上好的生活。但是有的人为了挣钱会冲昏头脑,分不清楚什么是正规的集资什么是非法集资,对于非法集资口中所说的高利润经不住诱惑。那么非法集资判几年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201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


·婚内约定离婚赔偿协议怎么写
      很多人在结婚的时候,担心以后感情出现破裂,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会选择婚内约定离婚损害赔偿协议。那么婚内约定离婚赔偿协议怎么写呢,成为小夫妻们需要掌握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详情请看下文。 一、离婚赔偿协议范本 协议人: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 月 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


·一、怎么写夫妻离婚财产承诺书?
      一、怎么写夫妻离婚财产承诺书? 夫妻离婚财产承诺书 男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 女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 协议双方已于__年__月__日在__市__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1、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__市__路__小区__号__层__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__方的共有份额归__方所有。 2、双方在婚姻关...


·我们都知道当父母离婚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孩子抚养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当父母离婚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孩子抚养的问题,如果想要确定两个人谁是孩子的监护人,那么双方就要写一份监护人协议书,那父母离婚监护人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写什么?监护人必须要保护被监护人的一切合法权益,还有管教孩子的教育、财产所有的事情,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人。”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即监护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被监护人的人身监护(保护、照顾和管教)、财产监护(管...


·很多夫妻离婚时
      很多夫妻离婚时,会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的,而很多人认为只要签字后离婚协议书就会生效,其实不然,离婚协议书需要登记备案后才会生效,才具有法律效力,才会对双方产生约束力。那么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可以违约吗?违约了怎么办?首先签了离婚书可以违约吗?是可以的。如果是对离婚这一决定后悔,领了结婚证关系已经正式解除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反悔的,反悔也没有作用,一旦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就正式生效了。如果此时,...


·一、女方有精神病提出离婚有效吗?
      一、女方有精神病提出离婚有效吗? 有效,这个是可以离婚的,只是婚前女方有精神病而男方并不知道或者女方故意隐瞒的,可以提出离婚,并且离婚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婚后的,也可以,只要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破裂,但是,但是,要注意,离婚后必须对女方进到扶养的义务,就是说一般要拿钱养她,不能不管她的。 二、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况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


·父母要是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算
      说到子女的抚养费问题,通常都是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此时未成年子女跟随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就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尽自己的抚养义务。那么此时子女抚养费怎么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父母要是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算 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若干意见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若干意见是什么? 对于离婚,有时候,不仅仅是离婚双方之间的事,还可能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离婚会对子女的成长带来一定的影响,对此,为了更好的维护离婚子女的权益,减轻离婚对其的伤害,我国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提出了若干意见,您可以了解一下。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一)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