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订立书面买卖合同的如何维护权益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大量的交易都是通过口头进行的,并不会留意到去签订正式的书面买卖合同,所以一旦出现了纠纷,出卖人一方的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那么想要维护好出卖人一方的权益,在没有书面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如果一方仅有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等交货凭证,能否认定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出卖方仅仅凭借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等交货凭证,不能独立证明买卖合同的真实成立,还需要结合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它的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成立是否成立进行最终判断。因为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等凭据只能证明合同的另一方确实收到了货物这个事实,但也不排除有可能是基于其它原因收货,比如另一方有可能是根据第三方的指示而收货的,这种情况同样会签收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等交货凭证。但是出卖人一方提出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等交货凭证可以看作他们确实已经履行了举证责任,因此轻易肯定或否定买卖合同的成立对双方来说都是非常不公平的,需要法院根据双方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并结合其它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的成立作出最终认定。那么究竟该如何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呢?首先,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等交付单据尽量要盖章进行确认,如果无法盖章,可以让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但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要直接让员工签字。其次尽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可以通过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打电话,并且将通话内容录音以确认存在买卖合同的事实,还有就是可以寻找以往交易已经结算的相同负责人,当做证人用以证明。
  
  
  


·哺乳期间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哺乳期间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员工处于哺乳期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要注意方式,员工本人辞职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有违 纪,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其他情况单位是不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否则单位需要支付员工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


·钢材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合同内容有哪些?
      钢材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合同内容有哪些? 很多人奋斗一辈子就为了买一套房子,房子作为刚性需求必然是的建筑业的蒸蒸日上,在建筑工程中钢材是修建房屋的原材料之一,相应的购买钢材也就是需要签订钢材贸易合同,那么钢材购销合同怎么写?钢材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下文做了整理,供您了解。 钢材贸易购销合同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内部管理制度有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内部管理制度有哪些? 在中国,大多数人都认为进入事业单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因为事业单位工作稳定,薪资待遇也相当不错。但是因为竞争如此激烈,事业单位对员工有严格的规定,包括对人员的聘用以及工作时应遵循的规章制度等,针对这种情况,下面来我们为各位一些介绍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一、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1、聘用单位应当成立聘用工作组织,就人员的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具体事项提出意见。 聘用工作组织由本单...


·对于合同变更怎么赔偿?
      对于合同变更怎么赔偿?合同变更同损害赔偿的关系比较复杂,既包括是否赔偿问题,也包括赔偿范围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1、因当事人原因(含订约过错、违约原因和当事人自身其他原因)而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在因当事人原因变更合同的,如果造成损失,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在双方都无过错的情况下,提出变更的一方当事人应负变更的责任。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合同的变更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就应根据各自责任的大小,由各自分担相应的责任。2、因上级机关原...


·合同违约利息怎么算
      看具体情况定,利息的计算方式要根据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确定。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什么是诺成合同和要式合同?
      什么是诺成合同和要式合同?很多朋友都对诺成合同、实践合同和要式合同有点模糊,分不清这几种合同的明显区分在哪里,诺成合同包括哪些?要式合同又包括哪些?为您整理了一些诺成合同和要式合同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例如买卖合同,只...


·合同的履行原则包括了哪些方面
      合同的履行原则包括了哪些方面(一)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1、履行主体适当。即当事人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或接受履行,不得擅自转让合同义务或合同权利让其他人代为履行或接受履行。2、履行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适当。即当事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履行义务,而且还应依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来给付标的物。3、履行期限适当。即当事...


·技术贸易合同免税的政策有哪些
      技术贸易合同免税的政策有哪些一、技术贸易合同免税的政策有哪些 我国规定的技术贸易合同的基本税率为20%。与我国签有税收协定的国家,规定了限定税率,税率一般限制在10%左右。对来自于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江、省会开放城市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来征收。 二、技术贸易特征 与商品贸易相比,技术贸易具有以下特点: 1、商品具有一定的物质形体,可通过实物对比和其他手段衡量其质量,比较容易鉴别。而技术本身并没...


·意向书与合同书有什么区别?
      意向书与合同书有什么区别?意向书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之间,在对某项事物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表达初步设想的意向性文书。意向书为进一步正式签订协议奠定了基础,是“协议书”或“合同”的先导,多用于经济技术的合作领域。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狭义的协议书指国家、党、企业、团体或个人就某个问题经过谈判或共同协...


·租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租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3.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法律允许流通的财产,且不能被消费的特定物。4.租赁合同是主体范围相当广泛的合同.5.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既引起债权法律关系,又引起特权法律关系,即导致承租人获得特权性质的租赁权和先买权。二、租赁合同的期限原则上由租赁协议的当事人约定。然而,为了防止租赁期限过长,使合同双方当事人受合同约束的状况长期不能改变,从而不利于保护当事...


·签了居间合同不买要付中介费吗,中介收费包含哪些项目?
      签了居间合同不买要付中介费吗,中介收费包含哪些项目?一、签了居间合同不买要付中介费吗?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居间人取得报酬的条件: 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 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两种常见情况 1、一方反悔导致房屋买卖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