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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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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江西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县(区) 乡(镇)
  村组,负责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县(区) 乡(镇)
  村组,农户
  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促使双方依法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配套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 承包土地情况
   二、 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享有如下权利:
  1、依法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发包方承担如下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随意变更、解除承包方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损失额的 %;对方要求继续履行承包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
  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中发生纠纷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依法成立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仲裁的,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乡(镇)人民政府各执一份。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
  承包方(农户)签名:
  签证单位(盖章) 签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权是土地承包人秉持三原则,自行支配所占有的土地,在承包的过程中,要注意履行双方应尽的义务,了解不同类型的土地承包期各有多长。经营权流应遵守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合理使用经营土地。我们在上文为您介绍了江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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