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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职时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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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职时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
  
  
  离职时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办理辞职手续后应当办理离职手续,原单位应当开具离职证明,以便向新单位表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否则可能给新单位造成法律诉讼。
  
  
  二、辞职具体有几种类型
  
  
  第一种是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一般公司会提前30天征询你本人是否续签的意见,员工应当照实答复是否续签。
  
  
  第二种是员工主动辞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补偿方案,实现离职。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上海市、宁波市等部分城市规定,只要员工按法定程序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滞留员工,除非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才可以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有的岗位因涉及机密等,需要提前通知,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但是员工必须履行提前30天书面辞职及交接工作等法定程序,否则要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种是满足法定条件的无条件辞职。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此外,没有交纳社会保险也可以作为无条件辞职的理由。
  
  
  办理辞职手续后应当办理离职手续,原单位应当开具离职证明,以便向新单位表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否则可能给新单位造成法律诉讼。
  
  
  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根据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给1个月,其中第(二)种情形最多给12个月。
  
  
  劳动者在离职时,应当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对工作交接情况进行说明。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随意更改和解除。如果劳动者随意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使用人单位遭受经济财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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